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凶手_曲中直【完结】(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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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金酒为主酒为老梁调制了一杯鸡尾酒。今天煮咖啡的火候没太掌握好,赵锐,你就将就着喝吧。”罗基跷着二郎腿坐在背靠落地窗的扶手椅里。我和老梁则分别坐在长沙发的两头。

  “放心吧,我对此从不挑挑拣拣。我喝蓝山纯粹是因为它的盛名,不像你喝的是口感。你就是拿出一杯写着蓝山的毒药,我也笑纳了。”说着,我从托盘上拿了一杯咖啡,用咖啡勺来回搅拌了几下。

  而老梁举起酒杯,猛地一仰头,竟然一饮而尽!

  “什么呀,看着挺好看,喝起来还不如二锅头呢!”老梁咂着嘴说道。

  “胡俊清已经认罪了吧?”罗基呷了一口咖啡。

  “别提他了!”老梁把高脚杯放在竹质的茶几上,向后一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哦,清朝十大酷刑都用上了?”

  “少胡说!我可没有严刑逼供。”老梁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咱们还是说说正经事,就先从动机谈起吧。”

  “你可真是个慈善大使啊!”罗基轻声笑道。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挖出真凶的作案动机。他为什么要动手杀人,而且还不止杀了一个。如果找到动机,破案就指日可待了!”老梁抚摸着下颌上的旧伤说道。这是他陷入沉思的征兆。

  “动——机?!”罗基拉着长调,“嫌疑犯的作案动机是杀人案中最无关紧要的元素。我敬爱的慈善家队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有N多的动机想要干掉别人,这个比例不会低于60%。有动机不等于就一定会采取行动,因为我们不只是自然人,更是社会人,道德规范不允许我们这么做。当然,那些像‘每个生命都有存在的理由,别人无权践踏’之类空洞而又乏味的说教我不想在这里重复。从本质上说,一切滥用私刑和草菅人命的行为都属于原始的罪恶。

  “一个人被做掉了,可能会有一打无辜的好人和真凶有着完全相同的动机,所以有动机并不能表示有罪,反之,有罪的人可能会因为在旁人眼里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儿而大开杀戒。

  “而且面对同样的事,有的人会真动手杀人,有的人则不会,哪怕他的杀机甚于前者。这种情况的产生,是由于每个人先天心理因素及性情各异所造成的。另外,如果一个人有着极强烈的杀人动机,他一般都会掩饰得很好,不让别人发现。那种成天把杀人挂在嘴边的人,往往都是为了快活快活自己的嘴,他要么是想震慑别人,要么是在用阿Q一般的精神胜利法。如果他是实话实说,那就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最佳注脚。

  “有的人会掩饰N年只等有朝一日,而有的人则会因为一句别人口中不经意的话而在一分钟内萌生杀意。在绝大多数的杀人案中,凶手都是因为一时情绪失控而铸成大错。针对此类杀人犯,如果能够及时控制情绪,他们一定不会以身试法。像本案这样很显然经过精心策划的杀人手法,凶手往往都是那种心思缜密、长于谋划、在临门一脚时绝不会临阵退缩的凶手。他具有一种类似于汉尼拔?莱克特那样的冷血和自控,而像哈姆雷特这样‘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你也完全可以刨除在外。这种经过如同下棋一样精心计算过的杀人案,真凶一再得手,那他就一定有一个周密的计划和几近完美的布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在这个躲在影子里的狡猾敌人的密切注意之下。在所有的杀人犯中,只有这种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依然决定采取行动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进行‘谋杀’的凶手。谋杀与杀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这个‘谋’上。因此,他的动机,就绝不会是尽人皆知。综上所述,一件没有明显动机的案子可能比有动机还要麻烦。因为你根本无从下手!”

  “你的长篇大论不就是想要说明‘动机无用论’嘛!好,咱们暂且不说。下面,我们可以通过案件的受益者来缩小包围圈。”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受益的人只有龙武一人。你只要把他抓回你的衙门,打他几十大板。到时候,‘大公无私梁青天拨开云雾,深陷泥潭龙老板屈打成招’,媒体的朋友又有得忙了。”罗基对老梁露出揶揄的微笑。

  “反正真凶一定会认罪伏法。”

  “嗬,又是那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老把戏。”罗基喝完了最后一口咖啡,“如果真有这样一张天网,那就没必要专门设立破案机构了。罪犯们会因老天的惩罚而乖乖地束手就擒。你们蒙头大睡,等着嫌疑犯们自投罗网,到审讯室找你们喝茶。”

  “你小子是对我们的工作不满吧?”

  “非也。我从没否认过人民警察的重要作用,相反还赞赏有加。”

  “我就是不明白,王虎手里怎么会有蒙娜的头发。”

  “那是因为你们脑子里已经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以为嫌疑人都是脑袋灌水的大笨蛋。可是,精心算计的谋杀就是一场警匪斗智的游戏。这时候比的是谁技高一筹。如果警方能够发现一条线索,真凶一样也看得见,难道他不会销毁证据来掩人耳目吗?一个头脑灵光的凶手,难道不会故意留下线索让你们上当吗?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误导你们。当自鸣得意的你们提着满满一筐红鲱鱼高唱凯歌的时候,真凶一定在黑暗的角落里笑破了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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