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但是因为被我撞见,亚季子立刻就放弃了……」
「放弃了什么?」
「呃……」
「放弃丢弃尸体、湮灭证据的念头,对吧?」
「唔……」
「请给我明确的答案,不要支支吾吾。」
「审判长,检方这是在强迫证人发言!」御子柴提出抗议。
「这不是强迫,而是确认。当时被告特地将塑料布铺在脱衣间,而且正在清洗浴室内的血迹。证人,你认为如果你没有刚好走进被害人的家,被告会不会继续完成湮灭证据的行为?」
不行!这问题绝对不能回答!
「检方不应该以假设性的问题来询问证人!」御子柴抢着说。
「证人,你觉得呢?」
「应该会继续做下去吧……但是隐蔽恶行是每个人……」
「够了,不必再说了。」
岬打断了要藏的话,不给他机会继续解释。御子柴再度在心里咒骂了一声。这次御子柴让要藏站上证人台,主要目的是加强伸吾的负面形象,让法官相对认为亚季子情有可原。为了达到效果,才将重点放在一审时没有深入追究的家暴行为。任何人对他人的印象,都是藉由第三者所形成。御子柴原本预期只要让被害人的父亲说出同情亚季子的证词,一定能打动法官的心。但是岬看穿了这个计谋,故意让要藏亲口说出亚季子湮灭证据的行为,藉以抵销其值得同情之处。
该死。御子柴在心里暗骂。刚刚这一局,是检方占上风。
「审判长,我想申请传唤下一名证人。」
接着站上证人台的是吉胁。就跟刚刚的要藏一样,对法庭的不熟悉让他的表情因紧张而僵硬。当然,熟悉法庭的一般民众可说是少之又少。
「证人请先告知姓名及职业。」
「吉胁谦一,绿川会计事务所的公认会计师。」
「你是被告的同事?」
「是的。」
「你读过一审的判决书吗?」
「没有,我只听说了判决结果,但没有详细读过判决书……」
「在判决书里,写着被告对你的爱慕之情是犯案动机之一。请问被告是否曾向你吐露过心声?」
「完全没有。」吉胁摇头说道。「我与津田私下聊天,话题多半是她的女儿,完全不曾牵扯到个人感情。我们虽然一起吃过几次饭,但都是趁工作空档的休息时间出去吃个午餐,这时闲聊的话题也多半是对工作上的抱怨。」
「这么说来,被告完全没有对你示好的举动?不过,会不会只是你没有察觉?」
「又不是中学生,假如有个人爱我爱到想把丈夫杀了,我一定会察觉。」
「被告是否曾提及关于丈夫的事?」
「这个嘛……在我的记忆里完全没有。」
「证人,你认为自己的记忆力好不好?」
吉胁苦笑着回答:
「若是记忆力不好,恐怕难以胜任公认会计师的工作。」
「这么说来,我们可以认定被告几乎不曾提起关于丈夫的事?」
「是啊,若是曾聊过,我应该会记得。但我真的连她丈夫的年龄、工作都一概不知。」
「但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一个连平常闲聊都不太提私事的人,怎么会为了跟你在一起而杀害丈夫?」
「没错,我也觉得莫名其妙。」
「你有没有想过,这动机可能是假的?」
「审判长!这是蓄意误导!」
岬立即抗议,但这早在御子柴的预期之内。
「抗议成立。辩护人,请谨慎选择你的问题。」
据说这个案子的讯问过程皆已录像存证。不仅嫌疑犯听到要录像会紧张,就连负责讯问的人员听到要录像也会不安。只要有任何强迫自白或误导询问的迹象,都会被记录下来,当然必须比以往更加谨慎小心。
简单来说,任何以防止冤案为目标的制度,都是以检方及警方的失职为前提。检警双方在这种气氛下制作笔录,肯定是心有不甘。倘若这么制作出来的笔录,依然遭怀疑有冤案的可能,检警双方当然会义愤填膺。换句话说,御子柴刻意想要惹恼检察官,使其失去冷静,才比较容易对付。
「好,那么我换个问题。证人,你是否认为自己不可能是被告杀害丈夫的动机?」
「没错,当然。」
「审判长,我想以检方提出的甲七号证当成左证。」
旁听席上的人开始交头接耳。
岬脸色铁青。
「世田谷警署在接获津田要藏的通报后,便派员警赶往现场。随后,鉴识课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搜证,甲七号证就是当时所有鉴识数据的一览表。虽然搜证重点是浴室,但是除此之外,只要是被害人与被告有可能触摸的东西,鉴识人员全部都没有放过。就连一根头发或一颗虫屎,也逃不过鉴识人员的法眼。这种鎭密严谨的态度,令人不禁对犯罪捜査的信念大感佩服。」
御子柴故意装模作样地朝岬微微鞠躬,岬的脸色登时变得极为难看。平常御子柴不会刻意做这种事,但对于这次的检察官,像这样的挑衅动作最能发挥效果。
「值得注意第三张表格,这上头列出厨房垃圾桶内的所有垃圾。不,严格来说,垃圾桶内有个超市的塑料袋,垃圾都是放在塑料袋内。想必是打算等袋子装满了,就连袋子一起丢掉。里头有揉成一团的面纸、橡皮筋、泡面及冷冻食品的容器及包装袋、包含案发当天在内的四天份报纸内夹广告单、牛奶纸盒、头发、面包屑、橡皮擦屑、莴苣梗、洋葱皮、香蕉皮、装食物用的塑料容器、飞虫的尸骸,以及……保险套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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