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一点我是跟它学的。
我走到怀科夫街的那栋大楼。我按了唐纳德·吉尔曼和罗尔夫·瓦格纳的门铃。他们不在家。朱迪·费尔伯恩也不在。我走过到简曾经和——他叫什么名字来着?——爱德华或艾迪,住过的地方。
我在一家酒吧停下来喝一杯。一杯单份纯波本酒,不是双份的。我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持续喝酒可以抵抗寒冷的天气。
我决定去看路易斯·皮内尔。就只为了一件事,我要问他是否每一次杀人都使用不同的冰锥。验尸报告对这方面完全没有提及。那时候的法医学也许还没有发展到如此高度。
我想知道他是在哪里取得冰锥的。冰锥对我而言,是一件十分过时的工具。除了谋杀,你还会拿它来做什么?现在一般人都不用大冰库了,也不需要请送冰的人送大冰砖到家里来。现在大家都自己在制冰盒里放水做冰块,或是在冰箱里装一个可以自动生产冰块的小装置。
赛奥西特区家里的冰箱就有一个自动制冰器。
你在哪里可以买到冰锥呢?一支要多少钱?我突然满脑子都是冰锥的问题。我在附近绕,找到一家廉价商店,我问一位家用部门的店员在哪里可以找到冰锥。她叫我到五金部门去,到了那里另一位店员告诉我说他们没有冰锥卖。
“我想冰锥已经过时了。”我说。
她连答都懒得答应我一声。我又到附近多绕了一会儿,在一家出售五金和厨房用品的店门口停下来。柜台后面那个家伙穿了一件开襟长袖的骆驼毛毛衣,嘴里嚼着一段短短的雪茄。我问他有没有冰锥卖,他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去,拿了一支钉在纸板上的冰锥回来。
“九十八分,”他说,“加税总共二元六分。”
我不是真的要买冰锥。我只是想知道价格,还有它容不容易得到。我还是付了钱。在外面一个钢制的垃圾桶旁,我把棕色的纸袋子和那片厚纸板都扔了,査看着这支我买来的冰锥。锥刃有四到五寸长,锥头很尖。把手是一块黑色圆筒状的木头。我两手轮流握来握去,然后把它放进口袋。
我走回店里去。刚才卖东西给我的那个人正在看杂志,他抬头看着我。
“我刚向你买了一支冰锥。”我说。
“有什么问题吗?”
“它很好。你卖掉了很多冰锥吗?”
“一些吧。”
“多少?”
“不要再追问了,”他说,“偶尔卖出去一支。”
“一般人买这个做什么?”
他用一种警戒的眼光看着我,只有在别人怀疑你神志不清时,才会用那种眼光看你。
“不管他们拿来做什么,”他说,“我认为除了不会拿冰锥去剔牙外,他们做什么都可以。”
“你在这里很久了吗?”
“什么意思?”
“你开这家店很久了吗?”
“够久了。”
我点点头,离开。我没有问他九年前谁向他买过冰锥。假如我这样做,他就不会是唯一怀疑我神志不清的人。不过,如果在芭芭拉·埃廷格死后不久就有人来问他或布鲁克林这一带其他的五金行或五金经销商这个问题,如果他们又给这些人看几张适当的照片,也许他们那时候就可以找出杀死芭芭拉的凶手了。
没有理由这么做。没理由产生其他的怀疑,这看起来不过像是冰锥大盗又添了一项记录。
我在附近绕着走,我的手抓着口袋里那支冰锥的把手。方便的小东西。你可以用它来砍人,用它来戳人,但是对某些人而言,还是可以用它来做好多事情。
带这个东西在身上合法吗?依照法律上的分类来说,它不属于致命武器,但它是一种危险的工具。致命武器指的是装有子弹的枪、弹簧刀、折叠刀、短匕首、警棍、黑皮短棍和铜钩爪这些没有其他功用只能用来谋杀攻击的东西。虽然卖冰锥的不愿意透露,但冰锥确实具有其他用途。虽然如此,这也不代表带冰锥在身上是合法的。像印第安砍刀,以法律的眼光来看,是危险工具,不是致命武器,但带着这种东西在纽约街道上走来走去仍旧不被允许。
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看了好几次。在路上某一个地方,我从铁栅栏空隙把它扔进排水沟里。
用来杀芭芭拉·埃廷格的冰锥是不是也被用同样的方法扔掉了呢?有可能。它甚至有可能就被丢进同一个排水沟的铁栅栏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
风不但没变小,反而还愈吹愈大。我停下来又喝了一杯。
我完全忘了时间。当我突然想到看手表时,已经三点三十五分了。我应该在四点钟去和林恩·伦敦见面的。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准时到达。但是,她在切尔西区,应该不需要很长的时间。
后来我想通了。我有什么好担心的?我何必拼了命去赶赴一个她很可能会爽约的约会?因为她的父亲可能在今天一大早或昨天深夜和她联络过了,她已经知道现在伦敦家族的政策已经改变了。马修·斯卡德已经不再代表伦敦家族的最佳利益。这个人为了他自己的理由坚持要做愚蠢的事情,也许他有权力这么做,但是他不能指望查尔斯·伦敦和他在学校任教的女儿继续跟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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