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道虽然承认他偷打钥匙,却说那只是他一时兴起,绝不是要用来杀人。”
“一时兴起?”
“不知道是哪种兴啊?”
不管具体上是哪种“兴”,千帆确信惟道的“目标”肯定是她。
“如我刚才所说,惟道对于这三件命案都提出了不在场证明。”
“三件……那母子命案呢?”
“那件案子和其他命案的关连性还不明确;老实说,调查小组认为彼此之间并没有关连。所以关于三月十六日的部分,我还没试探过惟道。”
“是吗……”
“目前惟道提出的不在场证明,只有清莲学园女学生连续命案的部分;不过他的不在场证明都很奇妙。”
“奇妙?怎么个妙法?”
“首先是二月十八日的鞆吕木惠命案。惟道当天放学以后,又去吃饭,又去打小钢珠,到过很多地方,行踪不定;不过至少十一点十分时他人已经回到公寓了——他是这么主张的。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十一点十分正是鞆吕木惠被杀的时刻。”
“我听说从惟道的公寓到女生宿舍,就算开车也得花上二、三十分钟——是真的吗?”
“差不多。路上车少的话大概要二十到三十分钟,车多的话得更久。”
“这么说来,假如他真的在十一点十分回到公寓,不在场证明便可轻易成立了。”
“本人是这么主张的。他说他爬上公寓的楼梯时曾看表,当时确实是十一点十分。”
“就算是,他要怎么证明?他可有同伴?”
“不,他是一个人。不过他说他曾和某人擦肩而过。”
“某人……?”
“他要上楼梯时,那个人正好下楼。”
“是男的?还是女的?”
“他说他不知道,因为那个人戴着帽子,把帽檐压得很低,又穿着宽宽松松的大衣。”
“这样怎么知道那个人是谁?”
“是啊!不过这个人有个决定性的特征。”
“决定性的特征?”
“这个人提着纸袋,纸袋里装的似乎是瓶装威士忌。”
“可是,既然是用纸袋包着,他怎么知道里头装的是瓶装威士忌?”
“其中一个理由是形状,还有他和那个人擦肩而过时,那个人身上飘来了酒味,而且味道相当强烈。”
“酒味?”
“威士忌酒味,听说强到让他忍不住别开脸。惟道对那人的印象,就象是一个酗酒的人,一面在深夜的市区中游荡,一面以瓶就口,仰头灌酒。”
“不但来历不明,而且还酗酒?特征全都很含糊嘛!”
“惟道说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对那个人产生了好奇心,便偷偷跟踪。”
“跟踪到哪里去了?”
“那个人到了附近的河边——”菓摊开双臂,暗示就是此地。“惟道本以为那人要坐下来好好喝酒,就停止跟踪,打算回公寓去;没想到——”
“没想到?”
“那个人突然做出了奇妙的举动。”
“奇妙的举动?” 棒槌学堂·出 品
“那人拿出了纸袋中的物品。惟道一看,果然如他所料,看起来很像瓶装威士忌。之所以说看起来很像,是因为当时天色太暗,他看不清楚。总之,那个人慢慢地打开瓶盖,把瓶里的酒倒入河里。”
“把威士忌……”
“没错。惟道很惊讶,本来想回去的,却又忍不住留下来看。这时那个人把酒瓶浸入河里,用水清洗;清洗完后,把酒瓶放在河边,人却走了——以上就是惟道的目击证词。”
“惟道后来怎么做?”
“他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等那个人离开以后,就到河边去观看那个被留下来的酒瓶。他用打火机点火一看,果然是苏格兰威士忌,而且是惟道最喜欢喝的那一牌,他平时常买。”
“他爱喝的品牌……”
“对,所以他更觉得奇怪了。那个人能喝到酒气冲天,可见得也是个酒道中人,但竟然把难得的高级苏格兰威士忌全倒进河里?惟道想,或许瓶中的液体不是真的威士忌,所以还特地闻闻看,但果然是威士忌。”
“他还特地闻闻看?可是那个神秘人物已经把瓶里的液体全倒进河里去了啊!而且还用河水洗过酒瓶,这样怎么闻得出味道?”
“威士忌的香味很强烈,刚倒入河里,多少会有些气味往上窜。再说,地上似乎也滴到了少量的威士忌。”
“所以才知道那是真的威士忌?”
“惟道认为那人或许是喝醉了酒,才会干出这种暴殄天物的事。”
“这就是他的不在场证明?”
“他要求我们找出那个神秘人物,说只要找到有个人的确做过他所说的行为,就可以证明他案发时不在现场。附带一提,惟道说那个人和他一样,在公寓楼梯上擦身而过时,曾看了手表一眼,一定也记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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