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动缰绳,驱车出了队列,来到我军阵前。国王是要让士兵看到自己,有他亲临战场,必然会鼓舞士气,稳定军心。我沿着长长的阵列,驾马一阵小跑,罗克和钱恩两匹马的鬃毛都经过精心梳理,光亮的皮毛犹如阳光下泛光的青铜,皇家战车也应国王之命,经过了一番修饰,车驾上饰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叶,我极力主张战车要轻盈,但最后只好做了如此让步。
那层金打得很薄,厚度不超过一张纸莎草纸,重量不足一百德本,却使整辆车显得亮丽夺目。无论谁看到它,不管是敌是友,都绝不会怀疑这是法老的战车。长鞭一样的竹竿上,蓝旗高高飘过我们的头顶,在微风中点着头,我们的车每驶过一队阵列,就会响起震耳的欢呼声。
自我们离开奎拜,开始踏上归途的那一天,我就立下誓言,若不到底比斯城中央的那座荷鲁斯神庙去祭拜,我就誓不剪发。所以我的头发现在都长到了腰际,为了盖住那缕缕白发,我取来从印度河外异域疆土上进口来的指甲花,将头发染成金红色,大大增添了我的美丽。我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布裙,式样简洁,浆得硬挺有型,我袒着胸,胸前挂着一个荣誉金链,我无意喧宾夺主,不想夺了法老的光辉,所以没有化妆,也没戴别的饰物。
我们驾车经过中排的希卢克长矛队,这群嗜杀的异族战士,士气高涨,勇猛无比,可谓我军的中流砥柱。我们跑过他们时,只听到震天的口号声:“杀!塔努斯!杀!塔摩斯!”只见人群一片沸腾,长矛挥动,上面插的鸵鸟翎毛上下翻滚,如同瀑布飞下时激起的层层白浪。我看到克拉塔斯领主站在士兵中间朝着我大喊,可声音却淹没在千万人的吼叫声中,不过我从他的嘴形读出了他的话:“老鬼,今晚你我二人要在底比斯城喝他个一醉方休。”
希卢克士兵训练有素,列队相接,团组相邻。我帮克拉塔斯研究出了一套如何利用步兵团对付敌军战车的战术策略,他平时勤加训练,毫无怠懈。每个士兵除了手持长矛外,还带着一捆标枪,一把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弹弓,以增强标枪的力度。他们在阵前地面上埋入木棍,露出锋利的尖头,围成一堵木栅,这样,喜克索斯战车若想接近他们,就得先穿过这堵刺状栅栏。
而希卢克步兵团后面,就是由埃及人组成的弓箭队了,弓箭手个个紧握大弓,蓄势待发。此刻他们高举弯弓,朝法老高声致意:“塔摩斯!埃及!塔摩斯!”
法老头戴蓝色的战时皇冠,额头上绕着头饰圣蛇象的金圈,金蛇和金鹰的头部相互交缠,宝石镶成的眼睛闪闪发光。法老拔出蓝剑,振臂高举,向士兵示意。
我们驾车驶过左翼侧队,正欲往回走,迈穆农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停一会儿,我们回头望向战场,喜克索斯军队已经开始行动了,他们的前排足足有我们的两倍长。
“泰塔,”他说道:“援引你的话:谨慎防御,找出敌人的破绽,而后迅速出兵,大胆反击。”
“陛下,您记得真牢啊!”
“敌军必是想翼侧包围我们,埃帕查恩肯定把城外的五个师都用上了。”
“我赞同,迈穆农。”
“不过我们知道如何应对,预料之中,对吧,泰塔?”他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们驱动马车,驶回守在我军后方的战车队。
莱迈姆率领战车第一师,阿兹提斯指挥第二师,阿奎尔领主负责第三师。最近刚刚晋升为万人统帅的辉,出任第四师的指挥官。希卢克士兵派出两个团,负责保护辎重和剩下的战马。
“看敌军那只领兵老狗,”迈穆农对着莱迈姆道,“瞧他那怒不可遏的样子。荷鲁斯为证,我今天定要教教他要有耐性。”
号角吹响。
“要开战了,”迈穆农往前一指,只见喜克索斯战车隐现在飞扬的尘雾中,“是啊,埃帕查恩已经放马过来了。”
他回头望着战车各师,莱迈姆高举长剑,急切地喊道:“第一师准备就绪,陛下!”但是迈穆农却不理会,转而下令阿奎尔领主出兵迎战。于是第三师出列,排成四队跟在我们身后,由法老亲自带领,冲上前来。
喜克索斯战车隆隆地驶了过来,威严但却笨重,冲向我们阵列的中部。迈穆农率军堵截,挡在敌人的车骑和我军步兵团之间。而后,令旗一挥,四列战车立刻汇为两路,并排迎向敌人。这招看似自杀,如同驾着脆弱的木船撞向急流中的礁石。
而等两军一近,我军车上的弓箭手立刻瞄准对方战马放箭袭击,马一倒下,敌军阵营便出现缺口,我方战车则抓住时机,迅速散开,冲进敌军缺口。我们的战车速度快、操作灵活,可以沿着缺口自由转向,避免被敌车撞翻。当然不是所有的车都能冲过去,有几辆坏了,还有一些翻了,不过,在阿奎尔领主的率领下,有五分之四的战车都穿过了敌军。
这样,我们冲到了喜克索斯军队的后部,然后调转车头,重新布阵,射出利箭,进攻敌军的后方,此时射程很近,命中率自然很高。
喜克索斯战车队本意是要往前冲,保护前方作战士兵,因此战车踏板上的弓箭手都是往前射箭的。不曾想却还得应对我们从后面发起的进攻,一时乱了阵脚。我们追得紧,一些敌军不得已调转车头想对付我们,却与旁边的战车相撞,车轮上那可怕的轮刀立刻扎进了相邻战马的腿部,马嘶叫一声,倒了下去,场面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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