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开门上了车,但是在强风中,他得用两手才能把车门关上。狂风怒吼着,猛烈地摇撼着这辆厢型车。
“哇!”这个小鬼微喘着气,活泼地拨着头发。他原本用来绑头发的鞋带被狂风吹跑了,现在满头长发全披在肩上。“好大的风,真够壮观!”
“是啊。”哈根说。他把纸袋放在驾驶座右侧平台的杯架上,然后转动钥匙发动车子。引擎发出隆隆声响,运转得相当平顺。
小鬼转身向后看,以赞叹的眼光欣赏车内的一切。车厢内有一张沙发床(现在已折叠起来),一个小瓦斯炉,几个放哈根贩卖商品的贮藏箱,最靠近车后的地方还有一个马桶。
“还不赖嘛!”老兄。”小鬼说:“你倒蛮会享受的。”他转回来对哈根说:“你要去那里?”
“洛杉矶。”
小鬼微笑着。“太好了!我也要去那里!”他拿出刚买的香烟,打了一根出来。
哈根原本已把车灯打开,排档也已打入“行驶档”的位置。但是现在他又打回“停车档”,转身面对那个小鬼。“在出发前,我们得先约法三章。”
小鬼又睁大眼睛,做出无辜表情。“当然,都市佬。”
“第一,我通常不让人搭便车,因为几年前我让人搭便车而吃了亏。也许你会说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不过,我会载你到桑塔卡拉山脚。就到那里为止。那里有一个卡车休息站,离高速公路很近,我们就到那里分手,行吗?”
“没问题,一言为定。”小鬼仍是无辜的表情。
“第二,如果你真的不能不抽烟,就请你改搭别人的车。这点你同意吗?”
在短短一瞬间,哈根看到这小鬼脸上闪过一丝卑鄙、紧张的表情(这表情先前也出现过,哈根几乎敢说这小鬼就只有这两种表情),旋即又回复无辜的脸,就像是从维尼熊世界流浪出来的难民。他把香烟夹在耳后,两手摊平给哈根看。当他做这个动作时,哈根看到他的左手臂上有一块刺青,上面刺了几个模糊的字。
“不抽烟,”小鬼说:“我收起来了。”
“很好。我叫比利·哈根。”他伸出手。
“我叫布莱恩·亚当。”小鬼说,也伸出手随便和哈根握了一下。
哈根把排档打回行驶档,慢慢把车子开上四十六号公路,在排档时,他无意间瞄到自己放在仪表板上的摇滚乐录首带,上面歌手的名字正是布莱恩·亚当。
“是啊,”他心想:“你是布莱恩·亚当,那我就是麦克·杰克森。刚才我们会停在史考特商店,是为了搜寻材料,好准备我们的下一张唱片,对不对?”
当他把车开上公路,睁大眼睛看着被漫天风砂遮蔽的公路时,他又想起了那个女孩,那个在托塔帕市郊区抢了他皮夹、还甩了他一耳光的女孩。他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
旋即,一阵强风吹来,几乎把整辆车吹至对面车道。他急忙打回方向盘,开始一心一意专注地驾驶下去。
他们沉默了好一会儿。当哈根瞄向邻座时,发现这个小鬼往后仰,闭上了眼睛——也许睡着了,也许是不想讲话而装睡。没关系,反正哈根也不想多话。第一,他不知道该和这位不在唱片行里被贴上“环球货物雷射标签”(哈根就是卖这个东西)的“布莱恩·亚当”先生说些什么才好。第二,现在光想控制住车子,就是很大的挑战了,根本无法分神说话。
正如史考特先生警告过的,暴风果然巨大无比。车窗外是一片朦胧,路面上错落着一堆堆黄褐色的沙丘。这些沙丘就像住宅区里的减速路障,迫使哈根不得不以低于四十公里的时速前进。这种速度哈根还可以忍受。但是到了某些路段,沙子已把整个路面淹没,他只能靠路旁的反光板来判断车道位置,时速更降到了二十五公里以下。
路上不时会有轿车或卡车出现,像史前魔兽般,睁着浑圆发亮的巨眼,迎面飞驰过来。其中有一辆林肯轿车,竟开在公路正中央,笔直朝向哈根而来。哈根猛按喇叭,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急急将车子向右闪,车子轮胎已驶在沙地之上。迎面而来的林肯轿车差点把哈根逼进路旁的水沟,才又偏回自己的车道,空出的位置恰好让哈根穿越而过。哈根似乎听见后保险杆撞上那辆轿车尾部的声音,但是风实在太大了,这也有可能全是他的想象。他瞪了那辆车的驾驶一眼,看见一个秃头老人,坐得笔挺挺地,一脸专注地看着前方。哈根举手向他比了个愤怒的手势,但是那老头根本无暇旁顾。也许这个老头根本不知道旁边有辆车经过,更别提差点撞上的事了。哈根的车子几乎快驶出车道外,他感觉到轮胎已陷进路旁的沙地,整辆车也开始倾斜。他本能地将方向盘往左打,猛踏油门让车子脱离沙地。车子好不容易才回到公路上,但他已吓出了一身冷汗。
待车子稳下后,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技术不错嘛!老兄。”
哈根全心专注开车,完全忘记旁边还有个不速之客。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大跳,方向盘又往左偏,差点把车子开上另一边的沙地。他转头过来,看见这个金发小鬼正看着他,绿色的眼珠一眨一眨的,完全没有睡着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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