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文章指出对方报道失实,说《新周刊》的报道单凭小姑娘一面之辞,毫无根据;看似具有权威性的诊断书也只能证明镰田和美有过性经历和有几处擦伤而已。我方采用左邻右舍的证词,详细描述了镰田和美连续一周到公寓纠缠我的异常行为,让读者知道我避犹不及,哪还敢请这样的女孩进屋?
这一周的《新周刊》不知道是否察觉到了我们的动向,总之没有继续刊登关于我的性丑闻报道,可是第二周又展开了更大的攻势,载文刊登了附近一青年的证词,说他在2月10日看见一个女孩在我公寓前哭泣,制服上衣的钮扣被拽掉了。这显然是对我们反驳说他们制造桃色事件毫无根据的一种嘲笑。虽然不能证实事情发生在我家里,但是第三者的证词足以让人觉得那天真的发生了强奸案。《新周刊》编辑部好像是从一开始就故意要一点一点地公布证据,让我们自投罗网。
第三周,没等我们找到有效的反证,他们又投下了一枚置人于死地的炸弹。不,因为没有马上爆炸,所以应该说是一枚系在我脖子上的定时炸弹。这一期《新周刊》的杀手锏是我家的详细布局,说是2月10日镰田和美亲眼所见。家具的特征和摆设全配有草图,除颜色、形状在表述方面略有出入以外,全部准确无误。黑色的皮革沙发、起居室里古色古香的衣橱——其实是李朝古董、卧室里镀金黄铜的床架,哪一样摆在什么地方都写得清清楚楚。还说我床边放着《摔跤周刊》,连我都不记得,但我确实是在定期购买那份杂志。
我从未向媒体公开过我的家,也没在任何媒体上谈及过,知道我家布局的只有少数几个朋友、经理和部分圈内的人。那篇报道最后向我挑衅:如果有误,敬请指出。然后定时炸弹开始计时了。
我告诉公司,闹不清对方是怎么知道的,但报道全部属实。总经理一再问我那女孩是怎么知道的,却不容我解答,他轻蔑的眼神已经宣判我有罪。
总经理和他的心腹桐岛猜测我以前在广播节目里讲过自己房间的布置,而且提到广播电台的某个编辑跟我沆瀣一气,我制止了他们。我不愿意天真地对他们说撒谎不好。闹到媒体上的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揭穿,但可怕的是它会带给人无法消除的阴影。这个世界不需要证据,印象将决定一切。
至于房间的布置,我无言以对,媒体对我穷追不舍。总经理命令我谨言慎行,沉默到底。我出门有冒烟的汽车接送,公司和工作时住的宾馆更是戒备森严。
然而,在青山大道拍外景时,我想给我母亲买生日礼物,没带经理就一个人钻进了附近的一家杂货店。我刚一出来就被一群文娱记者团团包围,也不知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当时我戴着一副大墨镜,脸上因拍片而化着妆,一身紧身衣裤,外罩春秋外套,下面伸出两条细腿。记者们正儿八经向我提问,举起话筒问我《新周刊》报道中有关我房间的布置是否属实,其用心昭然若揭。其实我一直保持沉默,他们就已知道那个报道属实,可依然追问不休。如果我回答,他们会故作惊讶万分,其演技肯定比小孩还拙劣。我很想欣赏他们的那种表情,便如实做了回答。面对接二连三的问题,我回答说那个报道全是真的,我不曾向媒体透露过我房间的布局。最后,明知说也徒劳,还是加了一句我至今不明白那个高中生是怎么知道我屋里的情况的。
总经理要我谨言慎行,他估计我不会被起诉,只要听之任之,事情自然很快会不了了之。而我坚决不同意,这样一来就等于我承认罪过。当时的事态使我根本无法工作。况且媒体很快把矛头对准我和包括我搭档在内的“芹菜果酱”组合,说我们艺风低俗,拿弱者开心,对工作人员趾高气扬,对前辈毫无敬意。我承认我们有这些毛病,但是多年来一贯如此呀。在后来的公开节目里,越来越多的是笑声夹杂着嘘声,那也许并不是因为我表演不精彩。演出越来越少,主持人工作和晚会接二连三遭到取消。幸好电视艺员要在春季才发生变更,我们尚不用担心被辞退和停止演出。立川因为我而吃亏不浅,我无法向他道歉,他也没特别怪罪我。只有一次他在演出时抱怨说因为我的缘故,弄得他不得不增加了跟老婆在一起的时间,让他无法忍受,可那不算怪罪。他虽然在电视上常说无暇照顾家庭,其实他是很爱老婆的。当时我们私下已无话不谈,他经常主动接近我,以他自己的方式关心我。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母亲自杀了。那是个樱花才刚开了一半的季节。
当时我正在现场演出,从彩排开始,我被关在演播室与外界隔绝了5个小时。演出结束,我和高木经理一起刚走到室外停车场就被一群文娱记者包围了。
一名女记者首先向我表示同情,说听说我母亲自杀了,问为什么。我开始以为是开玩笑,没准儿还是现场直播,想逗逗我,可是眼见半数左右的记者表情从佯装不知变成了真的怜悯,我脸刷地白了。
“你真不知道?”
女记者的双眼和白净的鼻子开始发红。
“什么时候?”我问。
“听说是在傍晚6点。”
是彩排结束和正式演出前的短暂休息时间。
我想问怎么自杀的,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七八架摄像机齐刷刷地对着我,这些人一定清楚我还蒙在鼓里,他们在心里窃窃期盼着看我得知母亲的噩耗时会是个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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