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说他喝了。”
“哦?”
“那段对话很滑稽,”我回忆着,“一开始他宣布自己是不喝酒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还边说边打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的瓶盖。然后他为自己喝酒开脱说,他现在没喝那么凶了,而且严格限制自己一天只能喝一杯。”
“只要杯子够大,”她说,“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杯就够了。”
“对我们某些人来说,”我说,“我们需要一浴缸。总之,他继续说,那天是例外,因为他收到了威尔的信,之前他离开办公室时,已经喝过一杯,回自家公寓后,又喝了一杯。”
“可是你没在他的气息里闻到酒味。”
“对。”
“如果他刷过牙——”
“没有影响。我还是能闻到酒味。”
“你说得没错,刷了牙以后,闻起来像喝了薄荷香甜酒。我也对别人身上的酒味很敏感,因为我不喝酒。不过跟你比起来就差远了。”
“喝酒的那些年,”我说,“我从没闻到过别人身上的酒味,也从不知道别人能闻到我身上的酒味。耶稣啊,那阵子我一定走到哪儿都一身酒味。”
“我还挺喜欢的。”
“真的?”
“可是现在这样我更喜欢。”她说,然后吻吻我。几分钟之后她坐回自己原来那张椅子说,“哦,要不是在这种半公共的场所——”
“我知道。”
“这儿随时都会有人按门铃,以前最久没人上门的纪录是——”她叹了口气,“你想那代表了什么?”
“我想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我说,“我们还是彼此着迷。”
“这点我很清楚。我指的是惠特菲尔德身上没酒味,这就像晚上不叫的狗一样怪,不是吗?你有什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
“你确定你当时注意到了吗?我的意思是,你注意到他身上没酒味,而且他的说词和你所观察到的结果相矛盾。这些都不光是你点亮蜡烛诅咒黑暗时所产生的想象?”
“我很确定,”我说,“当时我有点纳闷,之后我就忘了,因为有太多更重要的事情要想。他被一个战绩辉煌的杀手宣判了死刑,希望我帮忙他找出方法活命。这些事情比他身上有没有酒味更值得我注意。”
“那当然。”
“他打开那个瓶子倒酒时,我闻到了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那个味道冲击着我,因此我没闻到他身上的酒味。我们之前握了手,而且两人的脸也离得不算远。如果他身上有酒味的话,我应该闻得到。”
“如果他没喝酒,”她很好奇,“为什么要说自己喝了。”
“我也想不透。”
“反过来的话,我就可以理解。很多人都这样,尤其如果他们觉得对方可能会批评人家喝酒。她知道你不喝酒,所以他可能会假设你不赞成其他人喝酒。可是你不会,是吧?”
“除非他们吐在我鞋子上。”
“也许他是想用这种情况的严重性来吸引你的注意。‘我喝得不多,一天顶多喝一杯,可是这封可怕的信让我毛骨悚然,我刚刚已经喝了一些压压惊,现在我还要再喝一点。’”
“‘然后我就不会再喝,因为不论紧不紧张,我都不会喝醉。’这个我想到过。”
“所以呢?”
“为什么他觉得有必要这么做?他才刚接到一封最讲信用的人所写来的死亡恐吓信。几个星期来,威尔都占据各报的头版,而且到目前为止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而惠特菲尔德这个人,他当然也见过很多世面,职业上也见多了黑帮分子。不过他绝对不是那种不怕死的人。”
“你不会把他和埃维尔·克尼韦尔①相提并论。”
①埃维尔·克尼韦尔(Evel Knievel),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特技表演者,以胆大不怕死闻名,其著名特技包括骑摩托车飞跃数十辆汽车和绑在火箭上飞跃峡谷,都有电视现场转播。至今仍然是许多美国人心目中最勇于冒险挑战的人。他的姓和名都与“邪恶的”(evil)谐音。
“不会,”我说,“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也只是个穿三件套西装的律师,想逃过威尔毒手而自然死亡的几率并不高。他不需要借着假装他早先喝过酒来向我证明他很害怕。”
“你不会以为……”
“怎么?”
“他会不会其实是个绝对不喝酒的人?”
“什么?”
“你说他在你面前倒了一杯酒。你确定他真的喝了吗?”
我想了想。“确定。”我说。
“你看到他喝下去了。”
“还不只一口,不过没错。”
“那是威士忌没错吗?”
“是从苏格兰威士忌的酒瓶里面倒出来的,”我说,“而且他倒的时候,我闻到了酒味。闻起来就是酒。精确一点说,像纯麦苏格兰威士忌,跟酒瓶上标签所标示的一样。”
“所以你看到他喝下去,也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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