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将这个假设作用在我们之前作出的推理上,很容易就可以在地点为“白天鹅桥”
的那幕场景中添加上如下的细节:
吕根曼先生挥刀之后,随即将刀抛进了维索瓦河里——他当然已经事先擦去了所有指纹,以作出“卡罗莉娜的情妇绑架并错手杀死了伊丽泽,仓皇之下弃刀而逃”的假象。
当然,这并不是弃刀的唯一途径——吕根曼先生也可以将刀丢在其他任何可能的地方,甚至是将刀卖掉了:而之后的某位买家突发奇想,开始在自由意志市尝试“被动连续杀人”
(作者按:或按照一般的说法,称之为“无差别杀人”)并深陷其中无论如何,在肯定之前推理的前提下,以下的结论至少是可以作出的:
和黑檀木刀架所配的那柄刀即是凶器。
如果吕根曼先生不是为了给女儿筹办葬礼而欠下了私人债务,那么,他在案发当月二十四日从瑞士银行帐户中取出的四百五十万美元,应该就是买刀室中现存的那柄村正所用的了(而之前取出的一百七十万美元,大概是为了应付处死不忠妻子所造成的种种额外花销)。
以此类推,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刀架上应该放置刀鞘的地方空置着了:
这把案发之后才买来的村正的原配刀鞘,完全没办法放在那个位置上——恐怕根本就找不到平衡点,只好在某处另行存放(根据爱好者的通病,大概总不会舍得丢掉)。至于原来那柄刀的刀鞘,大概在弃刀的时候一并给丢弃掉了。
这里紧跟着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
为什么不将那个黑檀木刀架也丢弃掉?
这是个好问题,在没有任何已知线索的情况下,我也只能提出几条可能的假设了:
或许是纪念伊丽泽的独特方式?
或许有人在拜访时特别留意过那个刀架,怕丢弃会引起人怀疑?
或许那个刀架对家族本身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当时,我在刀室里琢磨刀铭的时候,完全没有去留意那个刀架——现在想想,似乎刀架侧面还有几个手刻的英文名字,可惜我那时就没怎么在意,现在也完全不记得了:或许收藏者们通常都会在刀架上刻上“此刀为纪念??”或是“此刀赠与??”之类的东西也说不定——看来,等奥鲁培训回来后,我还得问问他才行如果刀架上刻的是“此刀赠与爱女伊丽泽·霍费尔”,则吕根曼先生保留它的理由,也就很显然了。
好了,还有一个问题是我目前也回答不了的——我想,如果要知道正确答案,恐怕只能问“镰刀罗密欧”本人了:
为什么凶案现场和抛弃头颅地点的连线要通过十一分局??
很容易想到,这样的选择代表着某种暗示。参考伯恩哈迪/坎普尔案,我们会发现,模仿终究只是模仿——托伊德街、威尼斯街以及瑞士画家广场都和特奥多尔街,也即是凶手的藏身之处同处在本市普拉特(Pratt)区的一个狭小区间内:以自动购票机的角度讲,从特奥多尔街到以上三个地点,都只需要购买距离在五个大站以内的短途票即可(其中,到托伊德街恰恰是五个大站的路程,到威尼斯街以及瑞士画家广场则分别只有三站和两站)——这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省钱以及贪图方便的初犯举动,很轻易地就会在侦查行动中被利用到(作者按:实际上,对于很多在历史中确实存在的连环杀人案(比如著名的“开膛手杰克”案、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案以及新奥尔良的“意大利杂货铺连锁”案等)以及纵火案,警方一般也会考虑现场之间的宏观联系的——这应该算是最经常用的方法了),进而暴露自己藏身之处的大概位置。
相反,对于“镰刀罗密欧”案,十五颗卫星的所在地横跨了本市的五个区——客观上,由于地名选择上的顺序性和唯一性,连环案件现场对于罪犯藏身地的暗示作用被严重削弱了:明显是最主要的暗示“十一警察分局”也是由凶手所给出,警方完全不能在惯性探案经验上占得什么便宜,而必须陷入凶手设下的地图陷阱中去——换言之,凶手完全掌握了主动。
这样看来,伯恩对“镰刀罗密欧”案的模仿,似乎只限于交通区划图上的部分而已——连线的目标之所以是“远山小径”,恐怕也正如我之前说过的:伯恩没有带坎普尔去过远山小径游玩,将目标定在那里,只是自己对女友未了心愿的慎重许诺而已——或许伯恩已经计划好,等到他将和“影子杀手”所砍下的、一样数目的头颅丢进相应的垃圾桶之后,就会扔掉那把防火斧,挑选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去兑现自己和坎普尔同去远山小径的承诺。
可悲的是,这个承诺却永远都无法实现了“十一警察分局”?
这个暗示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或者正如普莫尔副局长在会上所提到的一样,是“纯粹的报复行为”——报复我们分局?这样看来,凶手似乎应该是被本局逮捕过的犯人。
那么,这个犯人是如何得到吕根曼先生的那柄刀的呢?又是如何选择要在每年的月圆之夜下手的呢?
“切去头颅”以及“三月的月圆之夜”,是假设之下“吕根曼先生所为”的第一个案子以及其余“非吕根曼先生所为”的案子之间的共同联系:结合这点来看,很容易联想到——凶手也曾出现在凶案的现场,甚至亲眼目睹了案件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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