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疑云_[英]多萝西·利·塞耶斯【完结】(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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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着长假发的律师团坐在大厅中央,他们后面是证人席,本特先生也被安置在那里——当辩护律师认为需要建立不在现场的证据时,他就会被传唤——大多数证人都被集中在皇袍室,他们咬啮着自己的手指,瞪着眼睛相互看来看去。另一边,审判席的上方是贵族们坐的长条椅——每个人按照勋位和爵位各就其位——而高台上的大椅子是专门为皇家总管大臣设置的。

  围坐在一张小桌子旁的记者们看起来有些坐立不安,时不时瞥一眼手表。透过厚重的墙壁和嗡嗡的谈话声,大本钟沉稳的敲击声穿入人们的耳膜,十一点钟到来了。一扇大门被打开,记者们站起身来,律师们也长身而立,所有人全都站立起来,老公爵夫人禁不住悄悄告诉她的邻座,这让她想起了《伊甸园的天籁之音》(4)。公职人员列队行进,冬日温和的阳光从大厅窗户中透进来。

  随着警卫官大喊一声“安静”,审判就开始了。这之后,大法官法庭的王室文书跪坐于王座前,将盖上国玺的委任状交给皇家总管大臣察看(5),大臣察看之后会将委任状严肃地还给王室文书,后者会用庄重而乏味的语调宣读这张委任状,这正好给了与会者感受这个房间的音响效果是多么差的机会。“天佑吾王”,这时纹章院院长和黑杖侍卫(6)再一次行跪礼,将总管大臣及其助手引导入座。“很生动有趣,是不是?”老公爵夫人说,“很有高教会派(7)的风范。”

  大法官像往常一样照章办事。

  诉讼文件的拟写需要遵循一套冗长烦琐的程序:以国王乔治五世打头,列举中央刑事法院(8)所有法官和陪审团成员的名字,然后逐一清点伦敦市市长、刑事法院法官、大量的市议会议员和法官,再回到国王陛下,接着涵盖伦敦城邦、伦敦各郡、米德尔塞克斯郡、艾塞克斯郡、肯特郡以及萨里郡,并提及已故的威廉四世,再岔到《一八八八年地方政府法案》,又扯了一大段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犯下叛国罪、谋杀罪、重罪、轻罪,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条件下被什么人判罪,事后他们如何如何,最后,罗列了大陪审团所有成员的名字之后,才会有一段简短得让人意想不到的起诉书。

  “现在请参加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贵族杰拉尔德·克里斯汀·温西——圣·乔治子爵,丹佛公爵——于一九二×(9)年十月十三日晚上涉嫌谋杀丹尼斯·卡斯卡特一案的皇家贵族陪审团成员宣誓入座。

  “这之后,警卫官宣布请黑杖侍卫传杰拉尔德·克里斯汀·温西——圣·乔治子爵,丹佛公爵——上审判席,公爵来到审判席,跪坐,直到总管大臣同意他站起来。”(10)

  身着蓝色斜纹哔叽布囚衣的丹佛公爵看起来矮小而孤单,是唯一一位没有戴帽子的贵族,但他并没有因此觉得有失尊严。审判席中安置着椅子,对于贵族囚徒来说,这样才被认为是合适的。丹佛公爵被安置在审判席中,举止得体地聆听着皇家总管大臣宣读起诉详情。

  “然后像往常一样,丹佛公爵被国会记事员传讯,询问他是否承认有罪,被告回答不承认。”

  就在这时,威格莫尔·瑞彻尔律师——首席检察官,站起来将卷宗打开,呈递给陪审团。

  这些初步程序让大家意识到这个案件是棘手的,而且这个场合是严肃的。随后威格莫尔先生就从头开始叙述整个案件:晚上的那场争吵,凌晨三点钟的枪声,重要证物左轮手枪,尸体被发现,神秘消失的信件,其他证人的证词。他还进一步暗示有证据可以证明丹佛公爵和卡斯卡特之间的争吵事出有因,而不是犯人声称的那么简单;随后会证明卡斯卡特手中握有丹佛“害怕被揭露的把柄”。说到这里,被告不安地瞥了一眼他的律师。这段解说词只花费了很少的时间,然后威格莫尔先生宣布开始传唤证人。

  丹佛公爵已经被起诉为被告,所以他不能被传唤。第一重要证人是玛丽·温西小姐,在陈述了她与死者的关系之后,她描述了那场争吵。“在三点钟的时候,”她继续说,“我起床下楼。”

  “你为什么这么做?”威格莫尔·瑞彻尔先生询问,端着想要引起巨大反响的架势巡视了一下法庭。

  “因为我与一位朋友约定见面。”

  所有的记者立刻抬起头来,好像小狗正在等待一块小点心。威格莫尔·瑞彻尔先生猛地惊跳起来,连手中的辩护状都落在一位位于他下面的上议院书记员的脑袋上。

  “当然!证人,请记住你现在是在法庭上,你说每句话时都要谨慎尽责。是什么原因使你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起床的?”

  “我根本没有睡觉。我与人有约。”

  “那么在等待期间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完全没有。”

  “玛丽小姐,我这里有你上一次出庭时的证言档案。我给你念一下,请你听仔细。你说:‘在三点钟的时候,我被一声枪声惊醒了。我想有可能是偷猎者,声音非常大,就在房屋附近。我下楼去看一下发生了什么事。’你还记得你的陈述吗?”

  “是的,但那不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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