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想起了老吉姆所讲的故事——其实,除了他今天讲的这个故事,以及前几年间报纸上看到的零星报导(当时也没有特别留意)之外,我对这个案子知道得并不多。如果完全按照前者来看,老吉姆杜撰的故事本身,感染力固然不弱,却存在着很多的不解之处:
伊丽泽为何要穿上盛装前往白天鹅桥?显然她和“镰刀罗密欧”的关系非同寻常。那么,当伊丽泽死后,警方自然而然地先从她熟识的人群中找寻嫌疑人,怎么可能会查不出凶手,还让他继续犯案呢?
警方无论如何也会锁定几个重要嫌疑人的,难道这些嫌疑人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的连续杀人事件发生之后,竟都会因为缺乏作案时间和动机而洗脱嫌疑么?
伊丽泽的继母。如果那个所谓的罗密欧真是她的情夫,受了她的操纵而杀人的话。杀死了伊丽泽尚且说得过去(为着目前尚不可知的原因,或许是她告发了她的继母和情夫之间的奸情吧。可以有很多种猜测。),但是之后的七个人呢?既然她已经成功和情夫私奔,何以还要冒险每年回到自由意志市来杀死一个无关的人呢?
我这里说“回到自由意志市”,是因为我首先就将伊丽泽的继母作为了最重要的嫌疑人——警方大概也会这么想的。如果她躲藏在自由意志市内,每年指使情夫杀一个人,而竟然可以不被片警发现不被良好市民们举报,依旧“失踪”——这固然并非不可能,但对于私奔的男女而言,显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从动机方面来说,此案目前最大的疑点是——“何以每年差不多时候都要杀死一个不相关的人呢?”
此类的连续杀人案,除了能满足犯罪者们几近变态的感官快感外,似乎并没有什么行为上的必要性。而选择“每年差不多的时间”,恐怕则是满足这种快感的必要因素之一了。
从“拷贝猫”们的心理去窥探真正作案者的心理,虽然希望不大,或多或少也总会有些联系、有些相似之处——至少我觉得。
是否真都是月圆之夜呢?是否这些受害者之间真没有联系呢?——这些都要在查阅资料之后才能作出判断了。
南门监狱离十一局相当远——途中竟然要转四次车。因此,坐在地铁上的时候,我才得以有时间进行上面的胡思乱想。
只是晃了晃我的警官证,监狱的守卫就放我进去了,狱内的守卫也都懒懒散散的——南门监狱至今未发生过逃狱事件,真可算得上是个奇迹。
一位个子矮小的狱警将我领到709狱房——探监的时间并没到,加上我是探员身份,我因此得以享受到直接进入狱房,和囚犯呼吸同一狭小空间内氧气的特殊待遇。
从这位名叫梅彭(Meppen)的狱警口中,我得知这只拷贝猫的全名是坎普尔·格兰(Kanpur·Gran),波兰移民,喜欢吃胡椒蜂蜜饼。
梅彭特意找了半块吃剩的胡椒蜂蜜饼,用一张信函纸包好了给我。
“如果这家伙不搭理你的话,这个保管有效?”,梅彭这样说。
我走进狱房时,这个喜欢胡椒蜂蜜饼的家伙正在看书——那似乎是一本《傲慢与偏见》:
一本适合在牢房里看的书。
坎普尔的头发很长——我原先以为狱中有规定不允许留长发的。除此之外,还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木椅旁的小桌上,放着抽剩半包的骆驼香烟和一本这期的《视点》杂志。看来,对于南门监狱而言,那些电视上或小说中看到的情节统统都不适用。
梅彭关上铁门的声音很响,坎普尔显然知道我已经进来了——我有些局促,不觉又想起彼特菲尔德用吃剩的沙拉所作的比喻。我坐在木椅旁的睡铺边沿,开始猜想这个房间的哪个角落会藏着一把防火斧。
“?是谁?为什么打扰我看书?”
坎普尔突然抬起头来,和我之间只隔着一本《傲慢与偏见》的距离——事实上,无论是谁处在我当时的情况下,也会被吓一跳的。
原谅我之前没有提及梅彭的性别——她是一名女狱警。
不知别人会如何,至少对于我,在面对的是一位脸色苍白的美丽女士而不是一位脸色苍白的长发男人对我突然这样提问时,受到的惊吓并不会太严重——我终于没有叫出声来,也努力不让坎普尔看出我在那一瞬间有多么的惊慌失措。
我忽然觉得她在笑,虽然从她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她终于还是看出我的惊慌了,我想。
“你有胡椒蜂蜜饼么?”
“?什么?”
“胡椒蜂蜜饼!”
我将手里包好的那半块胡椒蜂蜜饼递向她。她心领神会,一把抢了过去,胡乱撕开信函纸,也顾不上什么雅观,张嘴就吃。
她可能是饿坏了——但她怎么会想到要向我要胡椒蜂蜜饼呢?
“?那是你身上有那味道。”
“什么?”
“你不是正在想,我为什么开口就找你要这东西么?”
坎普尔摇摇手上还剩下的一小块饼,也没等我回答什么,就手吞了下去,又从小桌下摸出了一个塑料瓶子,旋开瓶盖喝了口水,便开始吮手指头。
“?梅彭给你的。不是么?”
“没错。你中午没吃饭么?”
“有几天了。否则我为什么那么急着吃?你没点推理能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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