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辛·伯顿是个很糟糕的母亲。她从来没有给达维和她的两个姐姐以关心和母爱。她也没有做过什么值得女儿们爱她、敬她的事情。可是达维每个星期必定要去那个高级老人护理院看望住在里面的母亲。
对母亲的护理不仅由达维安排和负担,而且由她直接过问。每次去例行看望,她都要亲自关心母亲个人生活上的需要。也许这件事只有哈蒙德一个人知道,而且要不是萨拉·伯奇悄悄告诉他,他也不会知道。
他不希望在证人席上盘问达维的第二个原因是,她说谎也说得很圆。听她讲话使人感到痛快淋漓,所以人们就不考虑她说的是真是假了。
陪审团的人喜欢她这样的证人。如果让她出庭作证,她到庭时的衣着会让人倾倒。就她这么一亮相,陪审团的人马上就会正襟危坐、另眼相看。尽管其他证人出庭作证时,他们可能打瞌睡,只要达维出庭,他们就会洗耳恭听,不会漏过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任何一句裹着糖衣的话。
如果她出庭作证说,虽然她没有杀死卢特,但是她并不因他的死而难过,说他是个不忠诚的丈夫,无数次欺骗了她,说他心地邪恶,为人歹毒,死了活该,陪审团成员中无论是男是女,大概都会同意她的说法。她会让他们相信,就凭这个混蛋的人格和劣迹,死了倒也干净。
不,他不想因为她丈夫的死把她推上被告席。可是如果最后走到这一步,他也不会徇私舞弊。
接受这个案子是他的职业生涯中好得不能再好的机会。他希望斯米洛一班人马能够给他提供充分的材料,这样被告就无法逃脱法网,案子就可以实实在在地交给陪审团审判裁定。
这是一桩他可以施展本领的案子。当然这无疑也是一场挑战,需要他全力以赴。但是他肯定能最充分地证明他的才华。他一心想参加11月法务官的竞选。他想获得胜利。可是他并不想靠自己堂堂的外表,或者自己较好的出身门第,或者靠自己比其他参选者雄厚的资金。他希望能无愧于这个职位。
难得有像卢特·佩蒂约翰谋杀案这样能让人施展才华的案子。所以他才需要得到它。所以他才没有把见过佩蒂约翰的事告诉梅森。这个案子他是志在必得,他不愿意让任何东西妨碍他将它提交法庭审判。这也是11月之前在公众面前展示自己的最好机会。
这也是做给他父亲看的最好机会。
这是所有原因之中最重要的。几年前,哈蒙德决定改行,从辩护律师变成公诉检察官。他的父亲普雷斯顿·克罗斯竭力反对这项决定,不但告诉他将来在收入上的差别,而且还说他决定拿公务员的薪水是发疯。前不久哈蒙德才知道,他父亲当时反对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由于检察官的工资水平问题。
这次变化使他们成了冤家对头。普雷斯顿·克罗斯是卢特·佩蒂约翰从事某些不法地产交易的合伙人,他是害怕受到自己儿子的起诉。这是哈蒙德最近才发现的。对此他感到恶心。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冲突很厉害,他们之间的矛盾也因此而加深。
可是他现在还不能考虑这些。每当他想到自己的父亲,情绪就非常低落。剥开他们之间的层层关系、仔细审视是要花时间的,从情感上来说很痛苦,而且根本不会有结果。对于重归于好,他不抱什么希望。
眼下他把这个问题搁在一边,集中精力解决首当其冲的问题——眼前这个案子。
他选择和斯蒂菲分手的时间对他非常有利。现在不会有使他不愉快的事情来干扰他,影响他精力的集中。她知道自己被分配担任副手之后会特别生气,可是他在必要的时候是能够应付她闹别扭的。
对哈蒙德·克罗斯来说,今天是一个新的开端——实际上昨天晚上就开始了。
他一只手扶着方向盘把车开离佩蒂约翰的住宅,另一只手伸进胸前的口袋里,摸出早先塞进去的一张纸条,看了看写在上面的地址。
斯蒂菲气喘吁吁地跑进病房。
“我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我漏了什么情况?”
她离开哈蒙德住处不久,就接到斯米洛打的手机电话。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当那个住院医生同意他去询问病人之后,他就给她打了电话。
“我想参与,斯米洛。”她在电话里就说了自己的要求。
“我不能等你了。如果我不马上开始,那个医生可能会把它取消。”
“好吧,不过慢一点儿。我已经在路上了。”
哈蒙德的住处离医院大楼不远。即使如此,她还是超速行驶赶到医院。她急于知道那些食物中毒的病人是否在佩蒂约翰的饭店顶楼套房附近看见过什么人。
她匆匆赶到之后,先在门口稍事停留,然后走进铺着瓷砖的病房,走到病床前。这个病人五十岁上下,脸色自得像做面包的面团,两眼凹陷,眼眶乌黑,右手正在接受静脉注射。他旁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只顺手就能够到的夜壶和一只菜豆形便盆。
斯蒂菲看见病床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知道那是病人的妻子。这女人不像生病的样子,但显得非常疲惫。她身上的穿着还是观光时的模样:球鞋、半截运动短裤和一件印着“南方姑娘”几个醒目大字的T恤衫。
站在病床边的斯米洛为双方做了介绍。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桑德拉·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