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可怜,但也只能留在那个家里了。要是带了两个拖油瓶,吉胁绝对不会愿意跟我在一起的。」
若不是委托人就在面前,御子柴肯定会重重叹一口气。诚实虽然不是坏事,但也该考虑一下他人听在耳里会有什么感受。被告以这样的方式说话,难怪裁判员们会认为她是个十恶不赦的女人。
「这么说来,妳全面同意检方的论点?」
「并不是全部。我杀了丈夫,绝对不是计划性的犯罪。」
在这样的状况下继续争辩,只会演变为主观认定的问题。被告在法庭上将面对的对手可不是精神科医生,而是法官、裁判员,以及曾对付过无数狡猾罪犯的检察官。开口闭口都是主观看法,只会让被告的罪嫌更加深重。
总而言之,本案最大的难点就在于被告承认杀人事实。在这样的前提下,几乎没有扭转局面的机会。单就被告所陈述的论点听来,让法官变更判决的机率可说是微乎其微。
「妳承认杀了人,而且动机实在令人难以苟同,这种情况下,妳还希望我能为妳做什么?」
「减轻我的刑罚。」亚季子的语气蓦然变得清晰明快。「请你帮助我尽早出狱。」
御子柴一听,不禁有些哭笑不得。眼前这个女人承认自己杀了人,却又不愿乖乖入监服刑。过去御子柴见识过不少傲慢、自私的委托人,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亚季子这样若无其事地说出如此任性的要求。
「妳不想为犯下的罪行接受惩罚?」
「接受惩罚是可以,但我担心我的一对女儿。」
「什么?」
「我没办法对她们不闻不问超过十年以上。」
「喂,妳刚刚不是说,妳打算丢下她们不管吗?」
「那么做的前提是丈夫还活着。就算是再怎么窝囊的男人,一旦少了我的工作收入,他还是得想办法扶养我们的女儿。但现在丈夫已经死了,只有我能照顾一对女儿的生计。」
被告这番论调实在是荒腔走板。不仅逻辑前后矛盾,而且从头到尾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就算她在被告席上流干了眼泪,恐怕也无法获得裁判员们一丝一毫的同情。
「妳知道这有多么困难吗?」
「所以我才雇用了律师,而不是接受公设律师(注5)。」
注5:「公设」原文为「国选」,指的是被告无力延请律师,由法院代为指定公设辩护人的情况。
御子柴再次对亚季子这个人上下打量。年华老去降低了她的姿色,就算是在青春少女时期,她也绝对称不上美女。她的声音相当沙哑,而且对美容毫不重视,不仅指甲藏污,而且光看手背就知道一双手又干又粗。头发全绑在脑后,上头沾满了头皮屑。她对于自己的任性发言,似乎没有任何后悔之意。不,应该说她根本不认为自己有何任性之处。但是那样的论调从一个不管怎么看都平凡无奇的女人口中说出来,实在令人不禁摇头纳闷。
这世上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并不少。有些女人明明收入不多,却爱买名牌货,最后宣告破产。有些男人明明开车技术极差,却为了买法拉利跑车,因而误入歧途。有些中年人明明有着满头白发及啤酒肚,却幻想能与美女结婚。有些女中学生简直像是来自没有镜子的国度,不仅跳入演艺圈,还自以为能与超级巨星同台演出。诈骗集团的受害者集会,更像是不知天高地厚者的展览会。
但是眼前的亚季子,似乎又与那种人有着一线之隔。差别在哪里,御子柴也说不上来。但阅人无数的御子柴看得出来,亚季子似乎并不是单纯的不知天高地厚。所谓的不知天高地厚,指的是搞不清楚自己有多少能耐,但亚季子并不符合这样的定义,因为她显然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御子柴的脑中浮现了精神鉴定这个字眼。事实上精神鉴定已成了这年头无能律师唯一的拿手把戏,御子柴原本对此嗤之以鼻,但以这次的案子来看,或许精神鉴定是有效的手段。
「我或许会安排让妳接受一些检査。」
御子柴试探性地问道。亚季子毫无反应,御子柴决定当她同意了。
「我会再来看妳。」
既然目的是减刑,当务之急就是搜集能让世人同情被告的事由。
一旦决定方针,接下来就是采取行动。御子柴敷衍了事地道了别,转身走出会客室。
※
即使过去曾有过委任关系,一旦辞去职务后,就变成了完全无关的局外人。
既然是局外人,岬检察官与被告前任律师会面,当然不会引发任何问题。若要说唯一的问题,大概只是岬本身相当厌恶这名律师。
检察官与律师经常处在敌对的立场,但那只是法庭上的关系,一旦走出法庭,大家都是法界人士。岬厌恶宝来,单纯是基于宝来的人格问题。
在访客柜台报上姓名,不一会宝来就出现了。
「真是稀客,岬检察官。」
宝来一看见岬,脸上立刻堆满笑容,但笑得实在生涩僵硬。就算是社交上的客套笑容,至少也该演得逼真一些。不过,或许这已经是他所能展现的最大诚意了。
「不久前那件津田亚季子的案子,给负责的检察官添麻烦了。」
「你客气了……」
「不过到头来,我的辩护并没有派上任何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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