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之味_打辩论【完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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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居住的出租屋,我阖上房门。

  七分钟——比泡好一杯泡面的时间要长、比喝完一罐啤酒的时间要短。

  我必须在七分钟里向青年问出帮助我找出犯人的“决定性问题”。

  我启开了啤酒的拉环——来一决胜负吧,骚扰犯。

第8章 第 8 章

  从公交车上直接找出犯人的道路已经被堵死了。我还剩一条路——果然还是要搞清犯人将骚扰信放到我桌上的手法。

  关于这个问题、要弄清楚的自然是两点:

  1、投信的时间

  2、投信的方法

  而要解答这两个问题,主要的疑惑又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a、为什么犯人投信的时候总是没人看到?

  b、犯人到底是怎么知道我当天是去哪个分社上班的?

  首先、关于犯人投信的时间,我有个疑问。

  每周的星期三是我惯例碰到青年的日子——犯人应该也是从那天察觉到事情对自己不利了的。但是我却在周六早上才收到信,中间空的这两天有什么意义吗?

  ……啊,想不出。我把脸埋进掌心里。

  我第一次接到信的时间是在地铁里遇到犯人一周后的工作日——那是一个星期二。

  第二次接到信的时间是今天、星期六——在我碰到青年三天之后。

  这两个时间点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有的。

  第一,它们都是工作日;第二,它们都是双数的工作日。

  啊啊——竟然能若无其事得出这种结论,我还真是了不起。

  不过,别笑,仔细想下的话,还是有些意义的。

  因为我上班一向是一家分社跑两天。即:周一周二(A社),周三周四(B社),周五周六(C社)。所以如果是双数工作日的话,就证明犯人刚好都是在我在同一个地点上班的第二天将信投到我手里的。

  这会和犯人知道我工作地点的方法有关联吗?

  平心而论,这种两天换一个地儿的工作制是附近很多家公司都在用的,所以只要知道我业务员的身份,得知这种事大概不是很费劲。

  莫非犯人在前一天跟踪我,然后在午夜的时候绕过保安大叔的视线潜入我们公司——咳,呸呸!

  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一瞬忘了自己嘴里还含着酒。

  我犯了一个错误。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我起身冲向抽屉,翻出了上次为了找保安管人事要的公司通讯录打了两个电话——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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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公司的保安是轮班制的,那天我却只问了拿到信当天值班的保安。当我意识到这个错误想起问一下我收到信“前一天”当班的保安晚上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人物的时候——他们却说曾在下班后把写着“贺西收”的信放到我桌面上!

  信确实是保安放到我桌上的——原来我的推理没有错,只是问错了人。

  终于抓到你的尾巴了。我感到一股和冰啤酒冲向喉咙相似的喜悦冲上心头。

  “信是什么人放在传达室的?”我满怀希望地问。

  “谁放的?没人吧……我没看见。是我锁门清桌子时候看见的。怎么来着?对了,不是传达室拿过去的,是被人放在你们工位那边儿的桌子上的。”

  我心里一沉。“在谁的桌子上?”

  “也不是谁的……就是放打卡机那张桌子。”

  放打卡机的桌子。那张桌子上总是堆满了各式人等的考勤卡,要的、不要的,到晚上所有人都走光后保安才会将上面清理干净。我每天早上也是把帮别人代打的卡放在那儿——信会不会是混在那些卡片里被我一起从家里带来的呢?

  那是不可能的——我只思考了一瞬就否定了这个观点。每天早上我都拜托保安帮我打卡,如果他们打卡的过程中发现其中夹着写着我名字的信是不可能不立刻交给我的。

  无论是哪个分社,我一般都是第一个到达公司的——我打卡的时候,桌面上还很洁净不可能有信。

  也就是说——

  犯人投信的时间:我收到信的前一天、从早上我打卡到晚上保安清理桌子之前。

  犯人投信的方法:放到我当天去的分社门口放打卡机的桌子上

  ——如果信是前一天投的,我就明白自己为什么周六才收到信了:周三写好信,犯人却不能周四就投;因为保安是在下班后将信放到我桌上的、我次日才能看到——周四投的话、周五我就要去别的分社上班了。

  ——为了确保我隔天就能拿到信,犯人选择了周三后的第一个单数天(周五)来投。于是我就在双数天(周六)收到了信——我总是在双数工作日收到到信大概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然而……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抓着头发,越理越乱。

  按照这种逻辑的话,犯人其实根本没必要把信放在门口的桌上、还在信封上写上姓名地址伪装成普通的信等着保安来投——他既然已经成功混进了公司,为什么不再走两步直接把信放到我的工位上呢?有什么不能那么做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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