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拿着药的小个子男人?”
“我在候诊的时候,看到他从费博医生的房间里出来,奇怪的是,他没有离开,而是坐了下来。当时,霍吉小姐正忙着接待下一位病人。(一位怀孕的女士:来杯简单点儿的,她可不能喝雪利酒!)他从衣兜里掏出一个装着粉色药液的瓶子,喝了下去。我是说,他是把药直接倒进嘴里。”
警察听了这话,精神大振。那个小个子男人还在警察局,刚刚在一次彻底搜查中,被——毫发无损地——带了回来。
“是的,然后,他突然站起身,走到一幅画前,聚精会神地盯着——我的意思是,他似乎特别注意那个画框,还非常诡异地摸了摸画框的背面。那幅画简直奇丑无比,我个人认为费博医生把它挂倒了,可怜的糊涂虫!可能那个矮个子男人也有同感。不管怎么样,他又喝了几口药水,然后就走了。”
听完她的话,警察也离开了。他们竭尽所能,朝胡同里跑去。那幅不知是否挂倒的画仍在那里,上面布满手套留下的印子,甚至还沾着粉色的药水。可是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警方似乎丝毫没有怀疑布莱切特夫人的珍珠项链被窃的真实性,开始紧张地排查嫌疑人。管家格莱迪斯十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记录,并且未来十二年还将继续忠心耿耿地服侍这位女主人。费博医生也是个家底清白的从业医生,年轻有为,温文尔雅,有着大好的前途,怎么看也不像是个狡猾的珠宝大盗。沉闷老实的霍吉小姐也为医生工作了二十年了,从未做过玷污自己名誉的事情。警方仍然对街坊四邻进行侦讯,但同时也将重点放在那些患者身上。康芙小姐是其中之一,绝对清白无辜的一位;那位值得尊敬的准妈妈来自肯新顿;第三个就是那个喝粉色药水的有趣的小个子男人。警察把调查重点集中在这个小个子男人身上也是有理由的。既然他根本没有进入过霍吉小姐的办公室,警察也就把搜查这个房间排在了调查费博医生任务单的最后一项。
趁着在警察局等待离开许可的空闲,康芙小姐溜到了霍吉小姐的身边:“霍吉小姐,说起来有点儿怪异,我把我的药落在你的房间里了。”
“是啊,我看见了。”霍吉小姐说,“我把那个药盒放在我的架子上了。”
“事情是这样的……这都是为了费博医生。”帕提斯说着,抬起头,那双充满困扰的蓝色眸子直直地望进较为年长的霍吉小姐的那双饱含询问的灰色眼睛,“我是说,那些药——其实,你知道,是一种兴奋类药品。我想他是不应该给我这种药的——是我求他的。我已经在努力戒除药瘾了。我编了些谎话骗过了他,他不知道我不能用这种药。”她语气坚决,“要是他因为帮助我,而坏了自己的名声,那可就太糟糕了。你知道这种事情一旦传开,记者就会蜂拥而至,事情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要怎么做?”霍吉小姐说。
“你能不能不要提及我把药落下的事情?他们搜查你办公室的时候,你能不能把它藏起来,别让他们看见?这么做都是为了他。我真的挺喜欢他的。我想你一定也是。”帕提斯半认真半戏弄地说。
“交给我,放心吧。”霍吉小姐粗声粗气地说。
“也不要对他提起。我对他发誓说我不会告诉别人的,连你也不会说的。”
“我对谁都不会说的。”霍吉说。
接下来的调查愈加深入。对于那个可能将赃物随粉色药水一同吞到肚子里的小个子男人,调查仍然毫无进展。另一方面,他的指纹却是一个重大线索。因为史密斯先生——也就是“绿林好汉”酒吧里那位亲切爽朗的陌生人—一不是别人,正是声名狼藉的珠宝惯偷埃德加·西奈斯。据调查,在北方,警方早已熟悉他的相貌和指纹,最近他来到了伦敦。通常,他都是与别人联手作案,而且同伙经常更换。毫无疑问,他与费博医生、霍吉小姐、那位孕妇还有康芙小姐没有任何瓜葛。不过,警方已经证实,他与格莱迪斯(这位管家此时已被解雇,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追悔莫及)有过数面之缘,并从她嘴里套出不少关于布莱切特夫人家庭状况与日常起居的消息。更有目击者称,看见他于案发前一晚在她家门口徘徊,但格莱迪斯愤愤不平地反驳说,她(几乎是)立刻就把他打发走了。而且格莱迪斯和布莱切特夫人都能证实,他离开很长时间后,珍珠项链仍然安然无恙地挂在布莱切特夫人的脖子上。两天前的一个早上,他出现在费博医生的诊所,声称自己被不明原因的疼痛感折磨着,而固定看诊的那位医生留在北方。他还坚持要把复诊时间安排在案发那天上午十一点。
此时,康芙小姐仍然被警方礼貌亲切地扣留在警察局里,生性爽朗健谈的她开始和那些同样不能离开的相关人攀谈起来。不过,那个小个子男人似乎不买她的账:“小姐,你给我找了多大的麻烦!我一疼起来就必须吃那些药才能缓解,否则我带着药还有什么用?还有那幅画——我就是觉得它挂倒了,我只是想看看它正过来的样子。”康芙小姐发出嘘声,让他噤声。让其他人失望的是,他乖乖地收了声,嘴里却仍然不满地嘀咕着。外人看来,康芙小姐似乎在为自己低声辩护,其实,她是在说:“一切都很顺利,埃德加。东西在那个接待员手里。你很成功地引开了他们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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