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你只能和“你”置换。无论利害关系如何一致,绝不可能和别人发生联系……
——就算是这样,光是“我”也有无数个啊!就像刚才一瞬间出现的……
——即使位于“同一线上”,也还得满足许多条件。我无法一一说明,不过“置换”成立的大前提,便是彼此的价值体系能否在同一层次类型化……
——什么意思啊?我完全听不懂……
——简单地说,就是价值体系类不类似。彼此“世界”的层次差距过大,是无法“置换”的;因为对方的“世界”没有接受该“能力”的环境。
——我越听越不明白了。接受“能力”的,只是“个人”而已吧?
——不对,这是决定性的错误认知。接受“能力”的,是“个人”所融入的价值体系,亦即“世界”……
——我不懂……
——不懂也无妨。总之,若是彼此的层次不够接近,正常状况下,“置换”是不会成立的;你只需理解这点即可。就像你刚才说过的,因利害关系一致所造成的“置换”其实是经常发生的——在彼此的“世界”所能接受的范围内。你的世界里,应该也有突然变了个人似的人存在吧?
也就是所谓“脱胎换骨”的人。突然变得很会读书、很会工作,或突然变得很受异性欢迎;这都是彼此“世界”接受范围内的“置换”……
——不过这些事,“当事人”应该不知道吧?
——当然啊!他们相信那是努力的成果或是原来就有的潜力……
——有得,当然也就有失吧?
——没错,不过一般都是以无自觉居多。“置换”具备防卫管制系统,当事人的意识会集中于所得胜过所失。当然,也有例外;有时防卫管制没有妥善发挥作用,令当事人的意识集中于所失之上。换句话说,虽然当事人在下意识中期望“置换”,一旦实现之后,却又后悔……
——无法挽回吗?
——咦?
——我的意思是,因“置换”而失去的东西,无法再次取回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取回和以前一模一样的东西,除非与同一个“对象”再次发生和前一次相反的“利害一致”……
——和以前一模一样的东西?
——也就是说,假如是相似的“东西”,可以藉由与其他对象“置换”而获得;亦即替代品。当然,“当事人”并不知道那是替代品,只会漠然地以为从前的“能力”回来了……
——听了这么多,我更觉得我的情况称不上是“例外中的例外”了。既然这种事那么常有,那发生在我身上也丝毫不足为奇啊……
——并非如此。你和另一个“你”所居住的“世界”,是成立于截然不同的价值体系之上;别说是层次相同、可类型化了,彼此之间甚至毫无交集。你们本来是处于风马牛不相及的世界,懂吗?照理说,“置换”是不会发生的。你所期望的“能力”性质,不是你的世界所能接受的;另一个“你”所期望的“爱”,也不是那个“世界”所能接受的……
——但“置换”发生了啊!
——逐渐发生中,所以才不可思议啊!原因我不明白,只能说是你和“你”的愿望太过强烈了;而以那个“世界”的说法而言,你们的灵力也都太过强烈。
——灵力?
——你看见了实际上并未目击过的飞机失事现场幻影吧?就是这个,虽然种类和你的不一样,另一边的“你”也拥有某种超自然的感应能力;你们两个碰巧在同一线上,利害关系又正好一致,才让本来不会发生的“置换”发生了……不,是逐渐发生。因为这个原因,“同一线上”的多重世界甚至产生了“扭曲”……
——扭曲?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即是彼此的“世界”在瞬间融合……
——就是刚才出现了无数的“我”时?
——对。总之,你和“你”正逐渐获得彼此期望的“能力”,记得好好使用喔!好了……
——什么“好了”?
——我对你的说明已经结束了。我还得对一堆其他的“你”说明呢……
——“我”不是有无数个吗?要全部说明,未免……
——并不是全部,只对有必要的“你”说明,欸,我可不是一时兴起才做这种事的;这也是修复“扭曲”作业的一环……
——为什么说明会是修复作业的一环……?
——就算说明你也不会懂,你也不需要懂。别担心,这个“世界”的“扭曲”已经修正了……
*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鸽子叫着,那声音宛若低音木琴演奏而出的颤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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