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的悲剧_[日]法月纶太郎【完结】(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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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日下午三点左右,世田谷区松原二丁目住宅大楼“阳光露台双海”,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发现尸体的人是一位上班族男性,他前往该住宅大楼寻找女同事清原奈津美(二十五岁)时,发现清原小姐陈尸室内,便立即通报警方。

  根据北泽署的调查,清原小姐于十二日深夜在室内被人勒毙,脸部被系统厨具的瓦斯炉烧毁。清原小姐死时室内并无打斗痕迹,而和清原小姐同住的A小姐(二十五岁,上班族),也自十三日起就消失踪影。警方认为A小姐与这起案件有关,目前北泽署已把A小姐视为重要关系人,全面追查A小姐的行踪。

  “——不是。”

  你一边看报纸上的文字,一边自言自语地说。

  “不对!”

  但是,是什么事不对呢?是因为你不想接受百合子已经死亡的事实,所以才会认为葛见百合子死亡的报导是错误的吗?

  不,不是那样。你再看一眼被杀死的女人照片。那是从护照或是什么证件翻拍下来的大头照,所以脸上的表情僵硬,可是像棉花糖一样,用手指一压就会凹下去的柔和脸颊,毫无疑问地是“她”没有错。那确实是半年前的三月上旬,在某一个温暖的星期日午后,你在街头遇到的高中同学——葛见百合子。因为之后你们还见了好几次面,上个星期也还谈过话,所以,尽管是粒子粗糙的照片,你也不可能认错那张脸。那不是别人的照片。难道是发生了什么特别的情况——因为双亲离婚而个别长大的双胞胎姊妹?不,不会,百合子亲口说过,她是独生女。

  这么说来,这篇报导一定是把清原奈津美这个名字,错放在百合子——有着和百合子相同脸蛋的女人身上了。清原奈津美?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这个名字。看来,一定是这样没错,肯定就是这样了。可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错误呢?

  刚才你看到的报纸报导里,不是写着死者的脸被烧毁了吗?没错,报导上确实这么写的!所以一定是警方认错人了。警方没有仔细确认死者的身份,就这么一错再错,把百合子的照片给了媒体。所以说,被杀死的女性名叫清原奈津美,是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的女人,她不是百合子。百合子还活着!

  可是,慢着慢着——就像存心不让你安心似的,另一个声音提醒着你——那么,百合子的照片为什么会被刊登在报纸上呢?虽然说用错照片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毫无关系的第三者的照片,会被这样胡乱地拿出来使用吗?你的心里有了新的疑虑,于是再读一次报导的文字。“和清原小姐住在一起的A小姐(二十五岁,上班族)”。A小姐?这个A不是名字的缩写,而是单纯的代替记号而已吧?莫非报导上提到的A小姐,指的就是葛见百合子?百合子确实住在世田谷的松原,不过自己没有听她提起住宅大楼的名字,她也没有提过室友的名字。但是,如果百合子就是住在那里,室友的名字就叫作清原奈津美,那么住在同一间房子里的百合子的照片,因此被误植的可能性就很高了。一定是那样,她的年龄也吻合。看来报纸上所说的A小姐,八九不离十指的就是百合子了。

  你继续思考着。那么,为什么百合子的名字要以A小姐代替呢?“世田谷署已把A小姐视为重要关系人,全面追查A小姐的行踪。”重要关系人?你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重要关系人”的意思就是说那个人具有重大嫌疑,不是吗?百合子是杀人事件的凶手?怎么可能啊?那个温柔内向、而且是你的情人的百合子,怎么会是杀人凶手呢?不可能,一定是这则新闻报导弄错了。百合子不可能杀人,所以死的人应该是百合子。也就是说,照片没有登错,错的是名字的部分。被杀死的人其实是葛见百合子。百合子被杀死,并且被毁容了。失踪的室友其实是印在照片下面那个名字的真正主人,也就是新闻报导误以为的被害人——清原奈津美。对,这才是事实。刚才百合子在电话里不是那么说了吗?

  ——我想把事情的真相说给你听。

  此时,你突然愣住了。刚才打电话给你的人到底是谁呢?那个声音的主人是谁?葛见百合子不是被杀死了吗?已经死了的人,是不可能在电话里和你说话的。那么,是有人假藉百合子的名字打电话给你吗?你不这么认为。因为“接吻的地方”是只有你和她两个人知道的秘密。

  所以说,百合子还活着啰?不,不可能是那样。被害人的照片的确是百合子的脸,而且如果百合子还活着的话,那她就会变成报上所说的,杀害清原奈津美的重要关系人。你无法接受这样的指控。把你的情人当作凶手的报导绝对是错误的。事实绝不可能是那样。

  你突然想起电话交谈时的情形。莫非那是在半梦半醒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幻觉?那只是梦境里的对话?或者是被杀死的百合子的灵魂,想透过你的梦,传达什么重要的信息和真实的情况给你?你不是迷信的人,但是因为关系到百合子,所以即便是不合理的神秘现象,你也愿意欣然接受吧!可是,即使如此,你还是想不通。百合子说绝对不可以告诉警方,这句话还清楚地停留在你的耳朵里。如果是死者的灵魂,会在意这种事吗?不,如果真的要表明真相,找出凶手,不是更应该要让警方知道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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