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几年前认识他的,那次我走进葛洛根,问他几个问题,感觉上像在虎口拔牙。这是我们奇特友谊的开始,并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深厚。我们两人各不相同的成长背景,引导出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而我早已放弃为我们乐于相伴的这种友谊而寻找解释了。他是个杀手,是个职业罪犯,也是我的朋友,随便你怎么解释都行。我自己也搞不清。
有时候我们会坐上一整夜,坐到酒吧打佯,门都锁上了,只剩一盏孤灯,互相分享故事和寂静,直至天明。有时天亮后,我们会去西十四街的圣伯纳德教堂去参加屠夫弥撒,他会穿上他过世父亲沾了血渍的白围裙,而一起望弥撒的其他人之中,也颇不乏同样装束要去附近肉品市场工作的肉贩们。偶尔我会随着他进行整个仪式,他跪下我就跪下,他站起来我就站起来。
男性的坚定友谊,我猜一般是这样称呼的。埃莱娜则称之为男人那一套。
今夜我来得早,而且离打烊还有很久我就回家了。我不太记得跟米克聊了些什么,不过似乎是想到什么聊什么,天马行空。我知道我们聊到了梦,他还记得有个梦救了他一命,警告他一个原来没注意到的危险。
我一定也告诉了他我如何发现自己站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门口,因为他告诉我一些滚岩酒吧老板的事情,有关谁杀了他、又为什么杀了他等等。我们又谈起多年来其他区所发生的凶杀案,大部分是老案子,凶手自己都已经跟他们的被害人一样,上天堂或下地狱去了。米克还想起有一群人为了莫名其妙的原因而送命,只因为其中一个人醉了,误会了别人的一句话。
“我很好奇,”他说,“不知道你那个人是不是从小就爱杀人。”
“我那个人?”
“就是那个杀了人还写信去报社的家伙。那个‘人民的意志’,你想他本名会不会就叫威尔?”
“不知道。”
“这样一定更有乐趣,”他说,“不过看起来不太可能。他很自大,不是吗?杀了人还到处炫耀,像个他妈的恐怖分子。”
“的确是这样,”我说,“像恐怖主义。”
“一开始都是有原因的,”他说,“原因可能高贵也可能不,可是逐渐地,当初的动机就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慢慢的,他们爱上了这种恐怖行动,之后再去杀人,又何必需要原因呢?”他的眼光望向远方,“当一个人喜欢上杀人,”他说,“那就会很恐怖。”
“你喜欢杀人。”
“我从中发现了乐趣,”他承认,“就像喝酒,你知道。会让你血脉贲张,心跳加速。你还搞不清怎么回事,就跳起舞来了。”
“这种形容方法很有趣。”
“我训练过自己,”他慎重地说,“没有充分的理由不能随意取人性命。”
“威尔有他的理由。”
“一开始有。但现在,他可能只是像喝醉酒跳舞一样。”
“他说他杀够人了。”
“是哦。”
“你不相信他?”
他想了想。“很难说,”他慢吞吞地开口,“我不了解他,也不知道驱动他的力量是什么。”
“也许他已经照自己的方式,杀光了他名单上的人。”
“也或许他厌倦了这个游戏。这个工作有它本身的代价。不过如果他喜欢的话……”
“那么也许他戒不掉。”
“啊,”他说,“反正等着看就知道了,不是吗?”
接下来将近两个星期,我只是照常过日子,逍遥地享受秋天。有个案子找上门来,是个律师,他有个过失杀人的案子,得设法找出一场意外事件的证人,可是我没接,借口说我手上案子太多。其实我手上没有很多案子,根本连一个都没有,只是一时之间,我想继续轻松下去。我每天早上都看报,每天中午去参加戒酒聚会,偶尔晚上也去。我出席戒酒聚会的频率,随着生命的潮汐而起伏增减。我也曾想过,我已经戒酒太多年,不需要参加那么多聚会,然后我叫那个想法滚下地狱去吧。这个他妈的病以前几乎要了我的命,我最不希望发生的,就是让它再有机会杀掉我。
不参加聚会时,我就在市内散步,或和埃莱娜去听音乐会、逛博物馆,或者和TJ去公园和咖啡厅坐坐。我花了一些时间思索威尔和他杀掉的人,可是媒体上没有什么新闻可以替这堆火再添燃料,所以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堆火也越来越小。那些小报尽可能让这个事件不从版面上消失,可是他们能做的很有限,再加上英国皇室的一桩轻率事件,就把威尔从头版给挤走了。
一天下午,我走进一家教堂。多年前,我辞掉警察的差事,离开了妻儿后,常常会不经意走进教堂,可是都不是去做礼拜。我想我在教堂里找到了一些平静,就算没有其他的收获,至少还有宁静,而这点在纽约不是那么轻易可得的。我会习惯性的替死去的人点根蜡烛,而一旦开始,就很难停下来,因为死亡的行列逐渐壮大,人们会不断死去。
我也养成了另一个习惯,我开始会捐出收入的十分之一,把我所赚来的钱放进我所碰到的第一个教堂济贫箱。所有的基督教我都不排斥,但天主教堂我去得最多,因为开放的时间最长。每次我找寻自己馈赠的受益人时,他们的教堂通常都开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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