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大街的哪一带?”
他记不得报的是什么门牌号码,不过那个地段他熟——是在范内斯大街过去一点。我谢过了他,就直接上那儿去了。
到了他告诉我的那个地段,我看到有个穿制服的警察站在一幢小公寓的门口。我就问他奥加尔在不在这里。
“在上面三一〇室。”
我就乘电梯上去,电梯老得都摇摇晃晃了。到了三楼走出来,劈面就遇上了莱格特太太母女俩,正打算回去。
“现在我想你总该相信了吧,明妮跟这事根本不相干。”莱格特太太带着责备的口气说。
“警察找到你们看见的那个人啦?”
“对。”
我对嘉波莉·莱格特说:“埃里克·科林森说星期六晚上你们回到家里才不过半夜,至多也不过是半夜稍过一点。”
她从我跟前擦身而过,径自跨进电梯,气鼓鼓地说:“埃里克是头蠢驴。”
她母亲跟着她进了电梯,温和地责备她说:“别这样,亲爱的。”
“莫非就是长鼻子和这小子在轮流窥探莱格特的家?”雷迪提出了他的看法。
“没准儿是,”我说,“不过也不能排除内线作案的可能。你那里的信封总共是几个,奥加尔?”
“七个。”
“这么说,扔在那儿的那颗钻石,信封就没在里边。”
“那个混血儿女仆怎么样?”雷迪问。
“我打算今天晚上看看她那个男人去,”我说,“这个厄普顿的情况你们会去向纽约方面了解吧?”
奥加尔只是回了我一个“嗯,嗯”。
【注】 这种家具系按照早期美国西南部西班牙教会所用家具的式样仿制,故称教会式。特点是质朴、坚固。
【注】 指常见于美国西部电影里的那种县治安官角色。县治安官通常起到警察局长的作用,但属选举产生,职责还包括管理监狱、执行法院指令。
第三章 内心有什么隐痛
我到诺布冈,找到了霍尔斯特德给我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电话总机的值班人员,请他通知一下菲茨斯蒂芬。我印象中的菲茨斯蒂芬还是个三十二岁的瘦高个儿,头发是栗色的,灰色的眼睛总是眼皮耷拉,一张大嘴显得很滑稽,衣着打扮随随便便,故意做出一副懒相,最爱谈天说地,不管扯上什么话题,只要这话题有点不寻常之处,他一谈起来似乎可靠的消息就总是特多,独到的见解也总是特多。
我还是五年以前在纽约跟他见的面,当时有几家滑头传媒串通一气骗了一个钻石商人的遗孀十万块钱,我正在纽约调查他们的骗局。菲茨斯蒂芬也在这方面进行查访,他要的是创作素材。我们成了相识,彼此通力合作。在合作中我得到的要比他多,因为他对这套鬼把戏真是熟悉到极点。靠了他的帮助,我两三个星期就完成了调查任务。此后我们一直相当要好,不过一两个月以后我就离开了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请你直接上去,”电话总机的那个值班人员说。
他的房间在六楼。我走出电梯的时候,他已经在房门口站着了。
“哎呀,”他伸出一只瘦瘦的手来说,“会是你呀。”
“正是在下。”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里五六只书橱、四张桌子一摆,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容纳其它东西了。好几种文字的书刊,还有报纸、剪报资料、校样等等,乱糟糟堆得到处都是——跟他当年在纽约的住处完全一个样。
我们坐了下来,脚也总算在桌子腿中间找到了插足之地,于是就各自约略诉说了自己别后的经历。他住在旧金山已经有一年多一点——不过他说他周末总是不在的,有一次为了要把一部小说一口气写完,还到乡下去“隐居”了两个月。我在旧金山可是已经住了快五年了。他说他喜欢旧金山,不过真要是有人发起运动,主张把西部还给印第安人,他也不会反对。
“那你写作的‘买卖’干得怎么样了?”我问。
他目光一下子尖利了起来,望着我反问:“你没有看我的书吧?”
“给你说对了。怪了,你怎么知道的?”
“听你的口气呀,你的口气好大,活像个大老板,花了两个钱,买了个写书的人似的。这种口气我是难得听到的,所以很听不惯。啊呀,对了!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我还硬是要把我写的书送你一套来着?”他说话一向总是喜欢用这种腔调。
“记得。可我一点都没有怪你。你那时喝醉了。”
“是喝雪莉酒喝醉的——在埃尔莎·多恩家喝雪莉酒喝醉的。还记得埃尔莎吗?她拿出刚画好的一幅作品来给我们看,你说画得不错。哎呀老天乖乖,当时她那个气啊!你这句话其实倒是出于一片诚心,却说得太平淡了,好像只要这么一说她就包管会喜欢似的。还记得吗?她当下就把我们撵了出去,不过我们两个这时早已灌饱了雪莉酒,都醉醺醺了。可你还没有醉糊涂,所以就没有肯要我的书。”
我给他解释:“我是担心看了你的书,懂了你的书,会让你觉得掉了身价呀。”
一个华人男仆给我们送来了冰镇白葡萄酒。
菲茨斯蒂芬说:“你大概还在专门追逐那班为非作歹的倒霉蛋吧?”
“对。所以我才碰上了这样的巧事,打听到了你住在这儿。霍尔斯特德告诉我,说你认识埃德加·莱格特。”
他那双睡意朦胧的灰眼睛陡地透出了一丝亮光,身子也随即在椅子里坐了坐直,一边问:“莱格特是不是犯了什么事了?”
“你这么说该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吧?”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问问罢了。”他身子又往椅子里埋下去了,可是眼睛里的亮光却并没有消失。“来,说给我听听麻。跟我可别来耍这套滑头,老弟;你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你要耍滑头咱们就拉倒。快说给我听听:莱格特犯了什么事了?”
“这可不合我们这一行的规矩,”我说。“你是写小说的。我要是先告诉了你的话,谁保得定你不会就根据我说的天花乱坠编上一通?我且不说我的,等你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我再告诉你,这样你要说什么还会说什么,就不会因为要对上我的话茬儿而改口了。你跟他认识有多长久了?”
“我来本地不久就认识他了。我总觉得这人很有意思。论人,可真有点令人费解,叫人捉摸不透,可又耐人寻味。比方说吧,从物质享受上来说,他简直是苦行僧一个——不抽烟也不喝酒,吃的是粗茶淡饭,睡觉听说每晚也只睡上三四个小时,可是从精神上来说,从内心世界来说,他却又纵欲无度到了堕落的地步——你是不是觉得这有点意思?你以前总说我喜欢结交怪人、不大正常。你真应该认识认识他呢。他的朋友——不,他是没有朋友的,只能说是他找来跟他作伴的人吧——那都是些想出主意来千奇百怪的人:比如马夸德,是专门制作怪诞不经的塑像的,那算是什么塑像呀,只能说是像塑像那样,在空间占了个体积,有那么个轮廓罢了;比如登巴尔·柯特,搞了个叫什么‘代数主义’;比如霍尔东夫妇,搞了个叫什么‘圣杯会’的教派;比如劳拉·儒安纳斯,简直是疯婆娘一个;又比如法纳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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