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
我的一切,他感同身受。
能设身处地体会一个人的感受,就是这种表情吗?她想。
他用指尖把她打湿的刘海轻轻往后梳,亲了下她的额头,又帮她倒了点酒。
他轻笑几声。“你真的吐在那个山达基的人身上?”
“不好笑。”
“可是,宝贝,很好笑,真的很好笑。”他拿自己的杯子碰了下她的酒杯,自己喝起来。
她也笑了,之后却笑不出来,因为想到了过去的自己——走访社会住宅、坐警车参与巡逻、跑各个政府机关、在太子港的街上奔走,还有利奥甘难民营的那个漫漫长夜……她无法把那个瑞秋和现在这个兜在一起。
“我觉得好丢脸。”她望着眼前的他,这个比她之前认识的所有男人更好、绝对更有爱心,也绝对更有耐心的男人,眼泪忽地涌上,让她更抬不起头。
“你哪里丢脸了?”他问:“你不是软弱的人,听到了吗?”
“妈的我连这扇门都走不出去。”她低声道:“连一辆鬼计程车也不敢搭。”
“你会找到一个能帮你的好医生。”他安慰她。“也一定会理出头绪,慢慢好起来的。不过讲到这个,你是打算上哪儿去?”他伸臂朝屋里一挥。“有哪儿比这里还好?我们有一堆书,有塞得满满的冰箱,还有Xbox。”
她把额头抵着他的胸。“我爱你。”
“我也爱你。我们连婚礼都可以在这里办。”
她抬起脸,望进他眼底。他点点头。
●
他们在教堂完婚,离家不过几条街而已。出席的只有双方密友——她这边是玛莉莎、尤金妮,还有和她一起去海地的摄影记者丹尼.马洛塔。他那边则邀了公司的合伙人迦勒,和迦勒的太太早矢。早矢是日本移民,长得相当漂亮,正在努力学英文。布莱恩还请了两人相遇那间酒吧的酒保汤姆。而瑞秋这次少了杰瑞米.詹姆斯带她走红毯,她已两年没他消息。她问过布莱恩要不要请家人来,他只摇头,整个人蒙上一层暗影,宛如罩上长大衣。
“我只和他们谈公事。”他说:“我不爱他们,也不会和他们分享我生命中美好的事。”
他讲到自己家,总是一脸正色,一字一字慢慢讲,用字也很直白。
她说:“可是,你们总是一家人。”
他摇头:“你才是我家人。”
礼成,大伙儿一起去布里斯托酒馆喝酒。散会后,她与布莱恩穿过波士顿公园和公共花园走回家,这辈子从未如此畅快。
然而,两人在等红绿灯要过灯塔街时,瑞秋瞧见往查尔斯河滨公园的天桥中央,站着两个死去的女孩。一个身穿褪色的红T恤和牛仔短裤,那是以斯帖;穿着淡黄连衣裙的是小薇。两人爬上天桥的护栏。转出史托洛路的车阵在天桥下川流不息,而她俩从护栏对着车流一头栽下,在撞上人行道前倏地消失。
她没对布莱恩说。一直到回家,她都没再出状况。两人喝了些香槟庆祝,做了爱,又喝了点香槟,躺在床上,望着秋分的满月爬上这城市的夜空。
她看见两个女孩坠落天桥,消失无踪。她把所有从自己生命中消失的人分了类,不单是重要的人,也包括不重要的人和普通人,由此骤然懂了自己在这世上最怕什么——她怕这些人一夕之间全部消失,无一幸免。她怕自己转过街角,宽阔的街上却空无一人,四处是车主丢下的车。她不过停步眨个眼,众人早已偷溜出宇宙的某扇后门,而她是唯一的活口。
这想法是很荒谬没错,有被害情结的小孩,脑中或许一直有这种画面。然而,理解自己恐惧的核心,感觉是最基本该做的事。她望着自己的新婚夫婿。他在性爱、香槟,外加一天忙碌后,眨动的眼皮益发沉重。她在那瞬间明白,嫁他和嫁赛巴斯汀,理由完全不同。她和赛巴斯汀结婚,是因为潜意识知道,万一哪天他离她而去,她不会太在意。但她和布莱恩结婚,是因为就算他在小处背弃她(小到她仍可以信任这关系中的不完美),也绝不会在重大时刻离开她。
“你在想什么?”布莱恩问:“你好像很伤心。”
“没。”她没说实话。“我很开心。”她答道,因为那是实话。
她再次踏出家门,是十八个月后的事。
第十二章 项链布莱恩和瑞秋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就快到了。趁他去伦敦出差前的那个周末,两人搭电梯从十五楼下来,走出公寓大厦。雨已经下了一整周,此刻还是没停,还好雨势不大,像层薄薄的水雾,她原先没怎么留意,直到那股湿气窜到骨子里才知道厉害,很像他俩重逢那晚的天气。布莱恩牵着她,带她往麻州大道走。他不肯说要上哪儿去,只说她没问题,肯定应付得了。
瑞秋最近这半年出过十几次门,不过当然是在最易掌控环境的前提下——她专挑清晨和周间傍晚,而且常是最冷的时候。她也上超市,但比照惯例,只挑周间一大早去,周末都窝在家。
不过这会儿,周六近中午,她却出门走动,到了后湾区。尽管天气不佳,麻州大道却是人潮汹涌,和麻州大道交会的几条街亦然,尤其是纽伯瑞街。在地的红袜队球迷倾巢而出。红袜队这周头几天的赛事都因雨取消,终于硬是想办法,周末在自家主场至少打一场。麻州大道因此挤满了红蓝T恤和红蓝棒球帽,和穿戴这身装束的球迷:穿牛仔裤、趿夹脚拖、大学屁孩型的年轻帅哥,早已攻占酒吧;啤酒肚难分轩轾的中年男女;人行道上窜进窜出的小朋友,还有四个小家伙拿玩具球棒玩斗剑。街上的车久久动弹不得,干脆熄火。喇叭声大呼小叫此起彼落,行人索性直接穿梭车阵过马路。有个家伙边走边拍别人汽车的后厢盖,每拍一下就嚷嚷:“冠—军城,冠—军城!”除了这堆球迷(包括嚣张型和一般型),街上还有白人黑人雅痞,和刚从百克里音乐学院或波大毕业,前途无“亮”的都会伪文青。纽伯瑞街再过去,还会看到一群花瓶娇妻,嘟着嘴,牵着小小狗,每到店家的客服柜台拿号码牌,总要长吁短叹一番再高喊“叫你们经理出来”。瑞秋早已不敢去人多的地方,不觉间忘了被人群逼得透不过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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