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莱蒂斯说,“我想她一定是以前掉的。”她又说了一句:“这非常符合逻辑。”
“是非常符合逻辑,”我说,“我想,你不会碰巧记得你的继母最后一次戴耳环是什么时候了吧?”
“哦!”她用充满疑惑和信任的目光凝视着我说,“这很重要吗?”
“可能很重要。”我说。
“我得努力想想,”她坐在那儿,眉头拧成一团。我从未见过莱蒂斯·普罗瑟罗像现在这样迷人。“哦,对了!”她突然说,“她在——在星期四戴过耳环。我现在想起来了。”
“星期四,”我慢慢说道,“正好是谋杀发生的那一天。那天,普罗瑟罗太太来到我花园里的书房前,但你能记得,在她的证词中,她说她只是到了窗户前,并未进屋。”
“您在哪儿发现这个的?”
“滚落在书桌下面。”
“那么,她好像没有说实话,不是吗?”莱蒂斯冷冷地说。
“你认为她确实进了屋,站在书桌前吗?”
“喔,好像是这样,不是吗?”
她目光镇静地与我对视着。
“如果您想知道的话,”她平静地说,“我从未认为她讲了实话。”
“但是,我也认为你没有在讲实话,莱蒂斯。”
“您这是什么意思?”
她胆颤心惊。
“我的意思是,”我说,“我最后一次看见这只耳环,是星期五我和梅尔切特上校来这儿的时候。它与另一只耳环摆在你继母的梳妆台上。我确实见过两只耳环在一起。”
“哦——”她的声音颤抖起来,突然将身体斜靠在椅子的扶手上,哭泣起来。她的短发散落下来,几乎触到地板。这真是一副奇怪的姿势——美丽而又无拘无束。
我沉默着,让她抽泣了一会儿。然后我非常温和地说:
“莱蒂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什么?”
她跳起身,将头发猛地向后一抛。她显得很狂野——几乎是惊恐万分。
“您是什么意思?”
“是什么使得你这样做的?是嫉妒?还是讨厌安妮?”
“哦——哦,是的!”她将头发从脸上拨到脑后,似乎突然地恢复了自制力。“是的,您能把这叫做嫉妒。自从安妮来到这儿,盛气凌人,我就不喜欢她了。是我把这该死的东西放在书桌下的。我希望,这会给她带来麻烦。如果您不是这样一个爱管闲事的人,甚至去触摸梳妆台上的东西,这件事就会生效。不管怎么说,四处奔忙,帮助警察,并不是牧师的职责。”
这是一种心怀怨恨的、孩子气的任xing撒野。我没在意。确实,她此时很像个可怜的孩子。
她企图报复安妮,她的这种幼稚之举几乎算不上是什么严重行为。我这样对她说,并说我会还她耳环,对发现耳环的qíng况也会守口如瓶。她好像深受感动。
“您真好。”她说。
她停了一会儿,然后,把脸转向一边,字斟句酌地说道:
“您知道,克莱蒙特先生,我会——我会很快和丹尼斯从这儿离开。如果我是您,我想这样更好些。”
“丹尼斯?”我有点惊奇地扬起眉毛,但同时又感到有点有趣。
“我想这会好些,”她又说,仍然是一副尴尬的神态,“我为丹尼斯感到遗憾。我想他并不——不管怎样,我很遗憾。”
我们的谈话就到此结束。
第二十三章
在回家的路上,我向格丽泽尔达建议,我们绕道从墓地拐回家。我急于了解警方是否在调查,如果是这样,他们发现了什么。但是,格丽泽尔达有事要办,于是我就一人前往。我看到了负责行动的赫斯特警士。
“先生,还没有什么线索,”他报告说,“但是,这里应是隐藏的惟一地方。”
他用的“隐藏”一词使我有点不解,因为他发音成“抓捕”。不过,我还是立刻明白了他的真正意思。
“我的意思是,先生,从那条路走进森林,那年轻女人还能上哪儿?这条路连通‘老屋’和这儿,qíng况就是这样。”
“我想,”我说,“直接让这年轻的女士招出来,斯莱克警督会瞧不起这种简单的做法的。”
“只是担心她会受到惊吓,”赫斯特说,“她写给斯通的任何东西,或者他写给她的任何东西都会提供线索——一旦她知道我们盯上她,她就会像那样闭上嘴。”
究竟会怎么样,不得而知。但是,我个人怀疑格拉迪斯·克拉姆小姐会像他说的那样闭上嘴。她除了口若悬河而外,我不能设想她还会怎样。
“当一个人成为骗子,您就想知道他究竟为什么成为骗子。”赫斯特警士卖弄地说。
“当然喽。”我说。
“答案就会在这儿的这个墓地里找到,否则他gān吗老在这儿瞎忙乎呢?”
“寻觅 raison d'etre(法语:存在的理由。——译注)。”我说,但这一点儿法语把这位警士难住了。他不懂法语,只是冷冷地答道:
“那是业余水平的看法。”
“不管怎样,你还没有发现手提箱。”我说。
“我们会发现的,先生,不用怀疑。”
“我可不这么确信,”我说,“我一直在思考。马普尔小姐说,只一会儿,那姑娘就空着手回来了。因此,她不会有时间来到这儿又回去。”
“您不必听信老太太说的话。当她们看见什么奇怪的东西,并在焦急地等待的时候,噢,时间对于她们来说是过得很快的。毕竟,没有哪个女人对时间知道得很清楚。”
我常常纳闷,为什么世人如此热衷于归纳。归纳很少是正确的,并且常常是完全错误的。我自己的时间感就很差(所以常常要拨快闹钟),而我得说,马普尔小姐有非常准确的时间感。她的闹钟不会误差一分钟,她在任何场合都是极其准时的。
但是,我无意就这一点与赫斯特警士争辩。我向他道了午安,并祝他走运,就离开了。
正当我快要到家时,一个念头出现在脑际。没有什么东西导致这个念头的出现,它只是作为一个可能的答案闪现在我的脑际。
你一定记得,在谋杀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搜寻小路,发现在某个地方灌木丛被人践踏过。现在我认为,是劳伦斯践踏过灌木丛,他也与我一样在搜寻什么。
但是,我记得,后来他和我一起碰到另一条痕迹轻微的路,这是警督走过留下的。我苦苦思索,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条路(劳伦斯的)比第二条路明显,似乎不止一个人经过这条路。我推断,也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劳伦斯的注意。万一最早的那条路是斯通博士或克拉姆小姐留下的呢?
52书库推荐浏览: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