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又有一个人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对准他们的屁股,一个个把他们踢出国外。”然后又一个人接着说:“到时候别忘记找我,我也来助你一脚之力”。“太好了!”杰弗瑞兴奋地说:“等到我们把最后一个黑人赶走后,我们就来举办狂欢会。到时候,我一定去把麦迪逊花园广场给租下来!”
那时,我感到头痛得要命,腹部几乎快痉挛了。我必须赶快离开,再不走就真的克制不住自己了。我没等把房间打扫完就走了,过去我从来不曾这样。不过,身为黑人还是有点好处:他们根本无视我的存在,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离开。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会关心我是否把房间打扫好了。”
痛苦和自嘲的笑容,又浮上玛莎的嘴角。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说那种人有教养,简直就是笑话嘛。”
妲西说:“不管情况如何,他根本不配做你孩子的什么自然父亲。在我看来,他还不如禽兽。”
“不!”玛莎尖声说:“他不是禽兽。他是个好人。就算某方面他很坏,但他一直就是如此。就算他平常玩世不恭,但是从他写的书中,完全可以看出他的教养和才华。
“嗨!”妲西语带轻蔑地对玛莎说:“你该不会读过他的书吧?”
“我全读完了。在我带着白色粉末去找迪米罗婆婆前,他一共写了三本书,而我读了其中两本。他写作的速度很慢,比我看的速度还慢。”她露齿而笑:“真的慢死人了。”
妲西怀疑地看着玛莎。她知道玛莎会看书,但多半是罗曼蒂克或悬疑之类的三流读物。“你看起来不像是喜欢看战争故事的人,玛莎,这一点你不会不清楚吧?”“我当然清楚。”玛莎说完起身,又从袋子里拿出来两瓶啤酒。
“说起来也挺怪,妲西,如果他真的是个好人的话,我说不定还不会去看他的书。更好笑的是,如果他过去曾经好过的话,我想也不会比现在好到哪里去。”
“你在说什么?女人?”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你就听下去嘛,好不好?”
“好吧。”
“过去,我也不是很了解他,直到甘乃迪被刺后,我才发现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从一九五八年就认识他了,虽然他可能不认识我。在他南方大家族传统的物质底下,潜藏的是丑陋的个性。他认为一切想改变世界的人都是可笑的,他讨厌黑人和犹太人,他认为在他赶我们走之前,我们都应该滚远一点。对他而言,不管犹太人、黑人、意大利人,印第安人都一样。
我听够了从他口中吐出的污秽言语,甚至开始怀疑像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成为知名作家……我想了解书评家是怎么看待他的。不过,我更想知道一般人对他的看法,尤其是那些让他的书畅销的读者。最后,我决定自己找出答案。所以我到市立图书馆,借出他的第一本书《天堂之火》。
我原本以为这本书大概就像国王的新衣一样,但它不是。这本书写的是五个人参战的故事,还写了这五个人的妻子和女人之间的事。当我看到封面的简介时,几乎不想看下去,心想这一定又是那些令人乏味的战争故事。”
“它是吗?”
“我读了前十页后,心想,这本书不怎么样嘛。虽然不如当初我预料的差,但也好不到哪里去。然后,我又读了接下来的三十页,结果我……我几乎忘了自我。等我从书中回过神来时,已经是夜半三更了,我居然一口气看了两百多页。我对自己说,该睡觉了,明天早上五点半就得起床。但是,尽管我眼皮很重,我还是把剩下的四十页看完了。那时已经快凌晨四点了。”
玛莎说到这里,抬头看着窗外黝黑的夜色。她的眼神有些迷离,像沉陷在回忆中。她的嘴唇紧闭,眉头深锁,微微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为什么像他这样言谈令人生厌,极端又冷血的男人,居然能写出这种让人无法释手的小说。让人为了故事中的人物而流泪。我真的哭了,这是我事先前根本料想不到的。除了这些,他的书还让人感到一种……一种如阳光般和煦的感觉。虽然书中充满伤感和悲情,但也带有一点甜蜜……和爱。”
她看着妲西,笑了出来。笑声愉快而真实。
“那时候,旅馆有一个名叫比利的工读生,他在一所大学读文学系。我曾和他讨论过……”
“是大门口那位吗?”
“老天!当然不是!”玛莎又笑了起来。“在一九六五年以前,雷包拉斯旅馆不可能用黑人去看大门的。黑人可以当行李员或侍者,但就是不能当门房,想都别想。像杰弗瑞先生那样有身分的人士不会喜欢的。”
“记得我曾经问比利说,为什么像杰弗瑞先生这样的人,能写出如此动人的小说。结果比利反问我,为什么某位胖子的声音那么尖细。我说,我不知道他是指谁。于是他说,他对于我的问题也抱持相同的疑问。不过他告诉我,他的教授曾说过,有一位名叫杰克的作家也是这样,在他提笔写作之前,根本就是烂人一个。比利说,对于某些人而言,笔能够传达上帝的旨意,能净化人的情感和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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