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赚了一顶帽子?”
“一分钟内。”
“这样检察官就不会知道了。”
“你没什么好担心的,不是吗?”
“谁知道,遇到那样的疯子,每个人都得担心。”他把钞票摺起来放进衬衫口袋里。“我能为你做什么?”
我把上床前写的那张小纸片拿出来。“我有一个不完整的车牌号码。”我说。
“二十六街没有你认识的人吗?”
他指的是监理所。我说:“是有,但它挂新泽西的车牌,所以我想应该是辆偷来的车,而你可以在失车名单上找到它。三个字母是LKJ或LJK,三个号码我没看清楚,一个9和一个4,也许是一个9和两个4,但顺序我不知道。”
“那会是很长的一份名单。有时候人们不报失窃,他们总以为是我们拖吊走了,而如果身上不是刚好有五十块钱,他们就不会来认领。等一下,我去列名单。”
他把雪茄搁进烟灰缸后离开,回来时雪茄正好又熄了。他说:“再给我那些字母。”
“LKJ或LJK。”
“有没有厂牌跟型号?”
“一九四九年福莱泽型。”
“呃?”
“最新的轿车型号,深色。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它们看上去都一样。”
“主名单上没有,看看昨晚的新增名单。喔,有了,LJK914。”
“好像是。”
“七二年新款,双门,墨绿色。”
“我没数它几门,但应该就是这一部。”
“新泽西威廉·赖肯太太的车,她是你朋友吗?”
“我想不是,她什么时候报失的?”
“我看看,凌晨两点,纪录上这么写的。”
我大约十二点半离开阿姆斯特朗酒吧,所以赖肯太太不是马上发现车丢了。如果他们又把车放回去,她将永远不知道它曾经被偷。
“它从哪儿来,埃迪?”
“我猜是上蒙特克莱城。”
“我是说车被偷时停在哪里?”
“哦,”他把名单翻到最后一页。“百老汇大道与一百一十四街之间。嘿,这倒是很有意思。”
是他妈的很有意思,但他怎么知道呢?我问他有什么意思。
“赖肯太太凌晨两点到百老汇大道去干什么?赖肯先生知道吗?”
“你的想法真脏。”
“我应该去当特别检察官。赖肯太太跟你那个失踪的丈夫去做什么?”
我一片茫然,随即想起我在探问“陀螺”尸体时所捏造的案子。“哦,”我说,“没什么,我告诉他老婆忘了这回事,花几天工夫就把案子结了。”
“那么,谁偷了车?昨晚又用来做什么了?”
“毁损公物。”
“啊?”
“他们撞断第九大道上的停车计时收费器,然后很快逃走了。”
“而你刚好在那里,刚好看到车牌号码,然后很自然地你想这车是偷来的,而你要去査因为你是个好市民。”
“差不多就是这样。”
“放屁!坐下。马修,你在搞什么应该让我知道。”
“没什么。”
“为什么一辆被偷的车跟‘陀螺’有关系?”
“‘陀螺’?哦,他们从河里捞起来的家伙。没什么关系。”
我一言不发。他拿起雪茄端详了一会儿,俯身把它丢进垃圾桶。他坐直了看着我,转开,又看着我。
“你在隐瞒什么?”
“没有你必须知道的。”
“你怎么跟‘陀螺’雅布隆扯上关系的?”
“那不重要。”
“那辆车又是怎么回事?”
“那也不重要。”我坐直了说,“‘陀螺’被丢进东河里,那部车撞倒第九大道五十七到五十八街之间的停车计时收费器,而那部车是在上城被偷的,没有一件是在第六分局发生的,所以没有你必须知道的事,埃迪。”
“谁杀了‘陀螺’?”
“我不知道。”
“真的?”
“当然是真的。”
“你在追踪某人?”
“也不尽然。”
“我的天,马修。”
我想离开了。我不能阻止他提问,但我实在不能把我手上的资料给他或任何人。我独自进行调査又逃避他的问题,我不敢奢望他喜欢这样。
“你的委托人是谁?”
我的委托人是“陀螺”,但我知道这样说没什么好处。“我没有委托人。”我说。
“那你的目标是什么?”
“我也不确定是否有目标。”
“我听说‘陀螺’的死跟他最近变得阔绰有关?”
“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穿得很体面。”
“真的?”
“他的西装花了三百二十块,他刚好提过。”
他一直盯着我直到我转开自己的视线。他低声说:“马修,不要让人家开车撞你,那样有害健康。你确定不要把事情交给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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