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贼手(16) --(1081字)
“因为你闻起来根本没有烟草味,你知道吗?” 哦。 “所以我不觉得你躲进楼梯间是去抽烟。”她闻了闻空气,“事实上,”她说,“我怀疑你恐怕很多年都没抽过烟了。” “被你抓住了。”说着,我露出了一个令人解除敌意的笑容。 她似乎像密歇根民兵团一样难以解除武装。“真的吗,”她说,“到底是抓住了你在干什么呢?你在楼梯那头做什么,杰弗里斯先生?” 该死,我想。刚刚到了只称呼名字的阶段,又回到杰弗里斯先生的称呼来了。 “我来找人。”我说。 “哦?” “住在另一层的某个人。我想谨慎一点儿,因为我的朋友不希望有人知道我来。” “所以你才走楼梯。” “对。” “因为如果你搭电梯的话……” “楼下的卡尔可能会在闭路电视上看到我。” “概率很小,”她说,“再说他看到了又怎么样呢?” “或者有可能在电梯里碰到什么人。”我说。 “结果你碰上了我。” “没错。” “在走廊上。” “是啊。”在等该死的电梯时碰到了,我想道,而且电梯显然根本不动,因为到现在他妈的怎么还没到。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哦,我不能说。” “嗯,不错,”她说,“你是个绅士,这年头绅士可真少见。男的还是女的?” “我觉得应该很明显吧,”我说,“你刚才说了我是绅士,我也告诉了你我的名字,所以我当然是男的……哦,你是说我的朋友。” “真聪明。” “我的朋友是女的,”我说,“而且有关她的事恐怕我只能讲到这里。哦,瞧。你的电梯来了。” “也该来了,”她说,但没有要进电梯的意思。“有时候等个没完。她是长期住客吗?或者只是小住一阵?” “对你来说有什么区别吗?” “她应该是长期住客,”她说,“不然你们或许会合租一间房。而且她可能是自己单独住,不然你们俩应该会在你的房间见面,而不是她的。” “该我问你一个问题了。”我说。 “事实上,你已经问过了。你刚才问我,你的朋友是不是长期住在酒店里,对我来说有什么差别。没什么区别吧,我觉得。” “还有一个问题,”我说,“你是做什么的?因为如果你有心致力于此的话,也许会是个出色的私人侦探。” “这我可从来没想过,”她说,“很有趣的想法。晚安,彼得。”然后她便踏进电梯,电梯门随之合上了。
麦田贼手(17) --(2029字)
所以她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也还是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其他事也是一无所知。不过至少我们又回到了称名不道姓的阶段。 六○二房间的门下面没有灯光透出来。 这表示灯的确熄了,而我则弯下腰,眯眼凑近锁孔,仔细检查了一遍。灯熄了,电话响过没人接,这表示什么?她不是出门了,就是睡得死沉。不然,或许我刚才打电话时她正在浴缸里,而现在她正坐在一片黑暗里,孤独地回忆着她过去发掘的作家、打败的编辑。 放弃任务吧,心里有个声音在催促我,及时止损,拔腿快跑,起航拉锚,抬起屁股,趁还来得及,快跑吧。 我竖耳倾听那个静悄悄的声音,这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为何不乖乖照办呢? 为什么不呢?安西亚-朗道永远都在那里。她又不可能去别的地方,而她收集的信件也一样。今晚为什么不休息一下呢? 为什么?另外一个声音反驳道,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因为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连这么简单的盗窃工作都要拖延。