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渴望(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十五)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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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这么做比较好:跟伊凡科一起开车回布鲁克林,跟他说,那边有一个犹太老头专收赃物,银器跟珠宝卖给他,可以得个好价钱。

  他们到了,他停好车,打开门,招呼伊凡科进去。伊凡科会不会怀疑他为什么有钥匙?不会,因为这是他朋友的公寓,偶尔他也会借用一下,赃物可以暂时寄放在这里,等卖了钱,也可以在这里分。那个犹太老头住得不远,就在几条街外。

  进到公寓,他指着卧室。“到里面,把窗户打开。”他说,让伊凡科先走,他则尾随在后。伊凡科是否看见缩在卧室角落里的比尔曼尸体呢?在他有机会转身、有能力反击之前,一把枪已经抵在他的背后,两发子弹钻进了他的身体。

  再在太阳穴补一枪。何必要如此讲究一致性呢?

  弹出的弹壳散落在地板四周。就让它们留在那里吧。反正上面没有指纹。要不要拿起比尔曼的手指头,在上面按一按?算了,不值得这么麻烦。他把手枪塞回比尔曼僵直的手掌中,抵住他的喉咙,装成是自杀的模样。

  他很快地回到厨房,扣上他先前装好的插销锁,脱掉他身上的衣服——原来是比尔曼的衣服,现在,又还给比尔曼了——随意往地板上一扔。打开牛仔裤上的扣子,脱了下来,一脚踢开。衣服上满是比尔曼的臭味,胯下、腋窝处都有一股动物的腥气,警方应该很容易采集到DNA,上面还有好多那个女人的血。完美。真完美。丝丝入扣。

  他从衣橱里取出自己的衣物,穿戴整齐。清空一个枕头套,把里面的银器、碗碟放在厨房的桌子上,再把其他的赃物,随地乱放。最后,把枕头套随手一卷,往角落一扔。另外一个枕头套,就让它静静地躺在地上,不予理会。

  有没有忘记什么事情?有没有落下什么,或是什么不周到之处?他很快的四下看看,觉得没留下什么破绽。他戴上外科手术用的手套,扶着卧室的窗户,踏上满是垃圾的后院。关上窗户。踏上街道的时候,他已经把手套脱下来了,往袋子里一放,稍后,他找个地方,把袋子、从霍兰德家拾起来的弹壳,一起扔掉。

  车还停在原来的地方。他把车开离人行道。有没有必要连车一起丢掉呢?当然也可以,但是,把车里里外外的洗一遍,再来个全面保养美容,也就行了。仔细处理一下,这车就和刚出厂时一样,不会有差别。

  也许根本不用这么费事。微量证据又不是破案的关键。谁会多看他的车子一眼?谁又会注意到他这个人呢?他的犯罪完美无瑕,精巧绝伦,在案子还没侦办前,就已经结案了。铁证如山,犯人陷在一大堆有力的证据中,绝无辩解的余地。自残而死,更是报应。他离得远远的,没半点牵连,追不到他身上。

  完美。

  第14章

  我终于说完了,她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背挺得直直的,眼睛低垂。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太轻率了,该不该把尚不成熟的假设和盘托出?要不就是在我口沫横飞的时候,尽管她盯着我看,其实心思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她终于开口了,“如果真是这么回事的话……”

  “这只是我的假设而已。”我说,“再怎么完美,仍然是个假设。”

  “我明白。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强盗跑到我家来……是次要的。第三个人,在幕后操控,目的好像不是财物,他并没有拿走从我们家偷去的东西。”

  “他把赃物留在布鲁克林的那间破公寓里了。”

  她说:“我母亲的珠宝、家传银器,全是故布疑阵。关键并不是他们从我们家拿走了什么。”

  “伊凡科还真以为他们是来捞一笔的。”

  “只是用这个理由请他来演个配角。另外那个家伙呢,他知道有这起抢劫案吗?大概不可能吧,他没有理由知道什么。他连我父母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更别说这件骇人听闻的惨案了。案子还没发生,他就死了,全世界都以为他杀了三个人,然后畏罪自杀。”

  我想到比尔曼。他这辈子干过最严重的犯罪事件就是擅闯地铁站,企图逃票。“他大概不怎么在乎别人怎么说他。”我说,“他现在是一了百了了。”

  她缓缓地点点头。“这是精心策划的谋杀案。”

  “如果事情真的不出我的所料,这的确是一起计划周详的谋杀案。”

  “他有我家的钥匙。有人告诉我,老手根本不需要钥匙,他想要进来,就有办法。”

  “如果真有个第三个人。”我说,“我确定他一定有钥匙。”

  “因为他绝对不会碰运气。”

  “没错。”

  “他知道如何解除防盗警报器。”

  “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说,一定是我父母忘了设定。我真的不相信。他们很小心,从来不曾放着防盗警报器不管,就这么出门。我十几岁的时候很幼稚,觉得这世界非常美好,但我也不敢奢望我家的大门会没有上锁,防盗器会没有人设定。他们坚持要我出门之前,一定要启动防盗系统,我再怎么百般推托,想尽各种理由也不能通融。相信我,他们出门前什么都可能会忘,但要他们忘了设定防盗器,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她皱起眉头,“但是,密码是个秘密,没有人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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