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才刚坐下吃晚餐。”
“噢,不要影响你吃饭。”凯勒说。
“那么几点呢,七点半?你跟我一个小时之内碰面怎么样?”
英格曼把本田汽车停在店前时,他就等在照相馆门口。“我不想打扰你,”他说,“可我有个点子。你能不能打开店门?我想看里头一样东西。”
英格曼开了锁两人走进去。凯勒不断跟他讲话,说他已经想出个法子可以让他待在玫瑰堡,而且不用担心白原镇的男人。“你那台机器,”他说,指着其中一台复印机。“怎么操作?”
“怎么操作?”
“那个开关的功用是什么?”
“这个?”
英格曼往前俯身,凯勒从口袋掏出一圈铁丝咻地缠上男人的颈脖。铁环快而无声,效率十足。凯勒确定好英格曼的尸体躺在街上看不到的地方,确定了已经把他所有可能碰过的表面的指纹都抹掉。他熄了灯,把门在身后关上。
他已经退掉道格拉斯旅馆的房间,现在他直接开车前往波特兰,福特的控速器定在限速之下一点点。他在寂静中开了半个钟头,然后打开收音机,想找个他能忍受的电台。全听不下,他放弃了,把收音机关掉。
到了尤金城外北边某处他说:“老天在上,艾德,我还能怎么办?”
他直接开向波特兰,在机场附近的高级饭店要到一间房。早上他还回赫兹租车公司的车,慢慢消磨着喝咖啡,直到广播他的班机登机。
在肯尼迪机场一降落,他便打电话到白原镇。“处理完毕。”他说。“明天我会过去。现在我只想回家睡觉。”
隔天下午在白原镇,桃儿问他觉得玫瑰堡如何。“真的不错,”他说,“美丽的小城,居民和善。我想过要住下来。”
“噢,凯勒,”她说。“你干了什么,去看房子吗?”
“不完全是。”
“你不管去哪里,”她说:“都想住下来。”
“好地方,”他坚持道,“而且生活费比这里低。他们的州连营业税都不抽,实在难以置信。”
“营业税对你来说是个大问题吗,凯勒?”
“在那儿可以过得好舒服。”他说。
“一个礼拜,”她说,“然后你会抓狂。”
“你真这么想?”
“得了,”她说,“俄勒冈的玫瑰堡?拜托饶了我。”
“说的也是,”他说,“我看一个礼拜估计就是我的上限了。”
几天以后他把衣服送到洗衣店,他翻了翻口袋,找到玫瑰堡的市街图便凝神研究起来,想起什么地方在哪里。快印店、道格拉斯旅馆、樱草巷那栋屋子、墨西哥餐馆、其他他吃过饭的地方、枪械店、他看过的房子。
仿佛是好久以前,他想着。好久以前,好远的地方。
第02章 马背上的凯勒
在机场的书报摊,凯勒买了本平装西部小说。封面非常典型,秀出一个标准版本的万宝路男人,身材修长,屁股上晃着把枪走下西部小镇尘土飞扬的街道。书名和作者的名字凯勒都没感觉。吸引他的是一行仿佛从封面跳出来的字。
“他骑了千里路,”凯勒念道:“去干掉一个从未谋面的人。”
凯勒付钱买下书,塞进随身行李。飞机升空时他把书挖出来看起封面,心想自己怎么会买。他不太看书,而且看的话也从来没选过西部小说。
也许他不该读这本。也许他该把书当成护身符就好。
就为了那句话才买的。骑马骑了一千英里,不管目的何在都很难想象,更别提是去干掉一个陌生人了。要花多久时间呢,骑上马背行路千里?纯种马跑一圈赛马场大槪两分钟,不过马儿可没法整天都以这个速度跑,就像人也不能一英里跑四分钟,把二十六个四分钟的里程串联起来是马拉松。
骑马的速度能多快,一天五十英里?两天一百英里,二十天一千英里?三个礼拜,就是说,到那时候任谁大概都会急冲冲地想杀人,陌生人或血亲没两样。
老马仔这一千英里有薪水拿吗?凯勒把书翻转过来,念起背面一段话。看来不乐观。故事述及亚利桑那一带某个浪人骑马闯荡江湖,要清算久远前南北战争跟人结下的梁子。
忘了吧,原谅人家,凯勒给他忠告。
凯勒——行经远远不只一千英里,虽然是搭飞机而非骑马——情况类似,也是要去杀个从未谋面的男子。而且他也是要浪荡到西部完成此事,先去丹佛,然后到怀俄明州的卡斯帕,最后抵达一个叫马丁盖尔的小镇。买书光这原因就够,不过真要看它,理由够吗?
他试了一试。空服员推着饮料车踏上走道以前,他读了几页,啜饮他的蔬果汁吃起盐酥核果时他又读两页。后来他显然就打起瞌睡,因为接着他只知道空中小姐正在叫醒他,道歉说他点的水果餐没了。他告诉她没关系,他吃普通餐就好。
“还有盒印度餐在等着人光顾。”她说。
他的脑袋满是裹了那种橘红袍子的航空托盘的影像,盘子往外哀恳地伸展,祈求布施。他还是点了普通餐而且吃掉大半——除了那块不知是哪种动物的肉。之后他打起瞌睡直到他们要降落到斯泰普尔顿机场时才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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