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言疑云_[英]多萝西·利·塞耶斯【完结】(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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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点,我们都承认。但是仅从这一点,我们博学的朋友就展开起诉,这是不足取的。这样就暗示着,公爵在将整个事情思考一遍之后,认为卡斯卡特的存在对社会来说是危险的,觉得他还是死了好——或者认为他侮辱了丹佛家族,这份耻辱只能用血来洗清。我们由此认为公爵摸下楼梯,从书房桌子的抽屉里取来左轮手枪,在黑夜中找到卡斯卡特,将复仇的子弹射进他的体内。

  “尊敬的阁下们,我还有必要指出这个暗示的内在不合理性吗?他有什么理由用这样残忍的方式策划这样一场谋杀——就是为了永久摆脱一个用一句话就能甩开的人吗?有人向你们假设公爵回去思索之后,感觉受到的屈辱被无限放大——被放大到很大的比例。对于这个假设,阁下们,我只能说这个念头太薄弱了,还不足以促使他谋划这样一场谋杀,而且谋划得如此精密。我不需要浪费我的时间和你们的精力来讨论这个假设。那么现在,假设这场争吵的原因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以至于公爵认为卡斯卡特会为他带来极大的伤害。关于这个观点,我们已经提到过,这个假设不过是空中楼阁,现有的事实完全不能为其提供解释,我们博学强记的朋友并不能用现有的事实来加以合理解释。提出不同的谋杀动机,只不过证明了他们意识到这是他们控方的薄弱之处。坦率地讲,他们只不过想方设法要找出一些解释,使得这场不合理的控告显得可信。

  “并且,在这里,阁下们,我再次提醒你们注意帕克侦探提出的关于书房窗户的那条重要证据。他告诉我们窗户插销是用小刀从外面撬开的。如果是丹佛公爵干的,十一点半的时候他正在书房里,他还用得着撬窗户吗?他已经在屋子里了。另外,我们在卡斯卡特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把刀,刀刃上有摩擦的痕迹,好像是撬动金属物品造成的,这进一步说明了不是丹佛公爵而是卡斯卡特本人撬开窗户,拿走了手枪,而他却不知道花房的门是给他留着的。

  “但是今天我们没有必要详细分析这一点——我们知道当时卡斯卡特上尉在书房里,因为我们还有吸墨纸的证据。吸墨纸上透着他写给西蒙妮·范德瑞的信的痕迹,而且彼得·温西勋爵也告诉过我们在卡斯卡特死后不久,他是怎样从便笺簿上取走那张纸的。

  “请允许我向你们指出这个证据中最重要的一点。丹佛公爵曾经告诉过我们,他在十三号之前曾经与卡斯卡特一起在抽屉里看到过那支左轮手枪。”

  英国皇家总管大臣说:“等一下,伊佩先生,我笔记上记的与你说的不完全一致。”

  律师说:“如果我有错误,请您指出。”

  “我来读一下我这里记的。‘我要找一张玛丽的老照片给卡斯卡特,结果偶然找到了这个。’这里面没有涉及卡斯卡特是否在那里。”

  “如果您继续看下一句话——”

  “当然,下一句是‘我记得当时说怎么都锈成这样了’。”

  “下一句呢?”

  “‘这是你与谁的对话?’答说:‘我确实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楚地记得说过这些话。’”

  “是这样的,阁下,当我们的贵族说他正在给卡斯卡特找一些照片的时候,我想我们可以推断他的这番话是对死者说的。”

  皇家总管大臣对整个法庭说:“阁下们,当然,你们应该对这个假设的价值做出你们自己的判断。”

  律师说:“如果阁下们能接受丹尼斯·卡斯卡特知道这支左轮手枪存在的事实,那么他是什么时候看到这支枪的,就无关紧要。就像你们听到的,抽屉的钥匙经常插在锁眼里,忘了被拿走。他有可能在任何时候看到它,在他找信封、封蜡或者其他什么东西的时候。无论如何,我相信那天晚上马奇班克斯上校夫妇听到的声音是卡斯卡特发出来的。当时他正在写他的辞世信,或许手枪就横在桌子上他的面前——是的,就在这时,丹佛公爵走下楼来,并且走出花房的门。这是整个事件中不可思议的地方——一次又一次,我们发现两件不同的事情出现,它们之间完全没有关联,却不可思议地发生在同一时间,以至于产生了无尽的混淆。我在这里用‘不可思议’这个词——不是因为某些巧合不可思议,因为我们在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会遇到一些即使是妙笔生花的小说家也难以想象出来的事情——只不过是为了比我们博学的首席检察官抢先说出这句话,他本人正准备着把它化作飞镖,然后反击我。”众人又是大笑。

  “阁下们,这是第一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我也不避讳使用巧合这个词。十一点半丹佛公爵下楼,而卡斯卡特进入书房。博学的律师在交叉审问的时候,提出我的当事人前后证词的矛盾之处,这是无可非议的。当事人在审讯期间说他两点半之前没有离开房间,而他现在的陈述则说他在十一点半就离开了。阁下们,你们会对公爵这样做的动机做出什么样的解释呢?我想我必须再一次提醒你们,第一次审讯的陈词使每个人都认为枪声是发生在三点,而且当时这个误述对于建立不在现场的证据是毫无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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