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则是拼命地朝我冲过来。我不得不停车。我是说,无论如何我都有踩刹车。我肯定有停车。”
“类似的事情以前你也有过一次——那次你可没有停车。”
“那次没有撞到人。我干吗要停车?”
“那这次你就停了?”
“我也可以不停的,我本来也可以……好吧,我早就跟你说过的!
他开始拿腔作势起来:“我本来可以一直往前开的,可我有吗?我可以直接冲上去,撞倒他的自行车然后继续开走就好了,没有比这更聪明的吧?可是我并没有那么做,不是吗?因为我没什么好怕的。刚才他自己都说,我开得很慢,是那个孩子突然冲到我车子面前的。”
说到这儿,他忽然脸色一变,看向埃文斯质问道:“你不会上了法庭就不承认了吧?你敢那样试试!我有朋友是——”
探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两人:一个脸色苍白,沉浸在悲痛中难以自拔;一个獐头鼠目,为了自保不择手段。
探长慢条斯理地说:“杰里克斯,不赖嘛,还有朋友做后盾——这是好事。依我看,打现在起,你真的很需要你的朋友了—一需要你所有的朋友都肯帮你。”
法庭上,检方出具的鉴定报告疑点重重。部分证人的证词更是截然不同:车子究竟是开得快——还是不快。两个受害人的尸体是倒在这头——还是那头。小孩坐的童车是在路中央被撞得面目全非——还是倒在旁边的草地里。妈妈是把孩子放推车里推着走的——还是两人手牵着手走的……证人彼此的证言可谓莫衷一是。
此刻,埃文斯站在局促的证人席内,面如死灰,手不住地哆嗦,可证词却是——言之凿凿,十分笃定。
检察官作总结陈词:“基于法庭赋予的权力,充分听取了各方证词。我要强调,这位埃文斯巡警是最关键的证人。他从头到尾目睹了整个过程。刚才也非常清楚地阐述了事实。他坦承司机没有任何罪责。至于其他证人的言辞不一,很可能是惊愕所致。但埃文斯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执法者,对勘案流程也是深谙其道。相信大家总不会认为,埃文斯会有意偏袒撞倒他亲生女儿和孙女的司机吧?所以,裁决应当只有一个——意外事故!”
休庭以后,检察官特意找到埃文斯,握着他的双手充满敬意地说:“埃文斯,你为我们树立了恪守诚信、大公无私的榜样,你赢得了我们所有人的钦佩和尊敬,我代表大家感谢您。”
“先生,我只是做了对的事。”说完,埃文斯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几周过去了。白昼缩短,黑夜延长,夜幕开始提早降临。一个漆黑的夜晚,距打烊还有一个多小时,猪哨洒吧的老板亲自把杰里克斯给踢了出去。外边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几抹酒吧的灯光洒在漆黑的乡间小道上。
酒吧老板站在门口吼道:“该死的东西,别再来了!我连踢你屁股都嫌费事!别坏了我的风水。”
可除了在路边酒吧里厮混,杰里克斯也无事可做。这些天来,他一刻不停地猛灌黄汤。在被扫地出门前,他早已经失魂落魄地在酒乡里花费了大笔开销。
老板对一个正要和同伴一道离开的熟客道:“萨姆,我也不想同他翻脸的,他又不是不给钱,只是这几天他也太离谱了,我都搞不懂他究竟是怎么了。以前他从来没这么过火过,虽然大多数晚上都泡在这儿——”
萨姆说:“大多数晚上他都泡在酒杯里,翻来覆去像是个摇摇球,就像顺口溜里说的:扔块砖头,打碎玻璃,掏上一把,立马溜走——”
旁边的同伴笑了:“溜走?好像顺口溜不是这么说的吧?”
“你还别说,还真像呢。他只要一出家门——立马就钻酒馆。当然,都是来猪哨这里。而且我还没真见过他缺钱花,从没有。
两人边下台阶边议论。
“我倒是觉得——他像是在怕什么。”
“他不就是那个撞死了一对母女的畜生吗?”
“是啊。死的那个年轻母亲,她父亲,叫埃文斯——是本地的警察——他亲眼目睹了车祸过程。但他还是作证说——肇事者车开得不快……诸如此类的。其实他完全可以说杰里克斯车开得很快嘛——可他没有。当时他站在法庭上那么一说——我简直都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大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开得不快?”
“不啊,探长,一点都不快。”
这次,是另一位探长视事。
“不能啊,该是开得很快吧?只有猛地一撞,才会……”
说着,他挥手指向路中央的一片疮痍。“喏,人都死了。”
萨姆则说得很诚恳:“是他自己的错,我们都看见了,我跟吉姆站在这头,正走下台阶。他喝得烂醉如泥,我当时还跟吉姆说呢——‘看他醉的’。”
吉姆附和道:“他在马路中间摇来晃去,躲都躲不过。”
“什么意思?——躲都躲不开?”
吉姆答:“照我说,他在那儿晃来晃去,绕都没法绕开,就是被撞也是活该。事情就是这样,有什么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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