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也不在乎。有把刀在手上,他就很高兴了;跟手里握着一把枪的感觉一模一样。从那个弗洛伊德白痴的抽屉里把那把枪偷出来还没用的时候,他就已经沉迷在枪支的威吓力之中了。他喜欢把枪藏在身上,喜欢把它放在口袋里,插在皮带间。他就是喜欢兴致来时,伸手去摸一摸。
贴身藏着武器在街上乱逛,这对他来说有着无比的满足感。外人完全不知道你的力量。你身怀密技,却若无其事。坐在地铁车厢里,瞧着对面那个男的,你心里清楚:只要你掏出枪来,朝他开一枪,他马上就死了,没有任何征兆,已经去见上帝了,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有一次,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他掏出枪来,对着正前方观众的后脑勺,砰,他心里暗自想道,然后把枪收回口袋里。
终于,他等到用枪的一刻,打在那个傻瓜比尔曼身上,这个场景,他不知道幻想过多少遍。
他现在带着他美丽的刀子,该到哪里去呢?他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任意支配,梦想终于实现了。他是不是应该把车开出来,到乡间逛逛?还是回家,伸伸懒腰,蜷在沙发上,读本好书?
当然,他也可以回到那幢房子。他的房子,他未来的家。那个巨人,那个爱尔兰恶棍,现在应该已经离开了。如果他胆敢留在那里,他倒要试试那家伙见到这六英寸长的利刃心里作何感想,脸上有什么表情。这把刀磨得很锋利,寒光闪闪,洛氏硬度高达四百度,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过这显然是卖点,不单制造商在盒子上大肆宣扬,那个店员也不厌其烦地拼命吹嘘。
反正这把刀很硬就是了,但是,钢不就该是硬的吗?他想起他被赶走,那个大个子恶狠狠地让他滚蛋的德行,如果他抽出刀子来,那对绿色的眼睛一定会睁得更大。
可能不会,他又想道。不管刀刃有多长、硬度有多高,杀到他身上,可能像树枝碰到强韧的兽皮一样,不是弹开,就是折断。不仅如此,他还觉得那个恶汉会猛地将手一伸,快如闪电,把这把刀从他手上夺过去……
他很想试一试。
他在餐厅里点了一份三明治,喝了一杯咖啡,然后把自己锁在厕所里,练习拔刀、一刀刺向假想敌的技巧。他面对镜子,把自己的动作看个清楚;感觉他对武器有一种天生的感情。他没花多少时间,就把手枪玩得很老练——工作结束了,他怎么也舍不得把枪丢掉——但是,从这把刀上却学不到什么。这话应该说得准确些:他对于武器的知识与生俱来,发自内心;这些年来一直蛰伏在他心里,一旦被激发了,便顿时怒涛汹涌。真没想到武器在手,他会判若两人。
也许他前生是刀锋战士。说不定就是吉姆·鲍伊本人,这玩意儿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在阿拉莫阵亡,是吧?在刀锋的寒光中,名将陨落。
握着他最心爱的战刀?有何不可?
有人试着开门。锁上了。如果门打开了呢?一个人走进来,看见他手上有把刀,赶紧道歉,想要退出去……
他看到自己把沾满鲜血的刀锋在那个人衬衫上拭了拭,寒光一闪,刀锋还鞘,闪身走出厕所,顺手把门扣上。走过那个秃头的韩国看门狗,昂首走下楼梯……
不对,那是先前的事情,那家按摩店。他现在在餐厅,刚刚吃饱,到厕所收拾一下,应该是付钱走人的时候了。
到了街上,他跟自己说刚才只是想象而已。幻想滑进记忆中。用不着过分担心,也用不着紧张。
现在要干什么呢?再去找一家按摩店?
这个想法让他大吃一惊,不敢相信。他自己也发现了:在回想的过程中,他觉得最不愉快的,就是按摩的那一段。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不喜欢被别人挑起性欲。他只想在拔刀的时候看着她的眼神。
他的思考陷入混沌。
有一件事情他终于想清楚了。他在街上乱晃,忽而转左,忽而转右,走进店里,东张西望,然后又走出来。他想找东西,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总而言之他就是没想清楚,在这过程中,反而让他身陷险地。
他的手又伸向衬衫,摸摸护身符。
他想到要做什么了。他必须回家,躺下来,吞一粒安定,好好休息一下。今天累得筋疲力尽,要尽快让体力恢复过来。一个热水澡,一杯哈罗德·弗希尔上好的单品麦芽威士忌,一粒安定,八个小时不间断的沉睡。这是需要的,也是一定能得到满足的。
他走到路边,伸手一招,两辆出租车连忙变换车道,争着抢生意。他把这笔生意赏给先赶到的那部,说了地址,就舒舒服服的缩进坐垫里。他摸了摸刀柄,轻轻碰了碰菱锰矿石环。
力量充沛、思路清晰。他已经觉得好多了。
中央公园西路,距离他的目的地还有一条半街的距离,出租车停了下来,等红灯。没有计划,甚至未经思考,他突然说:“我在这里下车。”然后,从皮夹里掏钱出来。出租车在马路当中,右边还有一个车道,但是没有关系。他把钱塞进前方的小洞里,完全不理司机的抗议,打开车门,跨了出去。还是红灯,车辆停在原地,他没费什么劲,就从两辆车中间穿了过去,踏上人行道。
到底是为什么?
一定有理由,他很确定,所以他睁大眼睛,提起精神,沿着公园周围的人行道继续往前走。走到半路,他就知道为什么他会匆忙离开出租车。其实,他也不明白什么东西在警告他,不明白到底是怎样的细微线索,暗示他要釆取行动,但是,他就是有这样的感觉,一点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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