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杀手系列之一)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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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到魏洛克在康涅狄格罗威敦的家。他自称是某政治民调机构的代表,用了个她应该听过的名称。只得问她一些会引来冗长回答的问题,要让她留在电话机旁绝非难事。“呃,非常感谢,”最后他说。“祝你一天顺利。”

  就让魏洛克跟美国运通解释这通电话的来由喽。他打包好,几乎就要跨出房门时,一眼瞥见那本平装西部小说。带走吗?留下给女仆?怎么做?

  他拾掇起书,念了封面广告词,叹口气。伦道夫·斯考特会这么办吗?或者约翰·韦恩,或者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杰克·伊拉姆呢?

  不,当然不会。

  因为这一来就拍不出电影了。男人骑马进城,查看状况,碰上个女人,跟她勾搭上了,然后就打退堂鼓骑马走人?摆这么个玩意儿上银幕,连艺术电影院都没法放。

  可话说回来,这不是电影。

  可话说回来……

  他瞧着这本书,很想狠狠甩出房间。不过他只是狠狠的叹口气。然后他便动手拆行李。

  他正在城里喝咖啡时,一辆敞篷小卡车停在对街,两个男人下车来。其中一人是莱曼·克难德。另一个没他那么高,比他轻个二十磅而且要小二十岁。克难德的儿子,瞧他的长相。

  结果才发现是他女婿。凯勒尾随两个男人走进一家店子,柜台后头的家伙打招呼叫的名字是莱曼和赫比。克难德有张好长的购物单,列出来的项目大半都是凯勒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用途的东西。

  老板把东西一样样摆出来时,凯勒瞧了瞧展示的手工马靴。锐尖的鞋头跑到纽约可好用了,他想着,可以宰掉角落的蟑螂。后跟可以把他的身高拉长起码一英寸。他心想自己穿了马靴会不会很别扭,就像少女穿上第一双高跟鞋。莱曼跟赫比看来是挺惬意地踩着他们的马靴——锐尖的鞋头以及高挺的脚跟和展示柜上不管哪双都没两样——而且看来也是挺惬意地打着他们细条条的领带、戴顶十加仑重的帽子呢;凯勒很确定换成自己会觉得很可笑。

  他们真是一对,他想着。长得像,讲话像,打扮像,而且好像还超乎寻常地欣赏对方呢。

  回到房里,凯勒站在窗口俯看停车场,然后越过路面远眺两座山。几年前他的工作把他带到迈阿密,他在那儿碰到个古巴人要他千万小心可别住在二楼以上的旅馆房。“要是你得火速离开怎么办?”男人说。“地面那层,没问题。二楼,没问题。三楼,跌断你该死的腿。”

  这话的逻辑让凯勒印象深刻,而且有那么一阵子他也把男人的忠告谨记在心。然后他刚巧得知古巴人不只避开旅馆的高楼层,他还拒坐电梯、拒搭飞机。原先像是入行的窍门,这下子感觉只是恐惧症。

  凯勒想到,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被迫跳窗离开旅馆房,或者其他不管什么房。这倒也不表示事情永远不会发生,不过他打好主意这个风险他要担。他喜欢高楼层。也许他甚至喜欢担风险也不一定。

  他拿起话筒,打个电话。她接听时他说:“我是德仔。信吗?我的生意约谈给取消了。这下子我整个下午都空出来了。”

  “你还在我扔了你走掉的地方吗?”

  “我一直没动。”

  “嗳,这会儿可别动,”她说,“我马上过去。”

  当晚九点左右凯勒想喝一杯酒,可是他不想在通奸人和他们最爱的音乐陪伴下喝酒。他开着他的银白奇想四处绕,直到他在镇沿找到了个前景看好的地方。此店芳名乔依馆。外观不起眼,里头闻来有发霉啤酒和随意凑合的管线的味道。灯光很暗,地板上有锯木屑,墙上有死掉动物的头。客人清一色是男性,所以凯勒迟疑了一下。纽约有些同性恋酒吧铆足了劲想要长成这个样,虽然凯勒很难想象原因何在。不过乔依馆,他领悟到,不是gay bar——不管把gay当什么意思都一样(译注:gay有同性恋的意思,另意为快活)。

  他坐上一把摇晃晃的吧台椅点了杯啤酒。其他酒客并未打扰他,就像他们彼此互不相扰一个样。点唱机断续地在放音乐,男人无法忍受寂静时便会上前投个币。

  这些歌,凯勒注意到,有固定模式。包括那种“一杯黄汤把那女人掼出我脑门”的歌,还有那种“要是没走歹运我也不会没运上门”的歌。没有唱到“西莉娅人在杰克逊公园旅馆嘿”的那种歌,没有天堂只隔一罪之遥的歌。

  这些歌是要帮衬喝酒以及那种喝酒真真有够烂的感觉。

  “又一个该死的日子。”凯勒肘边有个声音说。

  他没扭头就知道是谁。他心想也许是认出这个声音吧,不过他觉得不是。不,比较像是认出整件事情的不可避免性。当然就是亚内尔——在这间没人交谈的房间找他谈。还会有谁?

  “又一个该死的日子。”凯勒同意道。

  “我想我可没在附近见过你。”

  “我只是路过。”

  “嗳,好主意,”亚内尔说。“在下巴特。”

  一不做,二不休。“戴尔。”凯勒说。

  “高兴认识你,戴尔。”

  “彼此彼此,巴特。”

  酒保罩在他们前方。“嗨,赫比,”他说,“点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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