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三个人,
喝醉酒六次。
(假装的。)
……
我从桌上打开的烟盒里抽出一只雪白的南京牌香烟,划根火柴点着,在烟雾迷茫当中,我独自享受着一个不无孤独的清晨的宁静。
我一步跨到窗户上,眺望着高高低低参差不齐的楼房建筑,大街小巷忙忙碌碌穿流不息的人流、车辆,以及远处的埋在迷雾当中的人群,一望无际的江面。江面之上,一个结实的男子,大约三十岁左右,独自一人手持竹杆,逆流而上,他像是在打鱼的样子,又仿佛内心有所牵挂,所以身子一动不动,如风景一般在江面静止不动。
三天时间,我知道了这座城市的名字,以及大街小巷的名字,江的名字,人们最爱吃的放满红红辣椒的平平常常随处可见的菜肴的名字。知道小孩子们时常喜欢在哪个小巷玩你追我赶的游戏,喜欢在哪个小巷唱着儿歌。
我坐在第十二层楼窗台上,背靠着窗户,为了想知道我们到底怕不怕死去,我将另一扇窗户打开,两条腿伸出窗外悬在空中,臀部轻轻地坐在窗外的水泥台上,两手撑在外面。原来我对死亡一丝恐惧也没有,如此这般,我仅仅从内心,从全身各处感到从未有过的惬意,远处的电线杆看的更清楚了,上面和我一样坐着几十只乌鸦,它们抖了抖被清晨的雾水打湿的翅膀,朝我这边飞来,在接近我的时候,为我迎来无比凉爽的味道。尔后,在我眼前不远的地方划过一道曲线,冲上云霄,飞往更遥远的天空。
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呢?
我回到桌旁,点燃另一只香烟,在烟雾里回忆或者思索问题是我的习惯。我确信很久以前,我也拥有这个习惯。
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这似乎并不重要。我像是害怕自己再次失忆一般,或者我随时又有可能赤身**地从没有梦的血淋淋的地方醒来,周围的一切丝毫也记不起来,那该怎么办呢?
那倒也没有什么?但我总觉得恍若真是那样,我会趁着记忆完全消失之前,再回忆几次,像看电影一样,觉得电影不错,便去电影院多看几次。以后遗失了,彻底忘掉了也无所谓。至少曾经拥有过。
说也奇怪,三天时间,每天晚上十点十一分我都会卸一个人膀子,杀死一个人。
不过都是为了做一个称职的司机,和照顾小胖子的尊严。
“胖子!”从电线杆转过来一个脑袋,是一个和我一样身穿黑色衣服的年轻小伙子,大约二十四岁左右。
小伙子伸长了右胳膊,他直直地走过来,身体一点不晃,右手指直直地指着站在我右侧的小胖子。
“胖子,你为什么这么胖。”
他终于走了过来,他的声音吵到楼上的人了,几扇窗户里面像起风的森林一样摇晃了几下窗帘。
他直直的胳膊横在我的眼前,虽然跟我无关,但我决定把它卸下来。
他的胳膊掉在了地上。
他的目光这才像深更半夜路过一个向左拐一百八十度的下坡路,以急刹车连带急转弯,朝我转了过来,他要是少一点对我的轻视也许记忆里的我的一部分就不会唤醒对陌生的他的伤害。
他呼出一口热气,泛着白雾,里面全是酒精。我这才明白他喝醉了。
“快跑!”我轻轻地告诉他,又像是我们俩并排在急速的风里逃跑时,我突然凑近他的耳朵告诉他的。
他明白我的意思,转身溜进漆黑的夜色,被房屋的暗影完全遮掩起来。
那是在第十二层楼的一个大厅,小伙子依旧身穿黑色的衣服,他站在窗户上,但他直直的指着小胖子的嘴唇。
“我要杀了你。”
“为什么?”我问他。
“我要杀了你,”
我明白了那仿佛天经地义,和爱一个人一样,恨一个人也没有原因。
他不过想跳楼罢了,还要在离开这里的一切的时候,与这里的一切再上演一幕滑稽的戏剧。
枪响之后,他掉在了倒数第十二层,即门前的十字路口上。
也许子弹根本就没打中他,打中他的概率为一百分之一百。
居然没有人惊讶,舞会照常举行着,一切恍如没有发生过。
第二天,我坐在车上看一份重庆日报,上面出现了他离开这个世界的面孔,我没有在意图片旁边报道性的文字。翻到背面,我却找到一篇值得一读的文章。
题名叫《天才梦》,竖着写的,作者署名:张爱玲。一听就知道是个小姑娘的名字。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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