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雅贼系列之三)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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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我走出来之后再小心地把门锁好。我可不愿意让哪个疯子轻而易举地将一大堆枪械火药劫掠一空。我甚至花时间将挂锁装好,把锁头旋得比我刚才转开它的时候更紧。

  枪!

  忙,忙,忙。

  我在贵宾狗工厂找到了卡洛琳,她正赶着完成客人预约的工作,而且看起来一脸的不情愿。“这真是一个不怎么愉快的行业,”她说,“你一定认为很好赚,对不对?那你就错了。不过,好在亚莫瑞快要举办一个宠物大展了。”

  “那表示你会有生意上门?”

  “当然。脏狗是得不到彩带的。”

  “听起来挺像句俚语的,布林夫妇还好吗?”

  “他们还是那样可爱。我把他们的小面包都吃光了。”

  “肯定比蛋糕和‘恶魔狗’好多了。吉特拿回手镯的时候高兴吗?”

  “哦,”她说,“我想是的。”

  “你想是的?”

  “我们主要是在看照片。”她现在可是越来越有效率了,说着把四张照片摊开放在一张杂色台子上。“吉特以前从来没见过这个人,”她指着其中一张说着,“她十分确定。这一个呢,她觉得她也没有见过,不过她并不十分确定。”

  “但是她认得其他两个人?”

  她的食指在其中一张照片上盘旋。我注意到她又咬过指甲了。“这个家伙,”她说,“常常在附近出现。她不记得第一次看到他是什么时候,不过是挺久之前了。他或者是跟玛德琳在一起,或者是一个人独自进出公寓。”

  “棒极了,我们的另外一位朋友呢?”

  “亚瑟认为他有一次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吉特则觉得他很面熟。”

  “我要借用这一张,”我说着拿起一张照片,“回见。”

  格里斯汉饭店大厅的情形和鲁德亚德·威尔金在电话上形容的样子已有了改变。卡洛琳走了,拎购物袋的女人也不见了。有一个吸毒的家伙坐在凳子上打盹,不过看起来不像是欧亚混血。也许他是接那个混血儿的班。

  威尔金刚才用的电话现在有人使用。一个壮硕的女人正讲着话。由于电话亭容不下这么大的身子,因此她只得站在外面,对着话筒怒吼,告诉某个人她已经还钱了,她不欠任何人一毛钱。那个应该是她的债主的人显然对她的一番话难以苟同。

  站在柜台后面的瘦小男子仿佛终年不曾晒过太阳似的苍白。有着小小的蓝眼睛和几乎看不见的薄唇。我给他看从卡洛琳那里拿来的照片。他端视良久,然后又盯着我看了同样长的时间。

  “怎样?”

  “他在吗?”

  “不在。”

  “他什么时候离开的?”

  “谁会记得?”

  “我要留话给他。”

  他给了我一本便笺薄。我拿出笔写下:请尽快打电话给我,然后签上鲁德亚德·威尔金的名字。这不是故意要装,而是因为那是除了自己的之外,我唯一能想到的名字了。反正我想他在这里一定不会用这个。

  我将纸折起来交给柜台服务员。他接过去然后对着我直眨眼睛。我们两个人都一动不动。在我身后的胖女人宣称她没有必要承受那样的出言不逊。

  “你该把留言放到他的信箱里吧。”我说。

  “等一会儿。”

  现在就放,我想。这样我才能看到他住几号房。

  “我最好赶紧,”他又说,“要不然我会忘记这封信是给谁的了。你没写上他的名字,对吧?”

  “没有。”

  “话说回来了,这到底是给谁的呢?”

  “你没资格那样叫我,”胖女人坚定地说,“那算什么?我唤狗都不会那样叫。请注意一下你对我的称谓。”

  这名服务生有着稀疏的眉毛。我真不知道它们能否胜任上天赋予它们的任务——防止汗水流入眼睛。不过也许没什么关系,因为他可能根本就会避免工作到流汗。不过,他倒有足够的眉毛上扬,他现在就扬起了他们。简直是会说话的眉毛。

  我放二十块钱在柜台上,他给了我去三一一号房间的钥匙。十五分钟后,在我离开饭店前,我将钥匙还给了他。

  胖女人还在打电话。“什么混蛋,”她说,“我告诉你谁是混蛋。你才是混蛋。如果你问我的意见的话。”

  回到庞帝克上,再往市中心开。天哪,真是没完没了。来来回回,到这到那,忙东忙西,南来北往,真是漫长。

  拿骚街的停车场依然无人看管。有一个标志上说,在这种情况下把车停在那儿是违法的。不过在此刻我是不太会介意这种违法行为的。警告标志上说,违规者将会被拖吊并处以罚款。

  我愿意冒这个险。

  我找到一个电话,拨了Worth 4-1114,我想应该没人接,结果真的没有。

  我走向松树街,再往东走到德马雷斯特几小时前跑出来的那幢大楼。(几小时?我仿佛觉得是几星期之久。)现在跟稍早之前比起来只剩一半窗户是亮的了。我真希望手上有公文夹和手提箱,好让我看起来更像是会出现在这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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