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尸体_[英]多萝西.利.塞耶斯【完结】(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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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那意味着一句承诺和一种打击。但是引起怨恨的原因在于伤害自尊心,如此怨

恨就会持续下来。耻辱。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我们自己不愿意去触及的伤口。

我本人也有。

  你也有。一些曾经遭遇过挫折的人会说,只有混蛋才会像女人一样受到嘲弄却

不知道恼怒。性是令所有男人发疯的发源地——不必为此感到恼火,你应该清楚这

是事实——他会认可失望,但是却无法容忍耻辱。我曾经认识一个过去曾遭到拒绝

的男人——并不是一个太宽厚的人——被一个他已与之订婚的女孩拒绝了。他会很

体面地谈到她。我问过她后来的情况怎么样。‘哦,是的!’他大叫起来,‘想想

这件事——被她抛弃了,而她却嫁给了一个苏格兰男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喜

欢苏格兰人,但那正是触及他痛处之所在。我们来看看弗雷克。我看过他写的书。

  他对自己的对手进行攻击时非常猛烈而且毫不留情。他是科学家,可是他无法

容忍反对,甚至连工作中的不同意见也无法容忍,而他又工作在一个即便所有上等

人都会极其疯狂而且头脑开放的地方。你是否认为他是一个能从有偏见的人身上受

到打击的人呢?对于一个男人极其敏感的偏见?要知道,人们对于那些偏见总是有

些固执己见的。如果有人对于我就一本书的判断提出异议的话,我会感到恼怒的,

而利维——二十年前他还什么都不是——却能轻而易举地插一杠子从弗雷克的鼻子

尖下夺走了他的女朋友。

  让弗雷克感到恼怒的并不是那个女孩子——而是因为他的贵族身份不敌一名什

么也不是的区区犹太人。

  “还有一件事。弗雷克还有另外一个偏见。他喜欢犯罪。在他那本关于犯罪学

的书里,他以幸灾乐祸的口吻描绘了一名凶残的杀人犯。我发现了这一点,而且我

还发现,无论他什么时候写到一个麻木不仁却屡屡得手的犯罪分子时,在他的字里

行间里总会闪烁着敬仰的光芒。他对那些受害人或者悔罪者,也或者是那些掉了脑

袋之后又被找到的人却抱着极大的蔑视。他的主人公是爱德蒙德·德·拉·帕姆梅

里斯,此人能说服自己的夫人变成谋杀她自己的同谋;还有就是拥有浴缸新郎大名

的乔治·约瑟夫·史密斯,他能在夜间与自己的夫人热情洋溢地交欢,可是却在早

晨实施阴谋将夫人残忍杀害。毕竟,他认为良心只是类似阑尾一样的东西,割掉它

你会感到浑身舒服得多。弗雷克知道利维的家。他是一个长着茶褐色头发的人,比

利维矮小,可是矮得并不很多,因为他能穿上利维的衣服却并不显得荒唐可笑。你

也见过弗雷克——你知道他的身高——大约五英尺十一英寸,我推测,而且他长着

一头长长而浓密的茶褐色头发。他可能戴着外科手套:弗雷克就是外科大夫。他是

一个很有条理且非常有胆识的男人:外科大夫都必须大胆而有条不紊。现在来看另

一个方面。那个得到巴特西尸体的男人必须有接近尸体的渠道。弗雷克显然有机会

接近死尸。他必须冷静、迅速而麻木地处理一具死尸。外科大夫完全能做到这些。

同时,他还必须是个健壮的人,这样才能携带着死尸穿越过几间房子的房顶,然后

将尸体倒进西普斯家的窗户里。弗雷克是个强壮有力的人,而且他还是登山俱乐部

的成员之一。他极有可能戴着外科手套,用外科绷带将尸体从房顶上滑下来。这一

点又一次将矛头指向了外科大夫。毫无疑问,此人必须居住在附近。弗雷克就住在

隔壁。你见过的那个女孩曾经听到房屋末端的顶上传来“砰”的一声。那里正紧挨

着弗雷克家的房子。我们每次观察弗雷克,他总是会将我们的目光引向别的地方,

可是米利根和西普斯以及克里姆普尔汉,还有其他所有我们有幸怀着疑惑去调查的

人都不会把我们引向别处。”

  “是的。但情况并不会像你所判断的这样简单。星期一夜里利维以那样可疑的

举止去弗雷克家里干了些什么?”

  “哦,你已经有了弗雷克的情况说明啊。”

  “荒唐,温姆西。你自己说过那没什么用。”

  “很好。那的确没用,所以弗雷克一直在撒谎。他为什么要对此撒谎呢,是不

是他有目的想把真相隐藏起来呢?”

  “可是,为什么最终还是要这样提及此事呢?”

  “因为利维——与一切期望相反的情况是——曾经在马路的那个角落里被人看

见过。这一点对于弗雷克来说是个非常闹心的意外。他认为最好是事先解释清楚—

—用各种理由。当然,他认为没有人甚至会把利维与巴特西家园案件联系起来。”

  “哦,那么,我们还是先回到第一个问题。利维为什么会去那里呢?”

  “我并不清楚,可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被动去了那里。为什么弗雷克要买下

佩鲁维安石油股的很大一部分股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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