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只能证明他拿了兔子,而且撒了谎。这是直接证据,原本是费雪的东西在他的公寓里被找到了,东西很小,而且是私人的,很可能被视为是凶手取走的纪念品,对不对?还找得到别的解释吗?
天啊,一只蓝兔子竟然会招来绞刑?
这样说并不确切。应该不是绳索,在纽约州,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注射毒剂。但在丹内摩拉重刑犯监狱,他们说不定会违规而不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丹内摩拉现在情况如何?那条致命的河还在潺潺作响吗?),而且也不用注射,因为他们不会判死刑,达不到那个标准,甚至称不上预谋杀人。
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回家,不管怎样,那个女的死了。这不是预谋杀人,只能算过失杀人——
除非,他什么都没做!
他到底有没有拿那只天杀的兔子?有没有把它带回家,放在什么地方?他们到底会不会找到?
他们没有找到。
他们十一点钟的时候离开,态度客气得不得了,百般道歉,不好意思打扰他的生活。
他们刚搜查公寓的时候,就开始下雨了。屠夫启动雨刷,却越刷越脏,他打算喷点清洁剂,却发现清洁剂早就用光了。他找了张纸巾,伸出车窗清理一下,然后开动了车。
雷迪说,“找不到兔子。”
“你还以为真的找得到?说不定在费雪公寓里面,根本没有那只兔子。也许它已经通灵了,只有潘科才看得到。”
“有趣的是:他刚刚的那种表情。”
“克雷顿?”
“他不让我们进去,好像不是怕我们找到什么东西,只是不希望我们在他身边而已。”
“我们俩可是全纽约最平易近人的警察了。”
“他的律师同意让我们进去之后,他反而是一副无所谓的德行。他不是不想跟我们打交道,也没有跟我们打交道,但是,他一点也不焦虑,仿佛是说:你们要把这个地方翻过来?请便。而且,他好像知道我们在找什么——”
“他当然知道,搜査证上写得清清楚楚。”
“——但他很笃定,根本不担心我们会找到。”
“我们还真没找到。”
“有件事,倒可以说一说,凯文。他不紧张,但是,我们开始搜查,什么都找不到的时候,他反而紧张起来。好像我们在那里待得越久,就越可能把那只蓝兔子翻出来似的。”
“你是说,我们进门的时候,那只蓝兔子还不在场;等我们开始搜查的时候,那只兔子偷偷溜进来了不成?”
“这笑话好冷……我的意思是说:他的表情很有意思。”
“人是他杀的。”
“喔,早就知道是他杀的,我觉得他只是记不起来而已。你知道吗?我认为他的记忆力开始恢复了,在我们进门之后,有些事情他就想起来了。”
第07章
他在钟声中醒来,也许钟声来自三十一街的法兰西斯肯教堂吧。他的旅馆——他住的旅馆,绝对不是他的旅馆——在二十二街第八大道。距离宾州车站很近,要不是有这个优势,它绝对不可能烂得这么理直气壮。他住的是SRO单人住房(单人住房,可不是只剩站位),其实只是廉价旅馆的美称而已——一个小房间,三十块一晚,一周两百,房间里面有洗脸盆,厕所在大厅,楼上、楼下都有浴室,就是这层没有。现金预付,不收信用卡,不准做菜,不准饲养宠物,严禁访客。
他就是爱这调调。
钟声刚停,他就穿好了衣服,到大厅上了厕所,回到他的房间。房间里有张椅子,早先应该是一个小餐室的财产。他把椅子贴着窗户放好,坐在上面,看着手上的那本书。乔治·坦帕利坦·史特朗①的日记,十九世纪的纽约生活,巨细靡遗。
①纽约名律师,对于当时的政治与黑奴制度颇多批判之词,都抒发在日记之中。
这也是他现在的名字。他用G·T·史特朗这个名字办理住房登记。没有人问他G代表什么;除了要他登记姓名的柜台服务人员之外,也没有人知道他叫这个名字,不过,那个家伙显然已经忘记这码事了。六个星期以来,他都是预付房租,从来没有打过电话,也没有人打电话给他。他不跟任何人讲话、不惹任何麻烦、不要人帮忙,也从来不抱怨旅馆的任何服务。
史特朗日记第三册,他读了三十页,做了个记号,塞进床垫下面。实在是没有这个必要,就算是有人闯进这个房间,也不会想偷这本书,但是,对他来说,丢了这本书可麻烦得很,把它藏好,不费什么功夫。
他会在几天,或是一个星期之内,读完这本书,然后,他会到十七大道西边的十七街仓库,换一本。他在那里租了一个储藏小间。房间里没什么东西,三箱书、一箱他保留的文章,每个月付点钱,让这些东西有个安身之地,随时可以取阅,算来还是值得的。这四箱文书都是纽约的历史资料,是他毕生的兴趣。其他的东西都被他扔了,就这几个纸箱,割舍不下。
他还不断地在搜集,经常上史崔德街那儿去逛逛,一个月总会买个十来本相关著作。
他铺好床,戴上他的花呢帽子,走了出去,房间看起来跟没人住一样。他的衣服全部收在被香烟烫坏的桃心木衣柜里——几双换洗的袜子、几件内衣、一件像他身上的花格衬衫,还有一条深色裤子。除非打开衣柜来检査,否则你绝对不会发现这房间有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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