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之死_[日]山口雅也【完结】(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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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的遗嘱……怎么了?”

  “那份遗嘱的内容是他把全部的财产留给伊莎贝拉,同时承认她腹中的胎儿是自己的骨肉。这不是很奇怪吗?如果要留财产给自己的孩子,和伊莎贝拉结婚就可以啦!约翰本来就没有太太,没有小孩,只要结了婚,就算没立遗嘱自己就意外身亡了,财产也可以顺理成章地过给他们不是吗?”

  “约翰是因为收到了那封恐吓信在担心害怕吧?”

  “如果是这样就更奇怪了。立遗嘱也很费事,既然要花同样的精神,时间,他可以选择马上结婚啊!为什么却选择立遗嘱呢?人结婚是帮自己的未来有所期待,而立遗嘱则是预期自己即将死亡——约翰选择了后者,不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未来吗?换言之,因为约翰在那个时间点就已经死了,所以他才会做这样的选择。

  “更进一步推敲约翰的心理,就可以了解他的生死观。约翰在那场墓园改造计划的晚餐会上曾经说过,死人是失败者,在这世上享受财富的活人才是胜利者。而且隔天茶会上大家谈论死生观,聊到‘往生术’这个话题时,他自己也说,不认为对财富的执念是魔鬼的诱惑,‘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死了,还是想要拥有财富。’”

  哈斯博士补充说:“他在引述杰克·伦敦的《约翰·巴利科恩》时,还说他很能体会即将死亡的人无法永远拥有不灭土地的那种悲哀。”

  “嗯,对约翰这种生死观有所了解后,就可以看出整起事件的端倪。如同我刚才说的,约翰在茶会当时就已经死了。那么,是什么驱使死而复活的他做这些事呢?”

  “即使死了也想要拥有财富?”崔西说道。

  “没错。不论约翰是生是死,这是他一贯的人生观,可是另一方面,他充分认知到活着的人是胜利者,而死掉的人是失败者。已经死亡的他无法自由地享用财富,只不过是一个日渐腐朽的失败者罢了。”

  “那他应该就不会执着于财富啰!”

  “不,尽管如此他依然执着,对他而言还有一个方法。那是唯一可行的路。”

  “唯一的路?”棒 槌 学 堂·出 品

  “是的。就算约翰腐烂消失,还有一个继承他的人——伊莎贝拉的肚子里不是有他的孩子吗?基因遗传是一种生命的延续,从这个角度来看,就算约翰这个人从这世上消失了,他的生命还是可以藉由他的孩子延续下去。于是他心生一计——”

  崔西急躁地说:“因此他特地在自己背上捅一刀,大费周章地演一出戏?干嘛要做这种蠢事?就算是个死人,现在他醒过来了,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了,为什么不直接说‘我死了,所以由伊莎贝拉继承我全部的遗产’就好了?”

  “如果他这样做,活的人会很困扰。你们无法了解身为死人的烦恼会让他产生怎样微妙的思考模式,问题没有这么简单。首先,在约翰死亡的那个时间点,他是身无分文的。”

  “身无分文?”

  “是的,约翰因为经营医院失败而负债累累。他待在大理石镇的大宅里等着接收史迈利爷爷的遗产。如果约翰是在茶会当时,或是更早之前就死亡了,那么那时的他不仅一贫如洗,甚至还背负着庞大的债务,根本无法留什么给孩子,所以约翰不能让人知道自己已死的事实。在史迈利爷爷去世之前,他决定假装自己还活着,以便继承史迈利爷爷的财产,然后立下遗嘱,布好局把财产留给孩子。”

  “为什么不早点立那份遗嘱呢?”伊莎贝拉头一次开口。

  “因为史迈利爷爷一直在暗示有可能更改遗嘱,只要他一天没断气,约翰就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继承那些遗产。”

  说话的同时,葛林看向史迈利。死亡一族的大家长从刚才就一直听着葛林讲话,如今他还是一声不吭,只是用眼神示意葛林往下说。

  “刚刚警官有提到死者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可是约翰之所以铤而走险,就是因为死者的意愿有问题啊……是这个原因吧?虽然其他人可能质疑复活者在法律上的意思能力,但若财产原本就属于他,大家也就无从反对起。若是死掉的人说要继承别人的财产,那活着的人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那他后来立了遗嘱,就可以安安稳稳地宣告自己已死的事实啦!就算不演那场戏,不逃走也可以呀!”崔西还是不肯善罢干休。

  葛林夸张地叹了口气。

  “因为这样行不通啊,约翰会那么做,是因为如果照正常程序宣告死亡,就免不了要经历一番医学诊断。这样一来,自己真正的死亡时间就瞒不住了。茶会是在刺杀事件发生的三天前举办的。他若真是在那个时间点死亡,后来立下的遗嘱可能失效不说,最重要的是会被人发现他早在史迈利爷爷自杀前就死掉了。这样一来,他在法律上不就少了继承遗产的正常性了?因此,约翰不得不在史迈利爷爷死后,同时自己也立好遗嘱之后,上演一场假装被杀的戏码,用以向大家宣告自己确切的死亡时间。而且在尸体被发现后,他必须趁着自己真正死亡时间还没曝光前逃走。”

  “哦,我头都快昏了,为什么这家伙会有这么多问题啊?换作是我,就算投胎了三次,大概也还在烦恼胃病的事吧?那么所谓伪造的‘确切死亡时间’,就是坏了的怀表上显示的十点三十五分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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