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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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纽约,我什么人也不认识,就算有人问起,我大可跟他们说,我的婚姻结束了,潘妮离开我,不肯告诉我她要到哪里去。当然啦,她的父母发现她下落不明,一定会怀疑的。这点我也考虑到了,我想先发制人,故作哀怨状,打通电话,告诉他们我在纽约的地址,如果她想跟我联络的话……我这么说,当然听起来要心碎欲绝才行。”

  “难道他们最终不会去找警察吗?”

  “有可能,但是,只是有个人失踪而已,又没有他杀嫌疑,谁知道上哪去找她?他们总不可能在堪萨斯州随便找个玉米田挖挖看,看她有没有被埋在土里吧?”

  “你想把她埋在玉米田里?”

  “超完美谋杀案。如果你选一个新近翻过土的玉米田,三更半夜,四下无人的时候,挖个洞,把她埋起来,岂不是天衣无缝?你只要确定你挖的洞比犁翻得深就行了。尸体会永远留在田里。”

  “你想得还真周到。”

  “我怎么也睡不着。我坐在一个破破烂烂的汽车旅馆里,她躺在床上睡得死死的,还张着嘴巴——”

  “她的睡姿真可爱。”

  “——而我在一旁盘算怎么杀她。我不想启人疑窦,所以,床单上一定不能有半点血迹,蛛丝马迹都不能留。我想用手扼死她,或者用枕头闷死她,但如果她被我弄醒了,我们俩大打出手怎么办?要不,就先朝她的头狠狠地打一下,让她先昏过去再说。我的车厢里有一个铁扳手,如果裹上毛巾,应该可以不伤到外表,直接把她打到内出血。”

  “你想得真够详尽生动的了。”

  “能多详尽?二十五年前的事情,差不多是我生命的一半了。我只隐隐约约地记得我坐在房间里想事情,细节忘得差不多了。我到底离杀人还有多远?”

  “你到底有没有去拿铁扳手?”

  “没有。”他说,眉头又皱起来了。“等等,我有。怪了,为什么完全相反的事情,我都有印象?”

  “等一等。”她说,“暂停一下。”

  “干吗?”

  “约翰,我读过这个故事。”

  “对啊,这不是我写的短篇小说吗?你还真有本事,原来我那篇故事是打这儿来的。这篇小说先被《耶鲁评论》退稿,然后被《草原篷车》买下来了。你居然记得,这我倒没想到。”

  “我怎么会忘记?这本书是我出的,天啊,收在《锋刃》里面啊。你等一下,我去把篇名査出来。”

  “《一个落脚的好地方》,这是那间破烂旅馆的宣传口号。就是这篇故事,没错,但是,篇名不怎么适合这篇小说,应该可以想出更好的。”

  “其实还可以啦,在这篇故事里——”

  “在这篇故事里,那个男的出去拿了铁扳手进来,用毛巾裹住,朝她狠狠地打了一下。然后,他赫然惊觉,下不了手,没法按照计划把她扼死,一走了之。他想把他身上所有的钱跟车子留给她,说声再见,再上路。她反正也拿他没辙。他曾经一度考虑悄悄离开,等她醒来自个儿琢磨。后来转念一想,还是等她醒来当面说明白比较好。”

  “但是不行,因为她死了。”

  “对,他用的铁扳手太重了,一下子就把她的头颅打裂,包不包毛巾根本没差别。所以,他只好把剩下的事情做完,按照计划,把她埋进田里,做完之后他才惊觉:不是有更简单的方法可以解决?”

  “他逍遥法外了,是不是?”

  “喔,这也不见得。故事结束的时候,他的确无罪一身轻,但也可能只是还没被抓到而已。就算他逃过法律的制裁,经历过这一切,一辈子也无法挣脱这个阴影。她会紧紧地纠缠在他的灵魂深处,就像是古舟子肩膀上的信天翁。①”

  ①他指的是柯勒律治的名诗《古舟子咏》,那只信天翁陪着老船夫在惊涛骇浪中搏斗了九天九夜,最后却被老船夫射杀。

  “对。”

  “说不定这个篇名比较好。”

  “嗯,我懂你的意思。这篇故事是你什么时候写的,约翰?”

  “不是马上就写的。离婚一两年后吧,这个故事突然冒了出来,我就顺手把它写下。我当然改编了很多情节,男主角不是我,女主角也不是潘妮。难怪,我又记得有拿铁扳手,又记得没有拿。一个是虚构的故事,一个是现实的经历。”

  “作家真是奇怪的生物。”

  “你刚发现吗?”

  “不是,但我老是忘记。幸好有你这种人不断提醒我。对了,我现在要打一通电话,你在家里等我一会儿好吗?”

  “我还能上哪去?”

  “接下来一个小时,哪都别去,行吗?我马上会再打电话给你。”

  距离真的动手杀潘妮,到底差多少?

  忆起这篇故事的源头并不难,激发他灵光一闪的关键时刻,在他心头烙印得很清楚。当时他在纽约,住在现在的公寓里,刚刚认识一个广告公司的助理文案,刚刚开始约会。尽管理智一再制止,他还是想跟她更进一步地交往,甚至打算告诉她:他们两个都应该多跟朋友交往,特别是她,最好定期去找资深的心理治疗师。幸好他悬崖勒马,把这段话又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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