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子_[美]达希尔·哈米特【完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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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冲我撅起嘴:“你好像尽量要让我十分难堪似的。”

  “听我说,多萝西,”我说,“你要么知道点事,却当着你母亲和吉尔伯特的面不敢说,要么就是你什么也不知道。你如果真知道什么,就说出来吧。我要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会问你的。”

  她低头拧着裙子上的一个皱褶,绷着脸盯视着它,可她又抬起头来时,目光却变得明亮而激动。尽管她小声说,屋里别的人却都能听到:“吉尔伯特一直在跟爸爸见面,今天也见到他了;爸爸告诉他是谁杀死了沃尔夫小姐。”

  “是谁?”

  她摇摇头:“吉尔伯特不肯告诉我。他就对我讲了这些。”

  “这就是你当着你妈妈和吉尔的面不敢说的缘故吗?”

  “对。你会明白,如果你让我告诉你——”

  “又是小时候发生的事吗?可我还是不想听。好了,吉尔还跟你说了什么?”

  “没再说什么。”

  “有没有提到诺海恩的事?”

  “没有。”

  “你爸爸如今在哪儿?”

  “吉尔也没告诉我。”

  “他什么时候见到他的?”

  “他没告诉我。请别对我发脾气,尼克,他告诉我的事我都跟你说了。”

  “还真不少啊,”我吼道,“他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今天晚上。你进我屋那时候,他正跟我说。真的,他就告诉了我这些话。”

  我说:“你们这家人谁只要有一次能把一件事,甭管是什么事,完整地说清楚,那就好了。”

  诺拉端着咖啡走进来:“什么事叫你这样心烦,乖儿子?”她问道。

  “乱七八糟的事,莫名其妙的事,谎言,”我答道,“我太老了,也太累了,没法跟他们闹着玩。咱们还是回旧金山吧。”

  “新年前就去吗?”

  “明天就走。好,今天就走吧。”

  “我倒挺愿意。”她递给我一杯咖啡,“你要是愿意的话,咱们可以乘飞机回去,赶在新年前夕到家。”

  多萝西声音发颤地说:“我没对你撒谎,尼克。我什么都告诉你了,我——求求你,别对我发脾气。我那么——”她说不下去,哭了起来。我揉着阿斯达的脑袋,哼了两声。

  诺拉说:“咱们都累坏了。心也烦。把小狗送到楼下去,明天再让它上来。咱们都先休息一下再接着谈吧。来,多萝西,我把你的咖啡拿到卧室里去,再给你找件睡衣。”

  多萝西站起来向我道声晚安:“我那么愚蠢,真是抱歉。”说完便跟随诺拉走出去了。

  诺拉回来后,坐在地上我的身旁,说道:“咱们的多丽哭哭啼啼,承认现在过得很不偷快,可是……”她打个呵欠,“她那可怕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呢?”

  我便把多萝西告诉我的话讲给她听:“听起来都像是一堆骗人的废话。”

  “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呢?他们那家人告诉咱们的全是骗人的鬼话。”

  诺拉又打个呵欠:“那些话也许能叫侦探相信,却骗不了我。听我说,咱们干吗不把所有的嫌疑犯,所有的动机,所有的线索,都列个单子,然后一一核查,缩小范围——”

  “你干吧,我要去睡觉啦。什么叫线索,我的老娘?“

  “就像今天晚上我一个人待在客厅里,吉尔伯特以为我睡着了,便踮着脚尖走过去打电话,通知总机在清晨之前不要把任何电话接进来。”

  “嗯,嗯。”

  “另外,好像多萝西发现她手里一直有爱丽丝姑妈家的门钥匙。”

  “嗯,嗯。”

  “还有莫瑞里正要告诉你朱丽娅认识的那个醉鬼表弟——叫什么来着?——迪克·奥布兰时,斯特希用胳膊肘在桌子底下轻推了他一下。”

  我起身把我们俩的咖啡杯放在桌上:“我真没法想象当侦探的如果没娶你怎么能把活儿干得好,不过话说回来,你还是想得有点过头了。斯特希轻推一下莫瑞里那件事,我的看法是我们根本用不着花很多时间去推敲。我担心的倒是,他们当时把斯帕罗推走,是为了让我不受伤呢,还是不让他告诉我一些事儿。我真有点困了。”

  “我也困了。那就告诉我一件事,尼克。得说实话,你跟咪咪扭在一起较劲时,有没有感到刺激啊【注】?”

  “哦,有那么一点儿。”

  她笑了,从地板上站起来:“你要不是个叫人作呕的老色鬼,那才叫怪呢!”她说,“瞧,天都亮了。”

  【注】多丽,多萝西的晚称。

  【注】此处第一版原稿为“有没有勃起啊?”因有读者非议,此后版本改为此句。但1999年美国文库版《达希尔·哈米特全集》又改了回来。——译者注

  第二十六章

  十点一刻,诺拉把我摇醒,说道:“电话!赫伯特·麦考利打来的,说有急事。”

  我走进卧室——昨夜我睡在客厅里了——拿起电话听筒。多萝西在卧室里睡得香甜,我便对着话筒悄声说:“喂。”

  麦考利说:“吃午饭还嫌太早。可我得马上见到你。我现在能来吗?”

  “当然可以,来吃早饭吧。”

  “已经吃过了。你们预订自己的早餐吧。过15分钟我就过来。”

  “好吧。”

  多萝西半睁着眼睛,说:“时间一定很晚了吧。”她睡意蒙胧,翻个身又睡着了。

  我用凉水洗洗脸和手,刷了牙,梳理了头发,又回到客厅。

  “麦考利一会儿就来,”我告诉诺拉,“他吃过早饭了。不过你还是给他叫点咖啡吧。给我要份鸡肝。”

  “是邀请我参加尔们的聚会呢,还是——”

  “当然参加。你还从没见过麦考利,是不是?他是个蛮不错的家伙。当年有一次在沃【注】市时,他的衣着让我羡慕了好几天。战后我们彼此又常来往。他给我介绍了几个活儿。包括魏南特的那起纠纷。先喝点酒化化痰,怎么样?”

  “你今天干吗不保持头脑清醒呢?”

  “咱们上纽约来不是为了保持头脑清醒。今天晚上要不要去看场冰球赛?”

  “倒也想去。”她给我倒杯酒,就去订早餐。

  我浏览了一下晨报。上面刊登了波士顿警方逮住了乔根逊以及诺海恩被谋杀的消息,但是通俗小报称之为“地下团伙匪徒之战”【注】一事的进一步发展,“麦克亲王”杰古森【注】被逮捕,林德伯格【注】之幼子被绑架一案的调解人“贾夫希”【注】访问记,占了不少篇幅。酒店服务员把阿斯达送了上来,麦考利也一起进来了。阿斯达挺喜欢麦考利,因为他轻轻拍这条小母狗时直拿一样什么东西挡它的扑跳:小家伙从来不大喜好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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