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史考特后来呢?”
布莱恩肩一耸。“他就没再回去念书了,可能是没钱吧。我之前打听过他的下落,那也是十五年前了,那时候他在格拉夫顿一间民宿上班。”
“你从来没跟他当面自我介绍?”
“当然没有。”
“为什么呢?”
他又把肩一耸。“我发现他过的日子比我好不到哪儿去,就没那个兴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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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真是巧合中的巧合,瑞秋居然巧遇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史考特.菲佛。搞不好他是到波士顿出席餐饮业大会。也许他自己创业,在新英格兰区开了不错的小型民宿连锁。她默祝史考特一切顺利,毕竟已经听过他的故事。即使从未见过此人,他已成为她记忆的某个章节,她盼他能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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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和布莱恩怎么可能穿一样的衣服?
这个小细节,无论她多努力想甩开也甩不掉。若说布莱恩有替身(或类似替身),恰巧同在一个两百万人的城市,她大概还能接受。但两个男人的打扮,都是红棕色薄风衣、内搭黑色套头竖领棉衫、白T恤、子夜蓝牛仔裤,要相信有这种事,没有宗教等级的信念可办不到。
等等,她转向州大道,走回家的路上,自问起来:你怎么看到牛仔裤是蓝的?他下半身被那辆休旅车挡住,你又看不见。
她恍然大悟何以能看到此人全身——那是玻璃反射的镜像。她最先看到他的脸、风衣、上衣。她一头雾水之际,看到他进车时的背影,他把头微微压低避开车门框,顺势拉过风衣衣角。当下那一刻,她并没意识自己看到整个经过,但走回家的路上,这些片断的影像逐渐在脑内重组起来。这样看来,那个镜像男(或者佛蒙特州格拉夫顿的史考特.菲佛)牛仔裤的颜色,和布莱恩出门时穿的一模一样。同样的牛仔裤,同样的风衣,同样的上衣,同色的T恤。
回到家,她还是有点想说服自己,这一切真有可能发生。巧合确实发生过,不是吗。她擦干头发,走进另一间卧室,布莱恩常在那儿办公。她打了他的手机,直接转进语音信箱。这也说得通。他应该还在飞机上,要不就是才刚落地,很合理。
窗前摆着灰金色的书桌,望出去就是查尔斯河,和对岸的麻省理工学院与剑桥镇。他们家楼层高,天气好的话仔细看,还能看到阿灵顿和梅德福的好几区。而此刻窗外雨濛濛,宛如印象派画作,各种建物的轮廓仍在,细部却模糊不可辨。布莱恩通常把笔电摆在这桌上,但他出差自然会把笔电带走。瑞秋干脆把自己的笔电拿来放在这儿,思索接下来该怎么办。她第二次打他手机,还是语音信箱。
他常用的信用卡有美国运通卡,和一张可以累积飞行哩程数的威士卡,都是公司用卡,账单纪录都摆在他办公室。他公司就在窗外雨雾后、隔条河的剑桥镇,哈佛广场的外缘。
他俩个人信用卡的账单好查得多。她先上网查了万事达卡的账单,看过去三个月的纪录,没什么异状,于是再查过去六个月的,都是一般消费。她究竟希望查到什么呢?万一她真的发现哪里不对劲,有无法解释的消费、诡异的网站名称等等,难道就足以证明他明明该在伦敦,今天下午却在科普利广场?还是这可以解释,他没事爱逛色情网站?或者,她之前过生日,他说自己早一个月就买好了她的生日礼物,其实是当天早上手忙脚乱刷卡买的?
她连这样的证据也没找到。
她改查英国航空公司的网站,看四二二号班机的抵达时间,从波士顿洛根机场,到伦敦的希斯洛机场。
天候不佳,延迟起飞。
预计抵达时间:晚间八时二十五分(格林威治时间+一日)
那是从现在起算十五分钟后。
她又查了两人的自动提款明细表,也没发现大笔现金提款。待她想起他最近一次用提款卡是直接扣款买东西,内疚油然而生——他在购物中心为她买的那条项链。
她望着自己的手机,暗暗希望它忽地振动,萤幕上的来电显示“布莱恩”。然后他不知用什么魔法,会把整件事解释清楚,她会笑自己怎么这么紧张兮兮,愉快收线。
等一下。手机通话纪录。当然。她没有他的通话明细,因为他的手机是公司给的,算在公帐上——可是她有自己的纪录。她迅即坐回办公椅,在键盘上打了一阵,只消一分钟出头,便叫出一年来的手机通话纪录。她再打开电脑上的行事历,用他出差的日期,比对自己的通话纪录。
于是一切一目了然——他去阿拉斯加、西雅图、波特兰,都有打手机给她,只是这也解释不了什么。他从哪儿都可以打这种电话。于是她改看另一周(天哪,一月快冻死人的那周),布莱恩那时在莫斯科、贝尔格勒、明斯克(或自称在这几个地方),都有打给她。账单上的第五栏,是她接听这些国际长途电话的累计费用。都不是小数目(她接听电话为何也要付费?实在应该换个通讯商),每一笔都很可观,代表电话来自地球遥远的那一端。
她点回英国航空公司的视窗,手机振动起来。是布莱恩。
“嘿。”她说。
一阵长长的沙沙声传来,接着是两下微弱的劈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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