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会没事的,别紧张,玛莉。”
小镇的尽头就在前面,在经过左边的消防队,和右边的学校后(即使在她高度的恐惧状态中,她仍能看到那个学校叫做“摇滚中学”)。三个小孩站在运动场上,以悲哀的眼神望着宾士车急驶而过。在前方,笔直的马路开始蜿蜒,路旁一个吉它形状标识写道:你现在正离开摇滚天堂,晚安,甜心晚安。
克拉克没有稍停片刻,便把车子开进那条蜿曲的马路中。
然而,在远远的那头,有辆公车挡在路中。
这不是他们进城时远远看到的那辆,而是一般的黄色轿车;轿车上画满了上百种颜色、足以让人精神恍惚的涂鸦,窗户上贴满了五颜六色的贴纸与标语。当克拉克尖叫着踩下刹车时,玛莉仍带着一种接受宿命的冷漠,她从画得乱七八糟的车身上读出文字:魔法公车。
克拉克用尽全力,但仍停不下来。宾士车滑向魔法公车,车轮完全咬死,磨着地面冒出浓浓白烟。在轰然巨响下,宾士车撞上魔法公车的车腹。玛莉再次被安全带紧紧勒痛。公车受到撞击,只摇晃了一下,什么事也没有。
“倒车绕过去!”她对克拉克大叫,一个令人绝望的直觉袭卷她:一切都结束了。宾士的引擎声变得断断续续,玛莉看到蒸气从前面扭曲的引擎盖四周散逸出来,就像一只受伤的龙呼出的气息。克拉克退档倒车,车子像只湿漉漉的老狗颤抖着,然后再也动弹不得了。
他们听到后面有警笛声逐渐迫近。她突然产生一股好奇心,谁会是这个镇的警察?不可能是约翰·蓝侬(JohnLennon),因为他活着时候的座右铭就是“质疑权威”,也不是蜥蜴王,他显然是镇上大家共同讨伐的坏痞子之一。会是谁呢?然而这真的重要吗?也许,她想。会是吉米·汉垂克斯(Jimi Hendrix)吗?这听起来很疯狂,不过她或许比克拉克还熟知摇滚乐。她记得在哪儿读过说,汉垂克斯曾是一○一师空降行动中的飞机驾驶,人们不是常说,军中退役的人往往最适合担任执法官员吗?
你快疯了,她告诉自己,然后点点头。没错,她显然是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反而是种解脱。“怎么办?”她木然地问克拉克。
克拉克打开车门,门框已有点扭曲,他必需用肩膀去撞开它。“快逃!”
“什么?”
“你看到他们了,难到你想和他们一样吗?”
她心中的恐惧重新燃烧起来了。她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克拉克绕过车子拉住她的手。当他们转身面向魔法公车时,克拉克紧紧捏住她的手。走出来的是位高个子男人,他穿着领口敞开的白衬衫,深色的牛仔裤,戴着包覆式太阳眼镜。蓝黑色的头发从太阳穴往后梳,梳成一个夸张而一丝不苟的鸭尾巴发型。毫无疑问的,他有一副令人难以置信的,几乎是幻觉般的俊帅长相,即使戴了太阳眼镜也隐藏不住。丰满的嘴唇张开一个小小的狡猾微笑。
一辆蓝白相间,门上写着“摇滚天堂警局”的警察巡逻车来到弯路。停在宾士车后。驾车的是一个黑人,终究不是吉米·汉垂克斯。玛莉不太敢确定,但她想这警官是奥提斯·雷汀(Otis Reding)。
戴着墨镜身穿黑色牛仔裤的男人此时站在他们正前方,他的大拇指勾着皮带环,苍白的手荡来荡去像死掉的蜘蛛。“今天好吗?”毫无疑问的,他仍挂着那慢条斯理、带着嘲讽味道的曼斐斯口音。“欢迎你们俩来镇上,希望你们能待上一阵子。镇上没啥好看的,不过我们很和睦,而且互相帮助。”他伸出手,三个大得荒谬的戒指闪闪发亮。“我是这里的镇长,艾维斯·普里斯莱(Elvis Presley)。”
夏夜的傍晚。
当他们走向市民广场时,玛莉又再度想起小时候在艾密芮参加的演唱会。一股强烈的怀旧和悲哀感,穿透她那把自己的心灵和情感包围起来、隔除在恐惧之外的茧。如此相似……却又如此不同。这里没有小孩子挥舞仙女棒,只有十来个小孩瑟缩在一起,尽可能远离舞台,他们苍白的脸孔紧绷而充满警觉。她和克拉克尝试逃向镇外时,在中学运动场上看到的小孩也在其中。
舞台上的铜管乐队,看起来一点也不古怪或有趣,他们再过十五分钟或半小时后就要开始演奏。这个舞台在玛莉眼中,几乎和好莱坞大厅一样大。从舞台上散布的许多工具和装备看来,这里必定属于全世界最大、而且最吵的摇滚乐团。凭舞台上的乐器组合,如果狂飙到极点,声音必能震动五里外的玻璃窗。她数着,舞台上有一打以上的电吉它,有整整四组鼓、手鼓、立手鼓、一个节奏区、合音歌手站立的圆凸舞台,光是麦克风,就使得舞台上面看起来像一座铁森林。
广场上摆满了折椅,玛莉估计大约有七百到一千个左右。但是,现场出席的观众却不到五十个,或许更少。她看到那个机械工,现在穿上干净的牛仔裤和衬衫;他旁边坐着一个曾经是很漂亮的苍白女人,大概是他太太。那位护士一个人坐在空荡无人的一长排座位中间,她仰起头,注视着几颗微弱的星点隐现。玛莉把目光从她身上转开,她知道自己如果太深陷于这个哀伤忧望的脸孔,心会碎掉。
镇上更优越的居民们目前还没有踪影。当然还没,他们白天的工作现在被抛在脑后,这时他们应该都在后台。整理服装并检查道具,准备好要上今晚的超级大战。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斯蒂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