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_林素微【完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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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是这样的结局。万般无奈,叫人招募水性好的渔夫,在尸体上捆上石头,沉入江底。这次,除了那女人起死回生,又身怀绝技,有在水底的逃生之能,否则,是不会再兴风作浪了。

  那具尸体再也没有出现,而沈某亲眼目睹了他妻子的惨状,又被她死后所发生的怪事反复惊吓,竟然一病不起,没几天,便象失了魂似的死了。

  他到底,也没有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得过自己的日子,有人听说了沈某和他妻子的事后,大发浩叹,说这肯定是他的妻子索命来了!八成这两人是前世的冤家,恩怨没有了结,一直延续到今世。只有要了沈某的性命,这仇才算报完。在当时,这个理论,附和者甚众。

  那些怪事发生的原因,真的象当时人说的那样,因为这两个人是命中注定的怨偶?还是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在河面之下,潜藏着漩涡和暗流,因此,那女人的尸体才一再回到原处,而不是什么冤魂索命。

  究竟是怎么回事,谁知道呢!

  (出《王氏见闻》)

  上文原文:

  有沈尚书失其名,常为秦帅亲吏。其妻狼戾而不谨,又妒忌,沈常如在狴牢之中。后因闲退,挈其妻孥,寄于凤州,自往东川游索,意是与怨偶永绝矣。华洪镇东蜀,与沈有布衣之旧,呼为兄。既至郊迎,执手叙其契阔,待之如亲兄。遂特创一第,仆马金帛器玩,无有缺者,送姬仆十余辈,断不令归北。沈亦微诉其事,无心还家。及经年,家信至,其妻已离凤州,自至东蜀。沈闻之大惧,遂白于主人,及遣人却之。其妻致书,重设盟誓,云:“自此必改从前之性,愿以偕老。”不日而至。其初至,颇亦柔和;涉旬之后,前行复作。诸姬婢仆悉鞭棰星散,良人头面,皆拿擘破损。华洪闻之,召沈谓之曰:“欲为兄杀之,如何?”沈不可。如是旬日后又作,沈因入衙,精神沮丧。洪知之,密遣二人提剑,牵出帷房,刃于阶下,弃尸于潼江,然后报沈。沈闻之,不胜惊悸,遂至失神。其尸住急流中不去,遂使人以竹竿拨之,便随流。来日,复在旧湍之上,如是者三。洪使系石缒之,沈亦不逾旬,失魂而逝。得非怨偶为仇也!悲哉!沈之宿有仇乎?(出《王氏见闻》)

  56因果(题目还没想好,暂且如此吧)

  那一头乌发,是她身上最美之处。

  普通人家的女儿,没有富可敌国的家私,没有颠倒众生的容貌,也没有令人惊绝的才艺。可是,当她抽掉横插在发髻上的亮银钗,任头顶乌云,如瀑布般倾落,身边的人,便只能让那片充满魅惑的黑云,弥漫了视野,此时,纵然后羿射了金乌落地,眼前光华如瀑,他们,再也见不到其他。

  满头的青丝,自十岁以后,便未曾动过剪刀,只任它如山间的青草,恣肆地、不管不顾地生长。十六岁时,头上的发丝,便已垂至脚跟,乌黑、油亮。白天,她把它们梳成时下最流行的式样,引得女伴争相效仿;夜晚,那些头发,如同最美丽的披帛一般,覆住她精洁的背,同她一一起,进入梦乡。

  家里有限的银钱,都得掐着指头,精打细算着用在节骨眼儿上,她买不起街头铺子里的香膏,不过,草木灰和淘米水总是现成的。白瓷的盆子里,盛着清澈的泉水,她轻轻地解开长发,让它们缓缓流泻,黑与白的对照,惊心动魄,令人迷醉。

  ——迷住了旁人,还有她自己。

  只要轻抚头上的发丝,她的心里,便是欢喜。

  二八佳人,正是议婚时节。虽非红楼富家女,房前的媒人,却总也不断。她向来不是佻达的女子,婚姻之事,全凭父母做主。

  他们家不贪图富贵,只要女儿嫁一个知疼知热的好人。百般考察之后,将她许给成纪县一个叫黄知感的后生。

  纳彩之后,她的终身,就算是尘埃落定。

  她从窗隙里偷偷瞧过,那男子身材魁梧,面目普通,却令人觉得亲切、安稳,心里是没来由的笃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给这样的一个人,不光是父母,连她自己也放心。

  新婚之夜,菱花镜里,映出动荡的光影,她的夫君,用粗糙的大手,帮她拿下峨峨高髻上的金色步摇。一头长发没了支撑,顿时如玉山倾倒,静静地泻了一身。——那委地的青丝,没有人能够不爱,纵然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河流,也不及其万一……

  她回眸一笑,清丽面容烫伤了那男子的眼睛。从此之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夜之间,她从垂髫的少女,变成了梳髻的小小少妇。

  第二天清晨,她的丈夫牵过她的手,将一枚精巧的乌木簪放于她的掌心。并非多么值钱的物件,但是,那是他的心意,她懂。

  嵯峨高髻之上,一根乌木簪将青丝挽定,除此以外,并无其他装饰。却无端显得发更黑,脸更白。无需胭脂花粉,自有艳光致致。

  每天晚上,坐在妆台前面,在他宠爱的目光里,手持木梳,一下一下地梳头,便是最大的幸福。

  他们的日子,过得平静、温煦、恩爱、知足。寻常百姓,不用大富大贵,就这么无风无浪地相携到老,就是上天的莫大恩赐。可是,这是乱世,这样的愿望,注定成为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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