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红_[日]野泽尚【完结】(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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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起来好像是奏子在拜托法官,“赶快判他死刑吧。”不,她从来没有拜托过任何人,不过,心里的确这么希望。也许自己必须感谢审判长的好心。那就姑且收回想要杀死审判长家人的想法吧。

  一切都经由国家和法律之手,对都筑则夫做出了自己所希望的惩罚。

  目前,日本全国共有六十名左右的死刑犯。照理说,应该在死刑确定后六个月内执行。但如果按照规定执行,这六十名死刑犯就不可能留在拘留所。之所以迟迟没有执行,是因为许多案子都要求重审。法务大臣对死刑制度持反对态度,也可能是反对派的声音很敏感,使他迟迟无法在死刑执行命令上盖章。

  基于这些情况,事实上从死刑确定到具体执行,至少会拖四到五年的时间。

  报导中说,拥护废除死刑论的市民团体力劝都筑则夫和律师请求重审,律师在判决后的记者会上说:“被告真挚地接受判决。”来看,应该不会请求重审。

  即使听到判决确定的消息,奏子也无法产生“幸亏一切交由法律处理”的感慨。所以,四年后或是五年后,当自己得知都筑则夫被送上绞刑架的新闻,会感到心满意足吗?

  据说,当事人无法得知死刑执行的日子,死刑犯在早晨听到走廊上传来执行官走近的脚步声时,就会浑身发抖,担心自己的死期已到。

  奏子想象着当事人必须整整五年都迎接这种早晨的心情。这种痛苦可以和自己被杀害的家人所感受到的恐惧和痛苦匹敌吗?她放在天秤上,却无法得知结果。

  “丧钟为谁敲(注:海明威《战地钟声(For Whom the Bell Tolls)》的日译。)……”

  奏子喃喃自语着。这是上个星期课堂讨论的指定用书,她将书名和自己此刻的心情结合,借此嘲讽着。到底为谁敲响了死刑判决的钟声?法律又是为谁而存在?

  加害人之所以享有人权,是因为加害人还苟延残喘地活着。

  被害人之所以丧失了人权,是因为他们已经死了,无法使用权力。

  法院顾及人权而对加害人做出了死刑判决。然而,之后的行刑,不再是为了死刑犯,而是为了杀鸡儆猴。只是为了警告众人“杀人必须偿命”,也就是说,让活着的人随时以法律为优先。

  那我又是什么?奏子无法不思考这个问题。难道是法律优先保护的活人?她并不这么认为。

  自己必须面对四个家人的死亡,想象着他们临死之前的心情,认为幸福不属于自己,必须和其他四个人一起毁灭的自己,似乎是生物学上活着而已的死人,这种想法令她感到毛骨悚然。

  父亲、母亲和两个弟弟。奏子必须永远背负他们的死亡,不时拿在手上擦拭,创作他们失去的人生。

  自己走红毯时,父亲在身旁感慨万千;母亲满脸笑意地为第一个孙子换尿布;两个弟弟分别找到美丽的新娘。

  每当这样擦拭时,四个家人比自己更加充满活力、闪闪发光。奏子则是无法承受沉重的包袱不支倒地,跪在地上用力呼吸。

  既然是活人,就希望发自内心地欢笑;如果是死人,就希望埋入土中。奏子却两者都无法做到,只能封闭在那个“四小时”内。

  八年前,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的女厕所内注视着自己的脸庞,预感到必须好好记住这张脸,这是自己在变化之前的脸。事到如今,更佩服自己当时真是一个够坚强的少女。奏子对着镜子中的自己露出微笑,思考着不知道需要花费多久的时间,才能找回笑容。

  从毕业旅行的高原出发,返回东京,赶到全家人沉睡的医院的那四个小时,宛如一道分界线,区分了活着的自己,和将要背负家人的死亡活下去的自己。

  所以,屏幕会定期出现在眼底,栩栩如生地回忆起跨越分界线的那天晚上的情景,就像以自然的色调,配合杜比音响和中场休息而上演四个小时的巨作。

  “你怎么在看体育报?好像老头子一样。”

  一盒零嘴放在悬在半空的报纸上,是惠利。都筑则夫的照片被包装上宣称“纯正酱汁的路边摊口味”的盒子遮住了。

  “一大清早吃这种东西,你又要减肥了。”

  奏子从袋口敞开的盒子里拿了三块章鱼烧口味洋芋片,也咔滋咔滋地吃了起来。她把体育报塞进垃圾桶,和惠利一起前往教室所在的大楼。

  “我正在复胖,实在忍不住了。”

  “这个真好吃。”

  “我就说吧。咦,你怎么两手空空的?”

  “我忘了带教科书,等一下借我看。”

  “你这么早到,还会忘记喔。我知道了,昨晚是不是外宿了?”

  “对啦。”

  “难怪拓少爷在社团活动室,原来是带进场喔。”

  她似乎刚才看到拓巳懒洋洋地在社团活动室打发时间。

  两个人愉快交谈着,奏子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一天又拉开了序幕。

  惠利的手上戴着橘色的手表。她的新玩意上有担任前锋的巴西选手照片。

  “你对他真是忠心耿耿。”奏子嘲讽道。

  “这是球迷俱乐部送的,我还有,你要不要?”

  “我才不要。”

  又是像往常一样无关痛痒的闲聊。奏子再度深切感受到,自己是把真心藏在秘密基地、戴着“平凡的女大学生”假面具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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