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千羽:中国古代的异闻奇事_林素微【完结】(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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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他一定要当面问问,为什么她要毁了他的生活,毁了他的一切。

  等了很久,也没有什么音讯。

  那女子如同一滴水,溶入大海,再也看不到踪迹。

  你如何在苍茫的大海中,寻找一滴水呢?

  这年年底,王立便被朝廷授了官,他卖掉了宅第,前去赴任。

  也许,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吧!

  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了他的音讯。

  故事讲完了。

  不难看出,《集异记》中的这个女子,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女侠。

  她隐居在市井当中,伺机发动,等了很久,终于等到机会,将仇人手刃于刀下,并砍下头颅,装在革囊里。

  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能够使一个女子,怀着切齿的痛恨,隐忍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已经无从得知。

  她的出现,与她的消失一样,都是那么突然。

  她的身影,如同流星一般,拖着幽蓝的光影,滑过夜丛,融入唐朝的暗夜当中,再也没有出现过。

  中、晚唐时期,是一个侠风盛烈的时代。政府公信力缺失,贪污腐败横行,官府不再为小民伸张正义。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渴望侠,也呼唤侠的出现。

  唐传奇里,有很多描写侠者的故事。就连当时的大诗人,李白同杜甫,也不吝笔墨,写出了许多传之后世的篇章。

  杜甫《遣怀》中写到:“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由此可见,在唐代,这种快意恩仇的任侠行为,是很为人们拍手称快的。

  而一代诗仙李白本人,除了在《侠客行》中有“十步杀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诗句之外,据说他本人在年少时便有结客报仇的任侠之举。

  象王立所遇见的女侠一样,报仇以后,杀子别夫,在唐传奇中亦所在多有。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你自己隐遁便是,为什么痛下杀手,杀掉自己的孩子呢?

  或者携子而去,或者把孩子留给丈夫,这两种,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女子本人,身手已属上乘,为了报仇,还等待了那么久,那么仇家的实力,定然不容小觑。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杀止杀,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你若种下仇恨的种子,便只能滋生出仇恨的根芽。所以,女子报仇之后,必须迅速远引,否则,仇家会找上门来。

  带上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儿,以后的路途,必然危机四伏,并增加许多危险和不确定性。

  留给丈夫,若寻仇的找来,作为一个身无长技的寻常男人,自身尚且难保,又如何把孩子平安带大。

  她处在一个艰难的十字路口。

  动物世界上说,母狮子遇到危险时,会把小狮子撕碎,吞到肚子里。——这是她保护自己幼崽的方式。

  与其在别人手里辗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不如自己下手。

  ——了断一个鲜活的生命,也了却一切扯不断,理还乱的牵挂。

  女侠未必没有真感情,只是她人在江湖行,便得行江湖事。

  江湖是什么?

  江湖是歌,是酒,是诗;是刀,是剑,是血;更是伤痛,是别离,是死亡,是一切残忍的,酷烈的的东西。

  江湖很大,没有尽头,你可以在里面仗剑纵酒,任意遨游;江湖又很小,充斥着鲜血与屠戮,生离与死别,却容不下一个母亲的心,和一颗悲悯的泪。

  唐余干县厨王立调选,佣居大宁里。文书有误,为主司驳放。资财荡尽,仆马丧失,穷悴颇甚,每丐食于佛祠。徒行晚归,偶与美妇人同路。或前或后依随。因诚意与言,气甚相得。立因邀至其居,情款甚洽。翌日谓立曰:“公之生涯,何其困哉!妾居崇仁里,资用稍备。倘能从居乎?”立既悦其人,又幸其给,即曰:仆之厄塞,阽于沟渎,如此勤勤,所不敢望焉,子又何以营生?”对曰:“妾素贾人之妻也。夫亡十年,旗亭之内,尚有旧业。朝肆暮家,日赢钱三百,则可支矣。公授官之期尚未,出游之资且无,脱不见鄙,但同处以须冬集可矣。”立遂就焉。阅其家,丰俭得所。至于扃锁之具,悉以付立。每出,则必先营办立之一日馔焉,及归,则又携米肉钱帛以付立。日未尝缺。立悯其勤劳,因令佣买仆隶。妇托以他事拒之,立不之强也。周岁,产一子,唯日中再归为乳耳。凡与立居二载,忽一日夜归,意态惶惶,谓立曰:“妾有冤仇,痛缠肌骨,为日深矣。伺便复仇,今乃得志。便须离京,公其努力。此居处,五百缗自置,契书在屏风中。室内资储,一以相奉。婴儿不能将去,亦公之子也,公其念之。言讫,收泪而别。立不可留止,则视其所携皮囊,乃人首耳。立甚惊愕。其人笑曰:“无多疑虑,事不相萦。”遂挈囊逾垣而去,身如飞鸟。立开门出送,则已不及矣。方徘徊于庭,遽闻却至。立迎门接俟,则曰:更乳婴儿,以豁离恨,就抚子。俄而复去,挥手而已。立回灯褰帐,小儿身首已离矣。立惶骇,达旦不寐。则以财帛买仆(“买仆”原作“仆买”,据明抄本改)乘,游抵近邑,以伺其事。久之,竟无所闻。其年立得官,即货鬻(yù)所居归任。尔后终莫知其音问也。(出《集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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