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锁起来了。”我说。
“而且是反锁的,你说过了。”
“用的是两块钱从五金店里买回来的插销锁。”
“这是说还有人在外面接应吗?”
“锁是新的,还亮闪闪的。”
“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我没见过这把锁。”我说,“但是,陪我一起去的探员见过,他的印象很深刻,连这把锁是铜的,还泛着光,这种事他都说得出来。这表示这把锁是新的,因为维护这幢公寓的人不会那么细心,油漆的时候,会连锁一起刷上。他们不可能用黏性纸条贴把不该油漆的地方盖住,什么东西都难逃他们的刷子——电线、插座、开关板,只要是墙壁上的东西,无——幸免。如果杰森·比尔曼在搬进这间公寓的时候插销锁就在那里的话,它应该跟墙壁、窗台、天花板一样,是白色的。”
“而事实并非如此。”
“没错。”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这道插销锁是比尔曼自己买的,可我找不出理由。这家伙住在垃圾堆里,哪里会有什么改善住处的心思?他睡的床垫就搁在地板上。他会有什么别人想偷的东西?买了锁,还得找工具去装,他就不怕麻烦吗?”
她想了一会儿。“你并没有见过那道插销锁。”她说,“也许警察说‘亮晶晶的铜锁’只是一句闲话,却被你过度地解释,说不定那道锁上面漆过。我的意思是——”
“这个房间上次油漆的时候,那道锁还不在那里。”我说,“我仔细看过原先装锁的位置。如果那道锁早就在那里的话,应该有一块地方没有被漆到才对,但不是这样。就是因为门边有一道插销锁,所以警察才需要破门而入,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那道锁是比尔曼租下这间房子以后,才装上去的。”
“你认为他根本没有理由装那道锁。”
“没有半点理由。”
“所以是别人装的。”
“我是这么想的。”
“买来,装好,让现场看起来像是谋杀后自杀。但你又说凶手有两个。”
“是的。”
“有人杀了他们两个。对不起,我不想提他们的名字。”
“没关系。”
“我以后不会这样的,就是现在不想说。他们杀了我的父母,然后,又有人杀了他们。”她皱起眉头,“他们是杀我父母的凶手,是吧?”
“其中一个是凶手。”她可没说我不能提他们的名字,“卡尔·伊凡科。我不确定比尔曼也参与了。”
“就是租公寓的人。”
“是的。”
“也就是先杀人,再自杀的那个。当然,我的意思是:他可能是故意让我们这样想。其实这才是我们要思考的方向,那道插销锁并不是重点?”
“没错。”
“你看到两个人这样死在那里,马上就会想到其中一个先杀人,然后自杀。你是这样想的,是吧?”
“没错,那道锁弄巧成拙。”
“弄巧成拙?”
“太刻意了。”我说,“有点画蛇添足。”
“我明白了。如果真有这么个人,他想出这个方法,先把两个人杀了,再把门锁起来——”
“那他怎么出去?”
“我也在想这件事情。爬窗户?”
我点点头。“窗户是关着的,但是,这间公寓在一楼。爬出窗户,再关起来,并不困难。这样当然没有办法把窗户锁起来,但我不知道有什么人可以证明当时窗户到底锁了没有。巡逻员进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窗户打开。”
“这是警方的规定吗?”
“不,”我说,“当然不是。但是,一间小公寓里有两具尸体,死了好几天了,我想没有几个警察会花时间去想该不该开窗户。”
“所以,插销锁闩起来本来是故布疑阵,让大家认为这是杀人后自杀的案子,”她说,“没有想到反而可以证明另外一件事情。”
“证明这个词不太合适。”我说,“因为这也无法证实什么。我知道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但毕竟还没有证实。所以我到命案现场,去看看到底有什么问题。”
“然后你发现了那道插销锁。”
“那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还有呢?”
“伊凡科被枪杀的方法。身体两枪,头部一枪。”
“跟我父亲一样。”
“对,也不对。”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真的不想说得太清楚。”
“我走了进来,”她说,“亲眼看见他们的惨状。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我说:“你父亲正面中枪。两颗子弹从两英尺外射进他的胸膛,第三颗子弹是近距离射进他的太阳穴。”
“他那个时候可能已经死了。”
也许吧,也许还没死,但让她这么想吧。“杀伊凡科的人是从背后开枪的。两颗子弹,一颗打中心脏,两颗都在他的衬衫上留下了子弹烧灼的痕迹。然后,凶手跪下来,把第三颗子弹打进他的太阳穴。”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劳伦斯·布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