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过死荫之地(马修·斯卡德系列之十)_[美]劳伦斯·布洛克【完结】(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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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文中“港家兄弟”为Kongs,是洪(Hong)和金(King)的合称。而香港和金刚的英文分别为Hong Kong和 King Kong。

  “哦!”

  “加上以前他们最喜欢的游戏是‘大金刚’①。”

  ①Donkey Kong,任天堂的一款游戏,主角是一只体重八百磅的身强力壮的大猩猩。

  “那是什么东西,电子游戏吗?”

  他点点头,“好玩!”

  那时我们坐在公共汽车总站的一个点心店里,他坚持要在那儿见面。我叫了一杯很难喝的咖啡,他吃一根热狗,就百事可乐。他说:“你还记得我们在杜斯看到的那个家伙‘袜子’吧?在那里他是霸王,可是一站在港家兄弟旁边,就不行啦!你也知道玩家都拼命想跟机器保持同样的速度对不对,可是港家兄弟不必,他们永远都比机器快一步。”

  “你带我来这里,就是要介绍两个弹子神童给我认识?”

  “弹子机跟电子游戏差得远了,大哥!”

  “也许吧,可是——”

  “可是那中间的差别,比起电子游戏跟港家兄弟现在玩的东西,又差得远了。我告诉过你有些家伙在杜斯混久了,变得很棒,棒得没有对手了,对不对?所以就觉得很无聊。”

  “你是说过。”

  “有些家伙就会迷上电脑。我听说港家兄弟从一开始就玩电脑,他们就是靠电脑比电子游戏机快一步的,在机器走下一步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你下不下棋?”

  “略知一二。”

  “哪天我们俩来玩它一盘,看你到底行不行。你知道华盛顿广场上那些石头桌子吧?很多人带着钟、棋和书去,一边排队等下场,一边研究棋谱。有时候我就去那里下棋。”

  “你一定很棒。”

  他摇摇头。“有些家伙哦,”他说,“你跟他们玩,简直比在齐腰的水池里赛跑还难,简直寸步难行,因为他们的脑袋里永远都比你早走五六步。”

  “有时候干我这行就是这种感觉。”

  “真的啊?反正,电子游戏对港家兄弟来说就是这样,他们永远快五六步,所以他们就去玩电脑啦。你大概会说他们是‘骇客族’,知不知道那是什么?”

  “我听过这个词儿。”

  “大哥,你想查电话公司的资料,何必打电话给接线员,也不必去跟什么副总裁哥哥纠缠,只要找港家兄弟就行了!他们能钻进电话里,在里面爬来爬去,电话公司就好像一个大怪物,他们能在怪物的血管里游泳。你还记得那部电影,叫什么,《神奇旅程》①的?他们是进入电话里漫游。”

  ①Fantastic Voyage,1966年上映的美国电影,是第一部利用微缩科技深入人体拍摄的科幻片。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说:“如果公司里的高级主管都不知如何叫出那些数据——”

  “大哥,你怎么不听我说呢?”他叹了口气,然后含着吸管用力一吸,把他那杯百事可乐里的最后一滴吸光。“你想知道街头有什么新闻,巴里奥、哈莱姆或杜斯发生些什么事,你会去问谁?问他妈的纽约市长吗?”

  “噢。”我说。

  “懂我的意思了吧?他们就好像在电话公司的街头上混。你知道贝尔妈妈①吧?港家兄弟老早躲在她的裙子底下往上瞧了。”

  ①指电话的发明人贝尔。

  “我们要去哪里找他们?去杜斯?”

  “不是告诉你了吗,他们早就没兴趣了。他们偶尔会来瞧瞧有什么新花样,不过早就不在那里混了。我们找不到他们的,他们会来找我们。我跟他们讲我们会在这里。”

  “你怎么跟他们联络上的?”

  “你想呢?当然是传呼喽。港家兄弟永远都在电话附近游荡。你知道吗,这根热狗好吃。你以为这种鸟地方东西一定很难吃,可是他们的热狗还真不错。”

  “是不是表示你还想再来一份?”

  “顺便嘛。他们来这里需要一段时间,然后还得打量打量你,才决定要不要进来见你。要先确定你是一个人来的,万一他们怕你,马上就可以拔腿开溜。”

  “他们为什么要怕我?”

  “因为你很可能是替电话公司工作的警察啊?大哥,港家兄弟可是不法之徒!贝尔妈妈要是逮住他们,不拿鞭子抽他们的屁股才怪!”

  “问题是,”吉米·洪说,“我们非得很小心不可。穿西装的那些人深信骇客族是自黄祸①之后对美国大企业最严重的威胁,媒体整天报道如果骇客族想胡作非为,将对整个系统造成多大多大的伤害。”

  ①即中国威胁论。

  “破坏数据资料,”大卫·金接口道,“篡改记录,破坏电路。”

  “听起来是非常吓人,问题是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我们从来不会干那种事。他们以为我们想在铁轨上放炸药,其实我们只不过想搭个免费便车罢了。”

  “哦,偶尔某个白痴会投入一个病毒——”

  “但大部分都不是骇客族干的,都是些变态,对某公司不满啦,不然就是用盗版软件,结果搞进来一个小技术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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