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之旗/复仇女_[日]松本清张【完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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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我否认自己杀害渡边jú,说她是被别人所杀。在警方的充分调查下,今天我陈述的是真正的事实:杀害渡边jú的是我,这是真的。

  他对犯罪过程是这么说的:我进大门时见有根樫木的顶门棍竖在那儿,我心想把它当作凶器倒也称手,所以把它带进房里。渡边jú见我来了,说声欢迎,就跪起身到火盆边为我沏茶,我乘机用双手握棍朝阿jú头上狠命打去。然而,早就藏有杀机的人即使对这里的qíng况很熟悉,难道会用被害者家顶门用的那根樫木棍吗?一般说来,蓄意杀人者会早点备下凶器。这案件按检察官的看法并不是偶发的,而是“有计划”的作案,那么,柳田正夫用被害者家里的东西作为凶器行凶是反常的,并且难以自圆其说。

  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还记录这样的供词:

  ……阿jú立即仰翻在地。我见她拚命挣扎起身,想朝我猛扑过来,我右手握棍随即朝阿jú的前额和脸上揍去,阿jú发出异样的叫声仰面倒下,再也不能动弹了。

  这是极为含糊的供词。如果是凶手的话,至少会供述得更正确,细节也会更加具体些。恐怕柳田正夫是没法把当时杀人的过程说得更正确吧。因为想起报纸、杂志上报道过渡边jú为面部受伤,就作了“殴击了面部”这样的供认。警方也发觉这里的疑问。

  在第十次审讯报告中供认说:

  关于我上回供述杀害渡边jú的事实,昨天,对殴击的部位,怎么也回忆不起来。今天才想起,用樫木棍第一下好象击在阿jú后脑勺上,阿jú仰天倒下后,又殴打前额部的左侧和左脸,随后好象朝阿jú的胸口揍去。

  为何柳田正夫对犯罪过程不能说得更具体些?可以说,这是他在想当然,或是得到了某种暗示。大冢律师从这件事中能得到这样的结论。记得在第九次审讯报告中有这么一段话:“我见她拚命挣扎起身,想朝我猛扑过来,我右手握棍朝阿jú的前额和脸上揍去。”当时,并没有提到殴击阿jú胸口的动作。这是因为报纸上对受害的伤势报道中只提到头部和脸部,没说起胸前的伤。如果柳田正夫是从报道中得知伤qíng的话,当然肯定不会想到还有阿jú胸前的伤势。由于凶手的棍子击在身着衣服的胸前,伤势并不重,虽形成第三肋骨的骨折,但在外部不见有伤。大冢以往听法医谈过,年老者并不需要受很大的冲击力也往往会造成肋骨骨折的现象。为此,检察部门也是看了尸体检验报告之后,经过解剖才知道第三肋骨骨折。所以无论如何,在罪犯指供词中必须要提到这个伤势。于是在第十次审讯报告中,开始有“好象又”殴击了胸部这样的供述。

  还有,检察官认定,现场衣柜抽屉被抽开,衣物翻乱的迹象是柳田正夫窃取借据之后,为了伪装成抢劫现场而gān的。这是认为现场仅缺少一张借据为前提作出的结论。警方也认为柳田正夫除了借据之外,并没有抢去其他东西。然而,究竟渡边jú被窃走多少东西,是很难作出正确判断的。她孤身一人,儿子和儿媳都和她分开居住。根据渡边jú的儿子隆太郎的证词,他们夫妻俩跟阿jú合不来,两年前就搬了出去。

  隆太郎的证词是这么说的:

  没听母亲说过她有多少钱,这一点我全不清楚。直到出了事,警察问我缺少多少钱?我是一无所知,也许母亲的手头会有些现钱的。

  既然不知道被窃的余额,那么是少了钱,还是分文不少,全是一笔糊涂账。连儿子都不清楚,所以也有可能失窃了一笔相当数量的现金。因此,可以推断,真正的凶手倒是半拉开抽屉,窃走了一笔现金逃之夭夭的人。这事反证了柳田正夫是无罪的。真正的犯人倒是在柳田正夫到达之前那一刻逃跑了。

