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下面,”他开始以虔敬的声音开始介绍,“就是约克七姐妹。她们说——”
主人和他的仆人趁机偷偷跑了出来。
因为要去斯泰普利市场逛一下,温西勋爵穿上了老式的诺福克套装、朴素的长袜,戴上四周向里卷起的帽子,套上结实的鞋子,还携带了沉重的梣木手杖。他很遗憾不得不放弃他最心爱的手杖——帅气的马六甲白藤手杖。为了侦查方便,这条手杖上刻上了刻度,里面隐藏了一把刀,最上面还装有一个罗盘。他想不管怎样,它有可能让当地人对他产生偏见,虽然说不上会让人觉得自己傲慢自大,但是至少会被认为很有城里人的习气。但是,这番为艺术的自我献身,最后就会变成证明格特鲁德·瑞翰德(2)的真理的论据:“我的这番自我牺牲完全是个错误。”
当他驱赶着里德斯戴尔独特的轻便双轮马车进入小镇的时候,小镇正安安静静地昏昏沉睡着。本特坐在他的旁边,菜农威尔克斯在后座。如果可以选择,他会选择在有集市的日子过来,那样说不定还可以遇到格兰姆索普本人,但是事情往往不等人,他现在不敢浪费任何一天时间。这是一个阴郁而寒冷的早晨,天气阴沉沉的,似乎快要下雨了。
“这里最好的旅馆是哪家,威尔克斯?”
“有一个‘泥水匠之家’,大人——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口碑很好;或者‘桥和玻璃杯’,在广场这边;还有一家‘玫瑰和花冠’,在广场的另一边。”
“当地商人赶集的时候经常会住在哪家?”
“或许‘玫瑰和花冠’更有名一些,可以说——蒂莫西·沃特彻特——旅馆主人,是个非常话多的人,而格雷格·史密斯拥有‘桥和玻璃杯’,他是个冷淡而粗鲁的人,但是那里的酒可真不错。”
“哈——我想,本特,比起亲切的主人,我们的同伴更喜欢粗鲁的主人和美酒啊。好吧,我们就选择‘桥和玻璃杯’吧,我想,如果我们在那里毫无所获的话,就去见见那位爱说话的沃特彻特。”
后来他们走进一座大大的院子,房子是用石头直接垒砌而成,裸露的未经喷刷的墙面上隐约还刻着暗淡褪色的“整装备战的桥”的字样,当地人——通过自然联想——把它演变为“桥和玻璃杯”。对着来给他牵马的看起来脾气暴躁的马夫,彼得用自己最友好的礼仪开始搭话:
“真是该死的阴冷天气,不是吗?”
“唔。”
“给它点儿好吃的,我们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呢。”
“啊!”
“今天人不多吧?”
“啊!”
“但是我想到了赶集的日子你肯定会非常忙。”
“呃。”
“我想肯定有很多人远道赶来。”
“唔!”马夫说,马领先了他三步的距离。
“吁!”马夫喊,马停了下来。这个男人将车辕卸下来,恶劣地将它扔在碎石路上。
“快点儿!”马夫平静地走进马厩,丢下和蔼可亲的温西勋爵,让他受到从未遇到的冷落怠慢。
“我越来越相信,”年轻的贵族说,“这就是格兰姆索普经常落脚的地方。让我们去酒吧转转吧,威尔克斯,现在暂时没有你什么事,饿了你就去吃午饭吧,我还不知道我们需要多久。”
“好的,大人。”
在“桥和玻璃杯”的酒吧,他们发现格雷格·史密斯先生正一脸忧郁地检验一长串发货清单。彼得为本特和自己各点了杯酒。主人看起来很讨厌这时候被打扰,侧着脑袋瞅着酒吧女服务员。本特向他的主人为那半品脱酒表达了谢意之后,就同女服务员攀谈起来,而温西勋爵也开始对史密斯先生表达起他的敬意来。
“哈!”彼得说,“真是好东西,史密斯先生,有人告诉我到这里来能喝到真正的好啤酒,哦,老天!我真是来对地方了,不是吗?”
“哈!”史密斯先生说,“这不是最好的。有比这好好几倍的。”
“哦,不需要再好了。顺便问一下,格兰姆索普先生今天在这里吗?”
“呃?”
“格兰姆索普先生今天早上在斯泰普利,你不知道吗?”
“我怎么知道?”
“我以为他总是住在这里的。”
“哈!”
“或许我弄错名字了,但是,我想他就是那种哪里有好啤酒就会去哪里的人。”
“是吗?”
“如果你没有看到他,那么我猜他今天也没有来这里。”
“来哪里?”
“斯泰普利。”
“他不是住在这里吗?他去或者来没必要让我知道。”
“哦,当然!”温西被打击得有点儿找不着北,但是他很快领悟到自己理解错误了,“我指的不是斯泰普利的格兰姆索普先生,而是格里德山谷的格兰姆索普先生。”
“刚刚怎么不说明?哦,他?呃。”
“他今天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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