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接下来三天,我每天都看早版、晚版报纸,等那通电话。星期一晚上,回房途中我拿了一份《纽约时报》的早版。“大都会要闻”版里的“警局纪事”栏,通常报导一些犯罪事件。在最后一则,我看到了我要找的东西:一名身份不详的男子,白种,约五尺六寸高,一百四十磅重,年龄四十五左右,被人从东河中捞出,头盖骨破裂。
看起来好像是他。除了年龄略大体重较重以外,其余的描述都十分接近。我无法确定那是“陀螺”,甚至不能确定那个人——不管他是谁——是被谋杀的。头盖骨的伤可能是他掉进水里时弄的。报上没说他在水里泡了多久,如果在十天以上,那肯定不是“陀螺”——我上上个星期五还和他通过电话。
我看了看表,现在打电话给某人还不算太晚,但如果是偶尔才联络的交情,就明显是太晚了。现在打开那个信封还言之过早,我不想那么做,除非我确定他死了。
那晚一直睡不着,我多喝了几杯。早上醒来,头疼欲裂,嘴里发苦,我吃了阿斯匹林,漱了口,下楼到火焰餐厅吃早餐,拿了一份新的《纽约时报》看,没有关于浮尸进一步的消息,“警察纪事”的内容跟先前的一样。
埃迪·凯勒现在是西村第六分局的副队长了,我从房间打电话给他。“嗨,马修,”他说,“好久没见了。”
其实没多久。我先问候他的家人,他也问候我的家人。“他们很好。”我说。
“你随时可以回来。”他说。
我不可能了,有一大堆理由使我不想再重操旧业,也没办法再戴上警徽出任务。但这并没有阻止他继续问问题。
“我想你不会准备加入人权运动吧。”
“绝对不会,埃迪。”
“还好你不在垃圾堆里讨生活讨钱。听着,你想喝酒喝到死,那是你自己的事。”
“没错。”
“可以免费喝酒的时候却要付账是什么感觉?你是天生的警察胚子,马修。”
“我打电话给你的原因是——”
“是啊,打电话也需要理由,不是吗?”
我顿了一下,然后说:“我看到报上有件事,我想你可以让我少跑一趟停尸间。昨天在东河捞出一具浮尸,小个子,中年人。”
“怎样?”
“你能不能帮我看看他的身份查出来了没?”
“可以吧。你为什么想知道?”
“我帮人找一名失踪的丈夫,他有点像报上形容的。我是可以去认认看,但我只见过他的照片,而那尸体又在水里泡了一阵子——”
“好吧,你那个家伙叫什么名字,我去査。”
“用另一个方式来查,”我说,“这件事得私下进行,除非必要,我不希望名字曝光。”
“我想我可以打几通电话。”
“如果那是我要找的人,你会得到一顶帽子。”
“我想的也就这么多,如果他不是呢?”
“你会得到我十二万分的感谢。”
“去你的。”他说,“我希望那是你要找的人,我用得着一顶帽子。嘿,想起来真是好笑。”
“怎么会?”
“你正在找一个人,而我却希望他已经死了。想想看,不是挺有趣的吗?”
四十分钟以后,电话响起。他说:“不好意思,我的帽子没了。”
“身份还没查出?”
“噢,查出来了。他们用他的指纹确认身份,但他不会是有人花钱雇你去找的人。他是个奇怪的人,在警局的档案有一码长,你以前一定也碰到过他一两次。”
“他叫什么名字?”
“杰克·雅布隆,老是做一些告密、拍马屁之类的事。”
“名字有点熟。”
“人家叫他‘陀螺’。”
“我认识他。”我说,“好几年没见到他了,他老是拿一个银币转着玩。”
“是啊,他转的银币现在陪他进坟墓了。”
我吸了一口气,说:“他不是我要找的人。”
“我想也不是。我看他不像人家的丈夫,就算是,他老婆也一定不会想找他。”
“不是老婆要寻人。”
“不是吗?”
“是他的女朋友。”
“他妈的。”
“她根本不认为他在城里,但我还是可以哄她几块钱来花花。一个人要想躲起来,是很容易的事。”
“通常是这样,但是如果她要给你钱——”
“那是我的感觉。”我说,“陀螺在水里泡了多久?他们査出来了没?”
“他们说大概四五天,你为什么有兴趣?”
“能采到指纹,我想这应该是最近发生的事。”
“噢,指纹能维持一星期。有时候更久,得看河鱼的情况。想想,为一具浮尸采指纹——妈的,要是我去做的话,包准会好几天吃不下饭,更别说验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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