三重谋杀_[美]查尔斯·海因斯【完结】(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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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诺里和普莱斯勒的计划,

  1974年1月至2月

  克诺里高级警监和普莱斯勒警司的意见一致,最初的策略应该是对第13分局管辖范围内数个甄选过的地点进行监控。普莱斯勒从内务处借了一辆客货两用车,把它伪装成一辆貌似布鲁克林联合煤气公司的多功能车。

  他们第二天上午开始了监视。大约在10点30分,即他们布点监控后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发现,在诺斯特兰德大街对面一家酒馆和一家杂货店里的活动不同寻常,这里距诺斯特兰德大街和一条叫东公园路的主干道的交叉路口约100英尺。透过这辆侦察车被烟熏黑的窗户,他们看到接连不断有人进入商店却空手离开。在接下来的两个半小时内,有36人进入杂货店,47人进入酒馆,大多数人一会儿之后便两手空空地离开了。

  虽然这些“顾客”看起来形迹可疑,但是法律规定警员在对嫌疑犯采取行动之前,必须要有合理的依据相信犯罪正处于进行之中。克诺里和普莱斯勒决定向副总警监维吉尔·桑普森征询意见,他是精英部门公共道德管理处的长官。

  虽然公共道德管理处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检察官打击一些主要的赌博经纪人,让他们失业蹲大牢,但是偶尔也会抓一些和这些经纪人合作的腐败警察和小偷律师。公共道德管理处的办公地点是不对外公开的,而且其人员数量也严加保密。该机构享有廉洁和高效的美名,无可挑剔。不像内务处——它常被大多数警察视为笑柄,公共道德管理处可是真格的,如果他们的警察抓住了你,你就插翅难逃了。

  维吉尔·桑普森身高约6英尺4英寸,皮肤黝黑,像经过打磨一般光亮。在那个时代,能在纽约市警察局晋升为总警监级别的黑人警察屈指可数,他是其中之一。他身体修长、结实,一直保持着笔直挺拔的姿态,这是经常运动以及桑普森总警监的意志磨炼而成的。他的双手硕大,肌肉发达,看起来与身体的其他部分不成比例。他每周都有几天在家中后院里劈柴火,手有力。他的家在布鲁克林一处叫皇冠高地的地方,住在一片整洁的住宅区。总警监有死盯着人看的习惯,似乎要把人看穿,所以令多数人感到害怕,这也掩盖了他颇为幽默这一事实。自进入警察学院的第一天起,一直到每一次升职考试,作为学员的维吉尔·桑普森是相当出名的。虽然无论在班上或在升职考试中,他从未名列榜首,但是他严格遵循了已故父亲的忠告:“维吉尔,你必须要有竞争力。”确实,这就是多年的学习给这位专注的年轻人带来的一切。维吉尔总是有所追求,总是具有竞争力。

  桑普森对克诺里和普莱斯勒进行监控的皇冠高地非常熟悉。他是在这一辖区内长大的,离他现在的住所不远。他对克诺里和普莱斯勒监视的两家商铺也知之甚多。

  “那家酒馆,”他说,“从40年代末克雷顿一家从佐治亚州搬到这里起就属于他们。杂货店是于1951年斯图尔德一家从开曼群岛迁到布鲁克林后不久开的,后来路易斯·阿罗约从他们手里买了下来。两家商店都兼营一些体育赛事赌博和三位数彩票赌博。”三位数彩票赌博是一种主要在犹太人区玩的赌博游戏,中奖数字是当地举行赛马时当天总下注额的后三位数字。例如,如果某天在纽约市的“水渠”赛马场总赌注为3,542,923美元,那么中奖数字就是其最后三位数——923。如果猜中,获得的收益可能有数百甚至数千美元。

  普莱斯勒问道:“总警监,你不认为几个小时内有那么多人进出意味着这不是什么小举动?”桑普森总警监干监控这一行多年,经验比警司丰富,他压制住冲动,不想让伯尼伯尼为伯纳德的昵称或简称,小说中多次出现类似的情况,译者不再一一赘述。失望。他对两位警官提出了一个问题:“那么,你们认为我们能查到什么?”

  克诺里回答说:“我猜要么第71辖区的头头认为这两家商店最多只构成扰乱秩序的行为,要么一些来自该辖区或第13分局的警察被贿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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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尔维清了清嗓子,他虽然有些惶恐,但仍然鼓足勇气问道:“警监,为什么你如此肯定有些警员在受贿?”

  克诺里笑了笑,依然试着让他这位门生放松下来,但收效甚微。“年轻人,简短的回答就是在警局内,便衣警察部门的腐败一直是个公开的秘密。问题是没人可以证明这一点,但这正是警察专员希望我们努力去做的。”

  马尔维听到高级警监说“我们”的时候愣住了。他坐在椅子里,显得浑身不自在,不断变换着姿势。克诺里继续讲述他的故事。

  克诺里讲完了他的分析,桑普森总警监看来有些困惑,但这只是一分钟的事情。然后他说:“好的,让我们看看能否查出来。”他按响了内部通话设备的按钮,对他的助手说:“比利,帮我把摩尔警督找来。如果他在楼里,让他过来。如果不在,与他取得联系,告诉他我要立刻见他。”

  10分钟不到,桑普森总警监的门上便听到一声响亮的敲门声,他答道:“噢,警督,如果是你,请进。”

  布伦达·摩尔警督快步走进房间。摩尔的脸可以上爱尔兰国营航空公司的旅行海报。他的头发乌黑,修剪得很短。他的眼睛深蓝,双颊上有明显的酒窝。他脸上带着热情奔放的笑容,当他进屋的时候,你可以感受到他的热情。他穿着灰色的花呢夹克和刚刚烫好的斜纹棉布裤,配上一双饰有流苏带子的平跟懒汉鞋,这是他选择的穿着,因为他认为这使他看起来年长一些。虽然他已年近50岁了,但是他一直担心年轻的外表会让人误以为经验不足。这身街头装束令他看起来像一位调查分析人员(这是他一直努力想干的行当),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警局里没什么人像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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