照这样下去,没过两天,你就连阳光普照的星期天早上都不开店门,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书店里。要不就是碰上下雨天,你磨磨蹭蹭地不想出家门。拖延是偷时间的贼,更可怕的是,它也是危险的恶习。任性也一样,它们当中不管哪个都会得寸进尺,接下来你会发现自己在有任务的晚上喝起酒来,因为一时冲动而乱闯公寓,像坐牢一样待在没有客房服务的破酒店里,连只泰迪熊都没有。 这话听起来夸张吗?呃,这就是你们所谓的良心。我的良心从来不懂得轻重缓急,也没学会举重若轻。这个良心很拘谨,是我心里一个尖厉的小声音,我真不敢开口让它闭嘴。 我敲敲安西亚-朗道的门,声音不算大。没有反应,我又敲了一次,第二次还是没有人应门,我便迅速向周围看了一圈。没有艾西斯,感谢上帝,什么人也没有。 我可以用我的房间钥匙试一试。总有几把相同的——拥有一千个房间的酒店可不会打制一千把不同的钥匙——不过我连这点时间也没浪费。我的钻子派上了用场,而且几乎跟真正的钥匙一样快。 门无声地在铰链上缓缓打开。里面又黑又静。我闪身进去,把门在身后关上。然后站了一会儿,让眼睛适应黑暗。我觉得它们应该是在适应,不过很难说,因为我还是没办法看到一件该死的东西。此处显然安装了遮光帘,显然她已经拉上了帘子,显然那该死的帘子没被虫子蛀烂,因为我能看到的唯一亮光就只有门底那道窄缝。 我抽出袖珍手电筒,用窄束光扫过屋内——从我刚才破解的那道门开始。我很高兴看见门上有一条链锁——而且没有拉上,这个迹象进一步表示屋子里只有我自己。如果她已经上床的话,很可能会把它锁上,那我就得回四一五房间休息一晚。(倒不是因为链锁会造成多大的障碍。强壮的贼猛地一推就能撞开,用切锁刀也能破解;机灵点儿的则可以把螺丝拨开,不造成损伤,也不留下痕迹。) 在碰到屋里的任何东西之前,我先把屁股口袋里的薄膜手套拿出来戴上。然后我便锁上门,拉上门链,四处仔细看了一遍——或者说,在袖珍手电筒的光下尽可能仔细地看了一遍。我所在的是用作办公室和客厅的房间,两面墙边排满了书柜,第三面墙边摆着档案柜。书柜顶着天花板,而在档案柜的顶部,我看到几十张裱在黑框里的照片和信件。 这就是安西亚-朗道工作的地方。我可以看到她坐在书桌旁边抽烟(烟灰缸里高高地堆着烟蒂),喝咖啡(她十二盎司的马克杯上写着:“让我休息一下”),用烟头烫电话线。而且我也可以想象,她坐在安妮皇后式靠背扶手椅上,两脚搭在配套的矮长椅上翻阅手稿,背后亮着一盏漂亮的阅读灯。手稿中一定包括了格列佛-菲尔伯恩早年的作品,从他惊人的处女作《无名之子》,到最后一本由她代理的书《牺牲的天分》。 告诉你吧,我还真觉得非常刺激。不过其实每次都一样,只要我让自己进入别人的住所或者办公室,通过所有旨在防范本人入侵的措施之后,一定会有这种感觉。行窃所得可以支付我的房租,确保拉菲兹的猫粮不断,不过对我来说,这可不仅是用来糊口的活儿。这是召唤,这是神圣的天职。十三四岁时,我第一次滑下某个邻居的牛奶槽时感受到的刺激还没完全消失,而且,每次闯入私人空间我都能重新捕捉到那股狂喜。我天生是贼,上帝助我,而且乐在其中。我一向都是个贼,而且永远不会改变。 不过,即使以合法的形式被这个房间的住客迎进来,我也会惊喜交加。和所有满怀心事的美国半文盲青少年一样,我也曾沉迷于《无名之子》中,被这本书彻底洗礼,满心肯定书中饱受折磨的主角阿切尔-曼纳林是我无法见面的终生挚友,满心相信那个冗长的故事是他只讲给我一个人听的。 就在这儿,在这个房间里,那时还很年轻的安西亚-朗道念了《无名之子》的开头几页,马上发现这是美国小?再次崛起的重要声音。她一口气看完此书,中途给某个出版商打了一通电话,表示她手上有本书,他一定要读一下。 剩下的就是出版界的历史了,一切都是从这儿开始的,就在这个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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