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从来没住过斯德哥尔摩?”
“小时候住过。”
“那时候住在哪里?”
她随手比了一下霍恩斯路。
“那是一段快乐时光。”她说,“当时是父亲照顾我们。我常常想起他,很怀念他。”
“他不在人世了吗?”
“他太年轻就死了。”
“真遗憾。”
“谢谢。我们要去哪里?”
“哦,”他说,“贝尔曼路上有间酒吧叫‘主教牧徽’,老板我认识,那地方很不错。”
“那是一定的……”
她再度露出那种羞怯、腼腆的表情,手也再度不经意拂过他的手指——这回他可就不敢说是碰巧了。
“会不会不够新潮?”
“哦,我相信那一定是个好地方,”她带着歉意说,“只是常常有人会盯着我看。我在酒吧里遇过太多混蛋了。”
“这我相信。”
“你能不能……?”
“怎么样?”
她又低头看地上,脸都红了。起初他以为是自己眼花,成年人肯定不会脸红成这样吧?但这位来自瑞士、看起来有如超级富翁的黎贝嘉,竟然像个小学女生一样脸红了。
“你能不能请我到你家去喝一两杯红酒?这样会比较好。”她说。
“这个嘛……”他迟疑着。
他极需要睡眠,以便明天能呈现好的状态。不过他还是说:
“当然可以。我的酒架上有一瓶巴罗洛。”有那么一刹那,他心想终于有点刺激的事情要发生了,就好像自己即将出发去冒险。
但内心的犹疑感始终不减,起先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情况对他而言通常都不是问题——他比大多数人都更容易碰到女人主动与他调情。这一次的邂逅发展得极为快速,不过他也不是毫无经验。那么就是这个女人本身的问题了,对吗?
不只因为她年轻而又美丽无比,除了追着精疲力竭的中年记者跑之外,应该还有更有趣的事可以做。还有她的表情,她总是忽而大胆忽而羞怯,还有那些肢体的接触。一开始让他觉得自然的一切,都逐渐显得做作。
“那太好了,我不会待太久,我可不想搞砸了你的报道。”她说。
“任何一篇搞砸的报道都由我负全部责任。”他试着报以一笑。
这个笑很勉强,就在这时候他捕捉到她眼中一个奇怪的突变,突如其来一道冰冷目光,转瞬间又变成截然不同的温暖热情,像在作表演练习。他更加确信事情不对劲,但不知道哪里不对,也不想让疑心外露,至少暂时还不想。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想弄清楚。
他们继续沿着贝尔曼路走——他倒不是还在想着带她回住处的事,只是需要多一点时间了解她。他又看了她一眼,的确是个大美女。不过他忽然想到最初吸引他注意的不是她的美丽,是其他原因,一种更难捉摸的原因。此时,他将黎贝嘉视为一个谜,他得找出答案来。
“很不错的区呢,这里。”她说。
“还好。”他抬起头看向“主教牧徽”酒吧。
在酒吧斜对面,塔瓦斯街口再过去一点的地方,有一个矮矮瘦瘦、戴着黑帽的男人站在路灯下研究地图。是个游客。他另一手提着棕色行李箱,穿着白色球鞋和黑皮夹克,夹克的毛领往上翻起。如果在平时,布隆维斯特不会再看他第二眼。
但现在他观察到男人的动作紧张而不自然。这也许是布隆维斯特一开始就有所怀疑的缘故,然而他看地图那副心烦意乱的模样愈来愈显得做作。这时候他抬起头直视布隆维斯特和女子,端详两人片刻后,重新低头看地图,似乎很不自在,几乎像是想用帽子遮住脸。那近乎怯懦的低头模样让布隆维斯特想起一件事,他又再次注视女伴的深色眼眸。
他的眼神坚定而专注,她充满热情地凝视他,但他并未回报以热情,只是两眼直勾勾地打量她。直到她的表情僵住了,布隆维斯特才露出笑容。
他笑是因为他顿时恍然大悟。
第二十二章 十一月二十三日晚上
莎兰德从桌旁站起身来。她不想再继续烦奥格斯了,这孩子压力已经够大,而且她的主意根本就太疯狂。
大家对这些学者总是太过奢求,奥格斯做的这些已经够了不起了。她又走到露台上,小心地摸摸枪伤周围的部位,还是会痛。她听到背后传来振笔疾书的沙沙声,便转身回到屋内,一看到奥格斯写的东西,不由得微微一笑:
23×3×19
她坐了下来,这次不看他直接说:“好耶!真厉害。不过再来一个难一点的。试试18206927。”
奥格斯趴在桌上,莎兰德心想:一下子就丢给他八位数好像有点狠。但若想有丝毫成功的机会得到她想要的,数目还要大得多呢。看到奥格斯开始紧张地前后摇晃,她并不惊讶,不过几秒钟后,他身子往前一倾,在纸上写了:
9419×1933
“很好。那971230541呢?”
奥格斯写出:
983×991×997
“太好了。”莎兰德说。他们就这样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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