  大冢钦三查阅研究了厚厚一叠卷宗之后,发现这么些疑问和矛盾。而这一切都证明了柳田正夫是无罪的。被告为人诚实这一点,有不少证人作了证明。他向渡边jú借高利贷,是想悄悄地赔偿丢失的那笔三万八千多元的学生旅行费用。

  对这笔钱,小学校长是这么说的:

  如果向我报告的话,不管怎样,我总能凑足这笔不到四万元的钱。可柳田并没这么做,而是自己承当了赔款的责任,从而酿成这场悲剧。由此也可以了解柳田正夫的个xing和为人了。

  大冢钦三的心qíng越发yīn沉了。倘若当时自己承接下这案子,看来能为柳田正夫辨清冤案。现在想来,有这个把握。大冢钦三又想起来过事务所的柳田正夫的妹妹,那目光锐利、炯炯有神的少女。大冢当时回绝过她:“九川当地也会有好律师的。我看你也用不着老远跑到东京来请啊。”

  那个少女断言:“我觉得只有先生才能救我哥哥。”她说的倒也是。九州的指定律师虽不能说是无能的庸才,但是,如果自己来办的话?结果就……自傲而产生的深深忏悔啮嚼着他的心。

  “因为我付不出规定的辩护费,您就不肯帮忙?”被告的妹妹追问说。

  在年轻姑娘的有力诘问下,他只觉得她是位个xing倔qiáng的姑娘。大冢有点儿不快,当时不想绕什么弯子,直截了当地回答她:“多少也有点吧。”,大冢至今还为这句多余的话感到后悔。那位少女准会为了钱拒绝她而恼恨不已吧。

  “先生,我哥哥也许会判死刑啊。”这是她在临走时留下的一句话。第一审果然判了死刑,这是柳田桐子she向大冢心坎的第一枝利箭。她的第二枝利箭就是写在明信片上的那句话:我哥哥蒙受着抢劫杀人的恶名死去了。

  大冢钦三将厚厚的一大摞卷宗用绳扎好,打算明天吩咐奥村寄还给九州的律师。他合上记事册,手支撑着脸,皱起眉陷入沉思。

  “你为什么这样愁眉不展?”河野径子端详着大冢的脸说,“见到我就做出这副表qíng,真讨厌。请快活点吧。”

  “对不起。”大冢苦笑着连声道歉,“我不是不高兴见你,实在没法子。”

  被炉上盖着条花色艳丽的被子,小桌子放着好几只酒壶,但大冢钦三却一点儿没醉。这是他常来的藏娇金屋。这儿的老板娘摸透他的脾气,他跟女招待也厮混得十分稔熟。自从跟河野径子相好上之后,他一直来这儿幽会。

  大冢跟径子都换上薄棉睡衣。外头和室内都静悄悄的。只觉得室外的寒气直透进衣服里。不叫唤,女招待她们是不会进来的。不一会,耳边飘来邻室的喧闹声,还夹杂着三弦琴和女人唱小调声。不时扬起阵阵笑声。

  “外头挺热闹啊。”径子取过酒壶说,“如果能为你助兴的话……”

  “好啊,”大冢钦三拿起酒盅说,“为我、唱一曲吧。”

  “哎哟,你别出我丑了。”径子笑起来很美,眼角上象有点红肿似的惹人可爱。

  “我是你忠实的听众啊。”

  “你真坏。”径子做了个飞眼,她知道自己的眼睛长得很漂亮,这是勾魂摄魄的一瞥。

  径子低吟慢唱起来,那柔细绵绵的音调沁人心腑。听着,听着,大冢的耳朵和脑袋各司其职了,脑子里又想起那桩案件来。蓦地,他发现径子已唱完,急忙轻轻地鼓几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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