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之味_打辩论【完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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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这样说有点阿Q了,总之就是我被欺负了。不过我并不介意。因为和拒绝这种事相比、每天不要迟到帮他们把卡打上对我来说才是更为轻松的生存法。

  现在,像挪动什么奇珍异宝似地一寸一寸尽量无声地打开房门,我躺倒在了床上——终于有时间好好思考那封信了。

  青年今天是怎么说的呢?

  “那家伙是个’精心准备的犯人’——是这样吗?”我喃喃自语。“‘把那封信再好好看一看’”。我学着青年的样子把信纸拿高透过头顶的灯光去看。

  “——不行!”我直起了上身。什么都看不出来。

  胡撸乱了头顶的发丛,我打开便携式暖气的开关,将被子拖到地板上抱着——因为我的房间没有沙发,所以就是直接坐在地板上;把信纸平铺在茶几上,开始仔仔细细地钻研。

  信上的字明显做过处理,是男性还是女性的笔迹完全看不出来——事实上虽然不像《所罗门的伪证》里用尺子比着打出来的那么玄乎——但为了无从辨认、字不是用笔,而是用竹签一类尖头的东西蘸着黑色的墨水写的。

  “贺西,你以为你下车了就完了吗,如果工作日再让老子在地铁上看见你那张脸,老子……(不会放过你)”——信本身有意义的内容就是如此。

  翻到另外那面:左上角:XXXXXXX(我们公司的邮编)

  中间偏下的部分:XXXXXX有限公司(我的公司)

  贺西收

  ——封面上的字虽然和里面是用同样的方法写的、但不像里面那样张狂——这个之前提过了,简单来说就是还算正常吧。

  信并不是用胶水粘起来的、而是用质地比较密的固体胶轧起来的,封得非常严密、简直可以说是精致;在开启之前,信封的上下面完全复合在一起绝对不可能开胶——就像工厂做出来的既成品。

  观察到这里,我稍微有些理解青年的意思了。光是想出做出这样的东西,犯人就花费了多少时间精力了——更不要说将其付诸实践了——那么、空白的一周犯人是拿来琢磨这种东西了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嘴里充满了苦味……到底是把什么人招惹到了这种地步要如此“深思熟虑”地来搞我啊。而且——对啊,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寄信不是也需要时间吗?

  啊。突然想到了一个东西——我一把抓起面前的信纸翻到信封那面。

  没有。

  没有。

  我要找的东西并不在那里——不如说,除了我要找的东西以外,本该在的东西一个也没有。

  “天啊。”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抱住了脑袋。

  You’re better than this. “Of course I’m much better than this我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吧!”

  那封信并不是寄来的。

  寄信的时间地点——信封上什么都没有,它上面根本就没有邮戳。而且细细看,邮编写得也不对——虽然确实是我公司的邮编,但根本不是绿马分部的邮编。再加上对方根本就没写公司地址——这封信根本就不可能是通过邮路“寄”来的。

  也就是说——信是直接放到我桌面上来的。如果对方是跟踪狂的话——擅自进入公司不可能没有引起保安的注意;如果是自己人放的话,应该也有人看到才对。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性——等等,我又一次注视着信封表面——应该说第三种可能性才是最大的!

  如果是直接投到我桌面上的话,为什么还要在信封上署我的名字呢?——信的正式内容里不是已经写了名字了吗?

  如果不寄信,为什么还要写上邮编、公司呢?——因为如果封面只写简简单单“贺西收”三个字,别人会觉得有点奇怪。

  邮编和公司名、信封上收敛的字体都是让信外表看起来正常的伪装——伪装给谁看呢?

  答案就是——

  第二天,我找人事要到公司的通讯录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周二那天、我收到骚扰信那天值班的保安的电话——“你记得那天我那封信吧?是你放到我桌上的吧?你还记得那封信是谁放在传达室的吗?”

  然而,保安的回答是——“信?什么信?”

第5章 第 5 章

  第二个七分钟

  5

  “原来如此、信不是有人搁到传达室又被保安拿到你桌上的吗。”说这句话的人轻轻点头、嘴角洋洋得意——我望着他、目瞪口呆。

  时间是——在我收到第二封骚扰信的下一周的周三早上。一周里的同一天、同一班公交上——我又一次碰到了戴手铐的青年。与他同行的还是——“常……常警官,你早。”这一次,我无计可施地打了招呼。

  刑警点了点头作为回答,从希尔顿土金色的烟盒里敲出一支,点上。照样坐在公交的最后一排,抽烟,望街景。

  “你们公司为了省事没开监控?服了。”以没事人的腔调说出讽刺的话,青年用食指轻轻抵住了下颌:“别气馁,我倒不觉得你的推理哪里有问题——也许只是还没还原全部真相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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